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界:洪洞发掘清墓144座,近80%女性墓主缠足

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2018年,为配合洪洞西冯堡的建设项目,山西省考古研究院考古工作者在当地发现清代墓葬群,部分女性尸骨存在缠足的情况。对此,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和吉林大学考古学院研究团队联合开展了洪洞西冯堡清代墓地人骨研究课题,并取得重要突破。其中,有关该墓地女性缠足的研究成果“(清代(1644—1912年)西冯堡墓地汉族女性缠足与不缠足的骨骼与丧葬分析”,在线发表于国际著名考古和人类学期刊杂志《考古学与人类学科学》2021年第1期上,对清代时期女性缠足情况做出了进一步的解读。

洪洞西冯堡清代墓地发掘面积6000余平方米,发现墓葬145座,实际发掘清理144座(M72被现代墓破坏,未发掘)。发掘竖穴土坑墓8座,带竖穴土坑墓道的洞室墓137座;墓向上,东西向墓葬11座,南北向墓葬134座。共鉴定个体数194例。最常见葬式为仰身直肢,侧身屈肢仅一例。

从出土的带纪年墓志及铜钱以及其他遗物和墓地整体排列规律可知,墓地的使用贯穿整个清代。据相关考古工作人员介绍,该墓葬排列有序,少有打破情况,可见墓地经过了统一规划。依据出土墓志及墓葬排列布局来看,此次发掘的范围内埋葬有刘、赵、李三个家族,其中,根据发现的一块李姓墓志,推断家族墓规模较小,总数近十座,位于墓地西北区域;刘、赵两姓家族规模较大,刘姓计八十余座,赵姓五十余座,分布于墓地东部和西部偏南区域。从墓葬形制及出土器物等来看,反映出墓葬级别较为普通,多为平民百姓。

研究发现,西冯堡墓地近80%的女性进行了跟行足式缠足;其肢骨的整体形态和粗壮度与未缠足个体相比均较小,骨骼肌肉系统更为纤弱,这也极大地影响了她们的活动和行为能力,增加了其跌倒和受伤的风险。墓葬量化分析结果表明,缠足女性的经济地位高于未缠足女性,家庭内部出现地位分层。

此次西冯堡墓地的发掘,是我省首次对晚期墓葬遗存开展的大规模科学考古工作,完善和丰富了我省考古工作的内容,为研究明清时期墓葬的丧葬习俗及其所反映的社会发展状况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明清考古学的研究,是山西明清考古的重要成果之一。

来源:山西晚报记者 孙轶琼

图片来源:考古汇

原标题:《洪洞西冯堡发现清代墓葬群 考古工作者以此开展缠足女性的人骨研究课题》

扩展:

缠足现象起源考

李依竞

内容摘要:缠足是中国旧社会一项空前绝后的奇异风俗,一般是在女童幼年时就把她们的脚用长布条紧紧裹住,使脚畸形变小以体现美感。中国古代关于缠足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夏商时代,南齐的潘贵妃、隋朝的吴月娘都曾被认为与缠足的起源有关。后世经过考察论证,认为秦汉、六朝、五代这三种起源论说较为令人信服,但从主流社会的审美偏好、风俗文化的历史变迁等诸多方面来看,缠足起源于五代时期的说法似乎更具说服力。

关键词:缠足 妇女 起源

所谓缠足,即是在女童幼年时期将她们的脚紧紧缠裹以阻止其生长,使脚永远停留在幼时状态的一种方法。现代人惯常于从反缠足的观点来看缠足,有关缠足的论述文章多呈现出一概而论、过度简化的倾向,或是指控缠足陋习可怜可鄙,或是大加颂扬反缠足运动的历史功绩,俨然将谴责变成了书写的目的。而关于缠足起源的论述,则主要集中在宋、明、清三代的考据学家身上,如宋代张邦基的《墨庄漫录》,明代杨慎的《丹铅馀录》、胡应麟的《丹铅新录》,清代赵翼的《陔馀丛考》等。此外,近现代学者贾逸君的《中国妇女缠足考》(北平:文化学社,1926)、当代学者高洪兴的《缠足史》(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美国学者高彦颐的《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等,都对缠足的起源有着较为详实的考证。

