诺曼人[诺曼人]
简介
诺斯人(Norsemen或Northmen,原意为“北方人”),属于7—11世纪自北欧日德兰半岛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等原住地向欧洲大陆各国进行掠夺性和商业性远征的日耳曼人。其中在不列颠群岛、西欧、南欧等地入侵定居的诺斯人很快与当地居民进行文化融合,形成诺曼文化(Norman),而在法国西北部诺曼底地区建立公国的诺斯人则接受了法语、基督教和法国的封建政治制度,并于1066年在征服英格兰,开启诺曼底王朝,另有部分诺曼人在意大利南部,建立西西里王国。
诺斯人又称“维京人”。“维京”的意思是侵略峡湾临近国家的人,有些史学家也把“维京”称作“海盗”,这个名字的得来主要是因为欧洲中世纪史上波澜壮阔的“海盗活动”。
诺曼人指定居在法国北部(或法兰克王国)的维京人及其后裔。诺曼人建立诺曼底公国,同时也远征意大利南部、西西里以及英格兰、威尔斯、苏格兰、爱尔兰,并向这些地区移民拓殖。
发源
很久很久以前,一些条顿人越过丹麦向北迁移,渡过斯加基拉克海和喀得加特海峡到达瑞典及挪威,成为那里最早的定居居民。这些条顿人就是诺曼人的祖先。诺曼人主要指中古时期生活在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居民。而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名字:维京人(Viking)。“维京”的意思是侵略峡湾临近国家的人。它发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瑞典、丹麦、挪威,始于8世纪中后期,终于11世纪中后期。影响所及,除人们熟知的英伦三岛、法兰西等地外,东到俄罗斯和里海,南到地中海,西面远及格陵兰岛乃至北美。
在人们的印象中,“海盗”就是抢劫、杀戮。但实际上,“海盗”既是一种武力抢劫活动,又包括商业贸易、文化交流、移民拓殖等和平性的一面。“海盗”留给人们的不只是恐怖、苦难,它也留给人们自己独特而又珍贵的文化遗产。北欧民族在维京时代(700—1000)创造的文明被称作“维京文明”。
民族历史
诺曼人(Norman,此名源自Northman或Norseman,意指「北方人」)原为来自丹麦、挪威及冰岛的异教野蛮海盗。
8世纪时开始对欧洲沿海的殖民地作破坏性的掠夺袭击。
9世纪後期他们对法国北部和西部沿岸的袭击规模日渐扩大且次数渐多,至900年左右维京人已在塞纳河下游谷地法兰克土地上获得永久的据点。
一位名叫罗洛(Rollo)的维京人以率领维京人袭击苏格兰和爱尔兰之英勇表现闻名,很快地成为新殖民者中的杰出人物。911年法兰克国王傻瓜查理三世与罗洛签订《埃普特河畔圣克莱尔条约》(Treaty of St. Clair-sur-Epte),割让塞纳河口一带及今卢昂市一地给罗洛。一代之间,人们始知道的维京人或诺曼人已把势力向西延伸至下诺曼底地区。
自此至11世纪中叶,诺曼底(Normandy)的诺曼人历史之特色是︰一系列自称为诺曼底公爵或伯爵的残忍有力统治者进行的争斗,他们建立政治霸权以支配诺曼底地区土生土长的法兰克人。
尽管诺曼人最后改信了基督教、采用法语、定居诺曼底后数十年间放弃其海上骚扰行动而改采法兰克式骑兵战术,他们仍保留了其海盗祖先维京人的许多特质。他们表现一种极度不安鲁莽的气质、近乎愚勇的好战精神以及与无耻不忠俱来的诡计多端。诺曼人在随後扩张至欧洲其他地区的行动中,创下惊人冒险作战的纪录,常常仅以一小撮人征服数倍的敌人。无与伦比的快速越野渡海能力、野蛮暴力的使用以及对金钱有过早的使用观与价值感等均是诺曼人的特质。
诺曼人征服
性喜冒险的诺曼人定居诺曼底后,在欧洲发动了数次重大的领土扩张战役。其中最 重要的是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入侵英国,他征服英国後即成为英国国王,此役今称作诺曼征服(Norman Conquest)。
