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的中标体验,看代理公司大胆的操作

最近有个朋友参加了电子工程标,评分方式比较特殊,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开标现场各家报价的平均价来判定,越接近平均价的中标,这位朋友在评标后被判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随后项目发布的中标公告,没想到事隔五天之后,又发布了第二次公告。在没有任何通知和澄清的情况下,直接选定其他家为中标供应商,五天的中标体验如同黄粱一场梦,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经过多方面的了解,代理公司的骚操作,应该是将现场去投标的两家供应商以项目经理在建的理由将其废标,废标后现场平均分改变,直接导致出现不同的中标结果。

我给他制定了方案,首先要做的必须去质疑,质疑主要分三点:

第一、项目的公示是具备法律效应的,直接发布二次公告,必须对第一次的公告进行澄清。

第二、项目确定供应商后,评标委员会就应该解散,肯定不能直接二次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上升一下焦虑,怀疑代理公司有违规的嫌疑并写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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