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曾:我回国创业的经历(八)
澳洲纪实系列之五
我回国创业的经历
李庆曾
(续前)
七
对我们公司来讲,更致命的是我们多年的销售经理,带着另一个熟知我们业务的人员,在原来我们的一个在宁波的客户的支持下另立山头。他们使用了和我们公司名称非常相似的公司名称,经营的也是和我们公司完全一样的产品结构。
这就像大敌压境的情况下,你自己的战壕里突然出现了熟知你的兵力、部署、武器、装备、战略、战术的一支异己力量。要打赢这场战争,除非你是超人。
那个宁波人是个私人企业主。他计划在宁波建立一个啤酒坊,于是就购买了我们的设备和原料。他的这个单子是这位销售经理做下来的。一来二去他们就建立了联系。
他们最初是怎样商量,要创建类似于我们这间公司的细节我不得而知,但我后来意识到,我的一次失误为他们那间公司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仔细读过上述文章的读者都知道,我们的酿酒设备是在国内加工的,任何一间加工不锈钢设备的工厂,都具有生产这种设备的能力。
但是以这种设备配套的半成品原料就不同了。当时在国内还没有加工生产这种半成品原料——浓缩大麦汁的生产能力。如果得不到这种半成品原料,出售的啤酒设备也就成了无米之炊。
当时与我们合作的澳洲这家啤酒厂,是世界上最大的浓缩麦汁的生产厂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商。如果深入到这一领域就可以发现,其虽然是最大的,但绝不是唯一的。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甚至在澳洲国内都有一些大大小小的生产厂家,生产类似的产品。
一次,我从澳洲带回来了几听澳洲其他厂家生产的浓缩麦汁,想在国内酿造出来,比较一下他们的口味。这些样品拿回来后,就放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下面。在公司大扫除时,这位销售经理在我办公室里发现了这些样品,由于这些样品的包装和我们的包装大不相同,于是问我,是澳洲公司出了新的产品吗?我随口答道:“不是,这是澳洲另一家公司的产品。”
我说者无意,但听者有心。
不久她们两位先后都辞了职。一两个月后,我就发现了这间和我们公司名字十分相近,而且经营着完全相同的产品的公司。就连他们的宣传内容、模式、渠道也都沿用了我们公司的一贯做法。
我派我们公司的一位新的销售人员到那间公司走访。他回来后告诉我,我们原来的销售经理是那间公司的法人代表,我们的另一位业务员主抓销售。他们的设备是在国内委托加工的,配套的原料就是我把样品带到国内的那个澳大利亚的生产厂家提供的。
面临着国内市场的变化和原公司内部的骨干建立了和我们一样的公司,使我深感国内市场的复杂性。
后来我们想运用行政的或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因为我们在国家专利局注册了自己的常温酿造啤酒的工艺专利,这一专利在国家专利局举办的全国第七届新产品、新技术大会上获得了金奖。但令人失望的是,我们申诉的专利侵权并没有获得专利局的支持。
我们的酿造工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七届中国专利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获金奖
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对方抄袭我们的工艺技术,也面临着举证困难等现实问题,而最终放弃。
如果继续经营,就会陷入低水平竞争的陷阱,无力自拔。于是我做出了放弃公司的最终决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