11世纪初期诺曼冒险家也开始略为延伸地随便移动,他们至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担任当地贵族的佣兵,与阿拉伯人和拜占庭人作战。当移居此地的诺曼人越来越多时,他们自旧雇主处为自己得到一些小公国。其中最著名的诺曼冒险家是唐克雷·德·欧特维尔(Tancred de Hauteville)诸子,他们于1050年代统治意大利南部卡拉布里亚和普利亚(阿普利亚)地区,并在其后数十年间统治了西西里。
12世纪初期唐克雷之孙罗杰二世合并上述地区,成立西西里王国,该王国至12世纪末的统治者基本上均保留了诺曼人的性格。
诺曼人特质中被其同时代人认为极具特色的是,完全不受拘束的性格及迅速且成功的模仿力与适应力。前项特质有助于诺曼国家出现後,经由类似自然选择的过程而形成一系特别能干残忍的统治者继承。诺曼底、英格兰、西西里等地早期许多诺曼统治者得以创建安定长久的政治组织,使他们成为当时西欧最强大且最成功的世俗君主。
传统特色
原则
诺曼人的模仿力与适应力对欧洲历史更具意义。他们以性喜杀人越货的异教破坏者出现,在被迫与加洛林王朝和卡佩王朝达成协议以及被迫采用法语和改信基督教后,很快就接受了他们袭击过的宗教与文化,最後并为此文明所同化。他们迅速掌握加洛林王朝封建制度的原则,使诺曼第於11世纪成为西欧封建制度发展的国家之一。
骑士精神
诺曼人并未发明城堡建筑的技术,但他们善于构筑简易却极有效率的草原围墙城堡——高地上四周围以沟渠、木栅的木栅高楼。这些补给小批骑兵在旷野作战的小堡垒成为诺曼人渗透征服他人的标志。再者,尽管诺曼人在骑战方面一开始是模仿的新手,但他们立即成为其中能手并在欧陆驰骋作战。
诺曼骑兵骑着与对手法兰克、安茹或布雷顿等王朝同种的阿拉伯马血统的战马,披挂西北欧战士制式的锁子甲,护以锥顶盔和筝形盾,手持宽刃长剑和长矛,在无数的战役中证明其能够击倒敌人。无疑地就某种程度而言,这是诺曼武士阶级加入青年战士训练的重要结果。他们渴望采纳10和11世纪古加洛林帝国已形成而小心培养的骑士精神。但诺曼武士也是凶狠残忍的军士,他们接受一种几无人性的艰苦训练,这些原被抹杀的人性和怜悯后来被基督教教义加进骑士精神的观念里。
宗教
正如诺曼人成为加洛林王朝封建制度及骑士精神城堡战的典型代表,他们也部分成为正教派的典型和拥护者。在诺曼底公国的支持下,该省的宗教十分发达,一些诺曼修道院成为本笃会生活与学术的著名中心。这主要是鼓励非诺曼裔学者和改革家在诺曼底定居之结果。11世纪时诺曼底伟大的宗教与教会复兴,也表现于诺曼人热衷至罗马和圣地朝圣上。朝圣者的热望是诺曼人征服意大利南部的因素之一。许多诺曼贵族出自质朴的宗教虔诚、爱好冒险、渴望新鲜的征服等之激励而至地中海地区旅行。令人讶异的是,早期十字军中诺曼人的角色却微不足道,其中主要包括12世纪诺曼贵族短暂建立的安提阿公国。
创造性的模仿
诺曼人快速模仿其所见之事物,这种模仿力在他们定居过的各国均非常明显。但他们的模仿决非毫无创造性可言,当然也不算是他们成就的全部。诺曼人之成功较正确的解释可以说是,他们在新获得的领域上建立适合其目的之组织时,兼具无穷的自信与出色的能力。因此,他们控制普利亚和西西里系基於他们对自己军事优越性、利用城堡港口等战略措施、引进封建制度以控制伯爵或国王与其较重要臣民之间的关系等信念。然而在行政方面,他们采用拜占庭希腊人和穆斯林高度先进的和大体上是文牍形式的管理方法。
封建制度财政观念
诺曼人在英格兰同样地引入了诺曼色彩的封建制度,以及其强人政府和财政组织的观念。但他们也采用了当地许多仍存在的制度和风俗习惯。甚至在英格兰亨利一世王朝末期(1135),皇家政府的整个结构基本上袭用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制度——君主政体、枢密院、皇家玉玺文书部、郡建制和郡长、两税制(王室庄园收成以现金计算岁入,对地主则课以直接税),这些制度均起源於诺曼征服前。但在诺曼人统治下也有许多新政,如设置财政部、建立巡回审判制、改用誓证审讯法,这个体制在1066年後效果更为显著,而同样重要的事实是,英格兰从此免受外族入侵,安如磐石。诺曼人对英格兰教会的影响也很大,使教会机构和戒律方面趋于完善。总之,11和12世纪欧洲的诺曼人凭藉他们充沛的精力和积极进取的精神,推行中央集权统治、封建制度、骑战及宗教改革。
文化生活
社会秩序