一、有关缠足起源的民间传说

中国古代关于缠足的神话传说最早可追溯到夏商时期。传说大禹治水,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1]又说商代的妲己是只成精的狐狸,她的脚还没完全化成人形,就用布帛裹了起来,以掩人耳目,结果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不明所以,反而群起效尤。[2]另有民间传说隋炀帝东游江都时,曾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后,为反抗炀帝暴虐,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用长布把刀紧紧缠在脚下,并把脚尽量裹小,随后又按脚的大小做了一双鞋子,在鞋底刻上一朵莲花,使得走一步便印出一朵莲花来。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炀帝刺去,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不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者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了纪念月娘,纷纷裹起脚来,自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3]当然,这些民间的神话传说,更多的是演义附会的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明代学者杨慎就曾不屑地驳斥妲己的传说根本是“瞽史以欺闾巷者”,对于某些读书人竟然煞有介事地谈论它,实在感到慨叹不已。①

《道山新闻》里最早提到缠足的起源,据载南唐后主李煜后宫中一位名为“窅娘”的舞伎,才是缠足的始作俑者:“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组带璎珞,莲中作五色瑞云。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曲,有凌云之态……是人皆效之以弓纤为妙,益亦有所自也。”[4]窅娘是个传说中的人物,但她的故事却架构在信而可征的历史脉络里:佛教在南唐极为盛行,宫廷和民间普遍接受佛教,李后主本身就是虔诚的佛教徒,故事里为窅娘打造的“金莲”舞台,似乎便是唐代佛像雕塑常见的七彩珠玉莲台。此外,李后主也是一位音乐家和舞蹈设计家,据史册记载,他的正宫周皇后就擅长弹奏琵琶,精于设计新颖的宫廷舞步。但由于窅娘只是供人玩乐的舞伎,身份地位低下,纵史上确有其人,其缠足作为孤立事件的可能性较大。

“缠足”一词最早被明确提及,目前已知是在宋张邦基的《墨庄漫录》,他说道:“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自所无。”[5]张邦基大约生于12世纪,在他所处的时代,缠足极有可能才刚开始流行,理论上他有着得天独厚的观察探究条件。然而,张邦基并没有利用这一时代的权威性,而是将论证诉诸《南史》、《玉台新咏》及乐府诗等史书和诗歌。据《南史·齐东昏侯记》载:“齐东昏侯为潘贵妃凿金为莲花以贴地,令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6]后人有以此认为潘贵妃缠足,张邦基却指出“亦不言其弓小也”,似乎一方面暗示此处的“莲花”与后来专指妇女缠足的“金莲”含义不同,另一方面也表明到了12世纪下半叶,缠足已然出现“弓”和“小”两种特征。

二、考据学家的缠足起源论述

历史可以通过不同文献相互支撑确认,传说却是单一、孤立、无从查考的,在考据学的范畴里,民间的神话传说显然不足以成为探究某种文化现象的凭证,但部分后世学者对文献的权威性盲目信从,加上材料本身的真伪难辨,考据学界更容易就缠足现象的起源问题各执一词产生分歧。

杨慎曾在《丹铅馀录》里驳斥缠足源于五代时期李煜后宫的说法,并以乐府诗《双行缠》里“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这句争议颇多诗句的作为发展理论的基础,将缠足的起源推到六朝时期。胡应麟则根据明末女性的流行服饰和足服样式,指出杨慎对诗中“行缠”的理解有误,因为“行缠”并不一定专指裹脚布,而很有可能是指缠腿布。在缠足风气盛行之前,缠腿布是男女通用的服饰,只在材质上有所区分:“男子以帛,妇人则罗为之,加文绣为美观,以蔽于袜中。”妇女开始缠足之后,缠腿布才成为男性特有的服饰。同时,胡应麟还指出蒲鞋也是“古男子妇人共之”,而“今世蒲鞋盛行海内,然皆男子服,妇人以缠足故,绝无用之者矣”,以此说明缠足的兴起带动了足服的性别分殊化发展。另一方面,胡应麟找出了21条唐代以前关于女性足服的记载,由这些记载中全都没有提及“弓纤”得出结论,唐代以前的妇女并不缠足。[7]

针对纷纷攘攘的缠足起源论说,最终做出仲裁的,乃是清代史学家兼藏书家赵翼。他在论述缠足的笔记里,系统地整理了既存的理论与依据,将前人的说法归结为三类[8]:

