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确权?4月1日起,农村房子全部按新规处理,不用再争了

如果把时间推移到20年前,估计大部分人都不会想到今天的城镇化水平会这么高。数据显示,2000年全国城镇化率仅有36.2%,然而仅仅过了二十年时间,截止到2020年,全国城镇化率就提高到了60.6%。“停止”确权?4月1日起,农村房子全部按新规处理,不用再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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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村民只拥有使用权,而且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内部流转。不过,这一次宅基地确权“新规”明确了“地随房走”的原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

农村的宅基地房产施行的是一户一宅、一宅一地的基本原则。每个家庭只允许有一块宅基地,这块宅基地上只能够建设一套房子。但是小产权房明显违背了这两项原则,一块宅基地上农户建设了8层小产权房,自己居住一套之后,剩下的15套房子全部对外出售,这些小产权房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对于一些城市子女来说,没有资格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但自己继承了农村的房子,这种情况下,宅基地该怎么办呢?根据地随房走的规定,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连在一起的,无法分割的。所以继承农村的老房子后,相当于间接地继承了农村老房子下的宅基地使用权。

目前,一些城市子女具备了一定经济实力,趁父母健在,按照现代建造技术修建新房,一方面,让父母居住舒心,另一方面,这样的房子基础牢固,主体结构长期都没有问题,子女以后有机会居住的话,只需再重新装修一下即可,这种方式对于长久甚至世代继承都有借鉴意义。当然,这需要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需求,不要产生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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