诺曼人的社会秩序建立在家庭条规、经济合作以及正当的信仰之上。诺曼人中弃儿可以被随便弃置,任其死活,但只要被收容下来,这个小孩就会受到合法的训练与爱护。早于基督教传人之前,斯堪的纳维亚人为孩子取名时,用水浇其头,表示家庭收容他。
教育
诺曼人的教育富于实用性:女孩学习家庭日常的技艺,包括酿酒;男孩学习游泳、滑雪、雕刻木头及金属制造,角力、划船、滑冰,玩曲棍球,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要学习狩猎、弓箭战技以及剑矛的使用。跳高是一项普遍的运动,某些诺曼人可以跳得比自己的身高还要高。许多儿童被教导读书写字,训练成医师和法律人才。诺曼人喜欢开怀歌唱、弹奏乐器,他们最有特点的乐器是竖琴。
婚姻
诺曼女子的婚姻通常由父母亲作主,虽然她们有权否决这项安排,但如果她违背父母的旨意自行结婚,她的丈夫就会被视为罪犯,女方的亲戚可合法地把他处死。男人与妻子离异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女方家庭可任意谋害他。女子刚结婚时,享有丈夫1/3的财产权,婚后20年可获得丈夫一半的财产权;她在事业策划上可替他提供意见,并自在地周旋于家里的男客之间。
劳动
诺曼人尊重和崇尚劳动。捕鱼和狩猎是普遍的行业;诺曼人用意志与体力开拓了瑞典的森林,并把挪威冰冻的山坡变为可耕之地;美国明尼苏达州的麦田就有混有挪威土质的土壤。斯堪的纳维亚以普遍的自由农民得以均分大幅耕地著称,大地主并不多见。不成文的保障法则减轻了不少灾难带来的损失:一家房屋烧毁了,邻居都要帮助重建;如果一家的牛病死或丢失,邻居也要用自己的牛补充这家损失的半数。
几乎每位诺曼人都是艺匠,尤其精于竹艺。虽然直到8世纪制铁的工艺技术才传到北欧,但他们很快就制造出了多种坚固美观的工具、武器及铜器装饰品,金银等装饰物。他们制出的盾、加纹的剑、戒指、夹子及铃铛,都是美丽与骄傲的代表。他们所造的船只战舰并不比古代的大,但较为坚固:平的船底稳定度高,船桨尖细可以用来撞刺敌人;船的深度为4到6英尺,长度为60到180英尺,装有平行的帆或者全部使用木桨,往往一边有10、16或60把木桨,这些简单的船只载运诺曼人的探险家、商人、海盗和武士顺俄罗斯的河流而下,进入里海、黑海,或越过大西洋到冰岛、拉布拉多等地。
社会分层
诺曼人的社会划分为伯爵,农民地主以及奴隶等阶层。他们严厉地教导孩子们:个人的阶级出自神的意旨,只有不诚信的人才敢加以改变。帝王是从荣耀的血统中被选派出来的,地方官员则选自伯爵的阶层。与这种君主及贵族的体制相伴的是民主制度,这种民主制度的具体形式从下到上有地方性的家长会议、村里集会,省份会议以及巴力门等。
法律
诺曼人的法律突出的特点是重罚。纵火者被绑在火柱上烧死,杀尊长者被吊在一条同样被吊的活狼旁边,背叛政府的人要被五马分尸或者被野马拖曳致死。虽然这些法律规定野蛮而残酷,但最终使社会法治化了。海盗也终于归顺于法律之下,变为航海商人,使用头脑而非武力。
宗教信仰
诺曼人畏惧和崇拜神灵,他们认为自然的力量和化身都是与个人攸关的神明。他们甚至用人为牺牲品作为向神赎罪的方式。众神之父是“欧丁”,日耳曼语意为木头的,他在地球上寻求智慧,他发明字母,教导子民写字、追求作诗、艺术及遵守法律。
文艺
大约在8~12世纪,半岛上出现了一部伟大的诗歌作品,它被后人称为《诗的艾达》,其中大部分是叙述斯堪的纳维亚及日耳曼英雄事迹的民歌。早期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环境艰苦,这使得只有心志最强韧的人才能在生存环境中保持活命;古老的血仇报复习俗,及海上无法无天的抢劫恶习,都体现了诺曼人的民族特性,也造就了尼采式的狂妄勇气。一位维京人说过:“告诉你我的信心何在——我只相信自己的力量。”维京人好战、勇猛,他们认为懦弱是罪恶,而力量是善良。“峡湾中的男人”在艰难的磨炼中成长,他们渴望占领更多的土地、财富和权力。如此看来,《海盗时代》的到来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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