(一)五代说。五代论首先在13世纪由学者周密提出,胡应麟继之,到了16世纪,已发展为主流见解。赵翼指出,支撑此论点最主要的依据,是源于一项反面论证:10世纪之前卷帙浩繁的诗歌辞章及史册典籍中,几乎不曾提到足之“纤小”或鞋之“弓纤”,也就是说,找不到缠足在唐代以前就已经存在的有力证明。赵翼的假设,跟张邦基、胡应麟等人差不多:如果缠足现象确曾存在于某个时代,它必然会在文献档案里留下记录和痕迹。

(二)六朝说。杨慎是六朝说的主要拥护者,他的证据包括乐府诗中“双行缠”一语,唐代诗人韩偓诗中“六寸肤圆光致致”②一句,还有一些别的笔记,其中主要是关于杨贵妃的记载。不过杨慎的笔记充满矛盾之处,他也未就“缠足源于六朝”的说法进行详细论证,比起其他学者,追考缠足的起源对杨慎而言似乎更像一场游戏,他无意论证假设或求证事实,让人觉得他心里持有的观念似乎更像是,缠足的起源既不可知也未可考。

(三)秦汉说。这个观点也是杨慎提出来的,它最直接的证据,是《汉杂事秘辛》里有关梁女莹的描写,不过由于《汉杂事秘辛》的真实性可疑,内容本身又具有多重解读性,认可此观点的学者并不多。但赵翼以为,姑且不论这些观点是否使人信服,我们都应该对它引起注意,因为至少其“皆有(文献)所据”。换言之,文献证据的存在,不论它们可信与否,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某种观点或主张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

这三种起源论说都属于信史的范畴,有关末世帝王及他们宠信的后宫妃嫔的民间传闻,在赵翼看来,根本不值一提。他所认可的能视为证据予以接受的文献,以史籍、笔记、类书及诗词作品为界,至于小说、戏曲、通俗歌谣等,尽管这些文类有助于延续缠足的文化光环,内容中也常出现有关缠足的段落,但在考据学的理论范畴里,都应该被摒除在讨论范围之外。

三、男性精英社会的话语导向

缠足在后期发展成一项地方性、多元性的社会实践后,人们常以捍卫女性的贞节和道德来定义缠足,日本学者冈本隆三就在他的《缠足史话》里明确说道:“正如过去的日本女性一结婚就被迫将牙染黑作为已婚标志一样,缠足的目的当初也是为了女性的贞节。”[9]或许后期缠足的普及的确与南宋儒学的盛行和清政府颁布的禁令有关,但若以此解释缠足的起源,不止找不到相呼应的历史资料,连已知的神话传说也无法支撑这个观点。相反,在考据学家的起源论述中,他们更倾向于将缠足联系到男性的话语权力,或特权阶层的声色之娱里。

基于考据学的调查方法,胡应麟检视了许多唐代及唐代以前的诗歌,意识到文学的功能不止于提供社会学式的资料,还积极反映并改变着人们的观念和经验。他对“纤”这个形容词极其重视,认为“纤足”与“素足”正成对比:“足素则不纤,纤而不素。”这使得他将唐代诗人杜牧的诗句“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③解读为缠足刚开始绽放其文化光环的信号——“纤纤玉笋”一语即形容缠足,“轻云”则指精美的袜子。他还提到李商隐以及10世纪中叶《花间集》中的诗句“慢移弓底绣罗鞋”以为佐证,指出在缠足的初兴阶段,“罗袜”、“纤足”等文学辞藻,有助于改变原来的审美标准,带动缠足的流行。

此外,白居易诗中“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④,段成式诗中“知君欲作闲情赋,应愿将身作锦鞋”⑤,包括前文提到的韩偓诗中“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屧红托里”,我们可以得知,尺寸很小的脚在唐诗里确然受到歌咏。虽然诗赋文章语多夸张,所表述的内容也往往掺入许多主观的想象,但其中对个人或社会审美意趣的表达,及某种理想或倾向的反映,还是非常具有参考价值的。赵翼按其推论法则,将缠足的源流作出如下归结:韩偓的“六寸肤圆”以及杜牧的“尺减四分”诗句,乃是写于缠足演变成一项真实存在的实践之前,不过既然诗人反复吟咏足之长短,可以推想“是时俗尚已渐以纤小为贵”,此后直到五代,缠足才逐渐变成一项身体实践。⑥换言之,缠足作为一种审美观念,成了缠足行为的先导。

