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离婚后房产统统按“新标准”分配,夫妻不用再争了
结婚之前先买房,几乎是当前所有年轻人都需要面对的难题。
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当前房价过高,现在年轻人结婚年龄越来越大,平均初婚年龄也越来越高,“不婚族”、“丁克族”更是比比皆是。对于很多想要结婚的年轻人来说,买房又成了难以逾越了门槛,在二线城市买一套80平米的房子,在没有父母的帮助下可能光是首付就需要积攒10年左右,这时双方可能都已经超过30岁。正如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的一样:高房价不但毁灭了年轻人的想象力,更毁灭了无数年轻人的爱情。
伴随着结婚率不断降低的,则是离婚率不断升高。根据相关机构发布的数据来看,2020年全国离婚率再创新高,全国平均离婚率接近40%,相当于每10对夫妻就有4对会离婚。其中东北三省更为严重,离结率均为65%以上。从具体城市来看,北上广深四个城市,平均结婚年龄已经超过30岁,同时也是离婚率最高的四个城市,还是房价最高的4个城市。
那么婚姻与房产是否有联系呢?在《2019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中给出了具体数据:数据统计显示,50.82%的离婚诉讼涉及夫妻债务问题,70.52%的离婚诉讼涉及子女抚养问题,85.58%的离婚诉讼涉及房产分割。可见,在离婚相关问题上,房产问题已经超过了子女抚养,成为了夫妻之间纠纷的主要原因。去年4月,央行发布了城镇居民家庭负债统计报告,数据显示城市家庭负债主要来源于实体资产,而房产作为实体资产的主要构成,因此上述的“夫妻债务问题”同样包含了房产。
以往夫妻离婚,主要通过《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解决,但随着离婚数量不断增多、复杂程度逐渐加大、并且近几年“假离婚”、“骗婚闪婚”的相关问题不断出现,《婚姻法》很难完美解决所有问题。其解决方式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平均分配”,但对于结婚买房后马上又离婚的家庭来说,显得不太适用,特别是房子是其中一个人全款购买。因此,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对于夫妻离婚后相关的财产以及房产分配划分了“新标准”。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其中,“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很好理解,指的是通过正常上班途径获得的收益。夫妻结婚后,往往会由于工作不同而产生收入差异,比如在妻子怀孕期间,只能待在家里。因此“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生产、经营、投资”指的是夫妻一方进行生产投资产生的收益,根据相应解释,通过“生产、经营、投资”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简单的例子,夫妻结婚的时候一起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并且双方的收入均用于还房贷,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过了几年,这个房子价值120万元,那么多余20万元则属于通过“生产、经营、投资”,为夫妻共同所有。
那么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理解呢?如果其中一方背负了债务,仅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那么这笔债务则由夫妻一人承担。比如在婚姻续存期间,丈夫由于赌博欠下了巨额债务,那么这笔债务是不需要妻子来帮忙偿还的。
2、夫妻可分割财产(个人财产)
夫妻可分割财产指的是在离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主要有三种情况:1、结婚前,其中一方利用自己的资产全款买了一套房,并且婚后没有将另一半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上或者经过了公证的财产;2、夫妻结婚后,其中一方父母出资全款给子女买了一套房,且房产证上只写了子女一方的名字;3、夫妻结婚后,其中一方利用自己的钱全款买了一套房,且没有写另一半的名字。这三种情况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一方所有。
不难发现,夫妻可分割财产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买房花的钱全部由自己或者己方家庭承担。第二,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没有把另一半的名字加上。需要注意的是,相关资产需要经过公证,或者能提供具体证明,证明相关资金为个人所有。
3、夫妻不可分割财产(共同财产)
夫妻不可分割财产指的是夫妻共同所有财产。主要有4种情况:1、结婚前,其中一方利用自己的资产全款买了一套房,结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属于赠与行为,视为共同财产。2、婚姻续存期间,其中一方父母买了一套房给子女,并且添上了另一半的名字,同视为赠与行为;3、双方结婚后一起买了房子,并且一起还了房贷;4、双方结婚前,其中一方首付买了一套房,结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
上述4种情况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1~3种情况,如果有事先约定离婚后将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那么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如未事先约定,则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处理。对于第4种情况,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了首付出资方的名字,那么“首付”部分属于出资方,剩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资产,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视为共同资产。
此外,为了保护婚姻弱势一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对于夫妻中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出轨、与他人非婚生子、赌博屡教不改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
在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取消了审批期限的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来说,上午办好手续,下午就可以宣布离婚。但其中“冲动离婚”的并不占少数,很多人离婚后没几天就后悔了,因此新规《民法典》中还增设了30天的冷静期,用于双方处理情绪。通过数据不难发现,离婚家庭婚姻延续时间不断缩短,以前的“7年之痒”也变成了如今的“3年之痛”。
最后借用罗翔老师的一段话总结一下:“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达到你对他的全部预设,一个可爱的人,人人都会爱他,但当他不再像以前那么可爱,你还爱他,并且愿意去发掘他的可爱之处,这可能就是真正的爱了,而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有宽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