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一些新的减税免税的相关问题
上个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减税政策更新:
一是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二是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该部分所得的税负仅为2.5%;
三是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并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那关于这些新的政策到底有什么变化呢?对比以前政策发现今年的减税政策加强了优惠力度,强化了制度性减税。税务负担严重,这一直是我国企业所面临的问题,现由于疫情的原因许多企业夹缝中生存。上有国家税务输出,下有人民群众购买力下降。中间的许多企业不得不面临倒闭的问题,为此国家政府也做出了许多相应的措施,比如增值税税率下调:小规模增值税从3%降到1%,附加税12%减半降为6%,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又比如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0万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还有地方政府的一些优惠措施,比如为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一些政府园区会进行招商引资引税,例如在园区注册公司,地方政府会进行税收的返还或其他的减免。而地方的政策和国家的政策是不会冲突的,这样大幅度降低了许多企业的税负,当然还有很多企业不知道相关的一些政策,在后面我会给大家讲一下具体的地方政策实施方案,和具体的某些地方园区的优惠程度,怎么去找靠谱的园区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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