事实上,早在东汉建安末年的民歌《孔雀东南飞》中,就有“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等诗句歌咏纤足;宋代乐史所撰《杨太真外传》中提及,《汉成帝内传》里记载:“汉成帝获飞燕,身轻欲不胜风。恐其飘翥,帝为造水晶盘,令宫人掌之而歌舞。又制七宝避风台,间以诸香,安於上,恐其四肢不禁也。”[10]赵飞燕竟能为盘中舞、掌中舞,想见其足亦不会太大;宋代著名词人苏轼曾专作《菩萨蛮》一首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首《菩萨蛮》也常被认为是中国诗词史上第一首专咏缠足的词。

美国汉学家高彦颐在她论述缠足的专著《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中这样写道:“当缠足不再被赋予文化上的尊荣与体面,当这一文化实践穷尽了现有文化符号与价值戏码能够赋予它的正当性时,它其实就已经死亡了,即使仍然有无数妇女每天紧紧缠裹她们的双脚,也并不妨碍它终结过程的开始。”[11]反过来推导,我们不难得出结论:缠足兴起之初,这一身体实践应当被赋予了“文化上的尊荣与体面”,这种“文化符号与价值戏码”赋予它的正当性,让具有强烈身份意识的女性承载起都市化和商业化社会里的自我塑形,而出身不属于特权阶层的城市寻常百姓,则逐渐透过工作或居住环境,接触到必要的文化资源,并努力效仿上等人家的高尚品味。

总之,虽缺乏明确的证据,但比对历代考据学家筛选出的文献资料,以及将不同时代的缠足现象进行剖析,我们已慢慢建立起一个相对令人信服的关于缠足起源的论述。这个论述将文学描写中的缠足,和已经扩散为社会实践的缠足作出了区隔,中国女性史学家高世瑜在《缠足再议》中说:“缠足的兴起,原为五代时期宫廷舞者的一项审美观念,并在南宋时期演变成为一种限制女性行为的规范准绳。”[12]这一论断基本上可以说是非常准确的。

参考文献:

[1]佚名.小脚研究[M]//姚灵犀主编.采菲录.上海:上海书店,1997.

[2]王三聘.古今事物考[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3.

[3]伊世珍.琅嬛记[M]//新兴书局编.笔记小说大观.台湾:新兴书局,1981.

[4]周密.浩然斋雅谈[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5]张邦基.历代史料笔记丛刊:墨庄漫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2.

[6]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7]胡应麟.丹铅新录[M]//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

[8]赵翼.弓足[M]//赵翼.陔馀丛考.北京:中华书局,1963.

[9]冈本隆三著,马朝红译.缠足史话[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10]乐史.杨太真外传[M]//陈世熙辑.唐人说荟.上海:上海扫叶山房,1922.

[11]高彦颐著,苗延威译.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

[12]高世瑜.缠足再议[J].史学月刊,1999(2).

注 释

①杨慎,《丹铅馀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原文为:“或谓起于妲己,乃瞽史以欺闾巷者,士夫或信以为真,亦可笑哉。”

②出自韩偓《屐子》,全诗为:“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屧红托里。南朝天子欠风流,却重金莲轻绿齿。”

③出自杜牧《咏袜》,全诗为:“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五陵年少欺他醉,笑把花前出画裙。”

④出自白居易《上阳白发人》,前后句为:“今日宫中年最老,大家遥赐尚书号。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

⑤出自段成式《嘲飞卿七首》,前后句为:“醉袂几侵鱼子缬,飘缨长罥凤凰钗。知君欲作闲情赋,应愿将身作锦鞋。翠蝶密偎金叉首,青虫危泊玉钗梁。”

⑥赵翼,《弓足》,《陔馀丛考》(北京:中华书局,1963);原文为:“杜牧诗之'尺减四分’,韩偓诗之'六寸肤圆’,亦尚未纤小也。第诗家已咏其长短,则是时俗尚已渐以纤小为贵可知,至于五代乃盛行扎脚耳。”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

圈儿里人都在关注以下这几个平台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