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居:安大简《邦风·秦风·无衣》解析 | 中国先秦史

安大简《邦风·秦风·无衣》解析

子居

  关于安大简《秦风·无衣》篇,整理者在说明部分言:“简本《无衣》今仅存残句。《毛诗》三章,章五句。”[1]由残存文字来看,安大简本《无衣》第三章是《毛诗》的第二章,是其各章顺序又与《毛诗》不同。另外,整理者在《秦风》总体说明部分言:“《秦》简编号从第四十二号至第六十号,中间缺第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六十号简。《毛诗·秦风》在《唐风》之后、《陈风》之前,简本排序提前到《召南》之后,与《毛诗》不同。简本收诗可与今本《毛诗》之《车邻》《驷驖》《小戎》《蒹葭》《终南》《黄鸟》《渭阳》《晨风》《无衣》《权舆》等十首对照。然《权舆》抄写在第五十九号简上,内容未完,且前有「……组昷(明)月𨟻(将)

(逝)」为《毛诗·秦风》所无。根据竹简形制及残简缀合,《无衣》残存「戟与子皆作曾子㠯」八字,与《权舆》篇前「组明月将逝」五字相接,则「曾(赠)子目(以)组,昷(明)月𨟻(将)

(逝)」应为《无衣》诗句。第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三支简能容纳一百一十字左右,与《毛诗》之《晨风》和《无衣》大体相符。”[2]这种篇中有佚句的情况,传世文献中也有其例,如《荀子·臣道》:“诗曰:国有大命,不可以告人,妨其躬身。”安大简《魏风·扬之水》作“我闻有命,不可以告人,如以告人,害于躬身。”而《毛诗·唐风·扬之水》仅作“我闻有命,不敢以告人。”又《论语·八佾》:“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中的“素以为绚兮”亦是。对于《无衣》篇,《毛传》言:“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然而《左传·定公四年》:“初,伍员与申包胥友。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及昭王在随,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埸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辞焉,曰:'寡人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如果《无衣》真是刺秦君,秦哀公以刺秦君的诗答复申包胥,显然匪夷所思,更不会赋“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的《无衣》后就“秦师乃出”,因此非常明显,《毛传》根本就是在强行歪曲诗意以达到其洗脑他人的目的。宋代李石《方舟集》卷二十三:“《无衣》之赋,秦人以答包胥之忠,或曰:为包胥出师而作,则与序诗者意小异。”可见至少宋代就已有人不信《毛序》而认为《无衣》是秦哀公所作,此说至明清也不乏支持者,但由安大简《秦风》排在《周南》、《召南》之后来看,《秦风》编入《邦风》很可能颇早,因此恐很难想象还会收有春秋末期秦哀公的作品,《左传》记赋《诗》也并非皆是自作,所以此说虽然有《左传》为据,但证据性并不很强。至于其他诗说,基本都是在一个“王”字上纠结,故多无可观。笔者认为,《秦风·无衣》以“岂曰无衣”起兴,助词“岂”不见于甲骨文和西周金文,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3]中分析虚词“岂”约出现于春秋前期,因此可知《无衣》篇的成文时间很可能不早于春秋前期。而《无衣》之所以用“岂曰无衣”起句,显然不是因为说要“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而是因为《诗经》多以谐音寓意,“无衣”即寓意“无依”,“岂曰无衣”就是在说并非无所依靠,所以秦哀公以《无衣》作答,正对应申包胥如秦乞师。安大简《秦风》中《无衣》排在《渭阳》、《晨风》之后,所以郑《笺》言“此责康公之言也”虽然不确,但《无衣》也属秦康公时诗则确实可能性非常高,并且因为《毛传》并未言及秦康公,所以郑玄提到“康公”很可能是源自三家诗说。清代陈乔枞《齐诗遗说考》引班固《北征颂》“寒不施襗”并言:“乔枞谨案:《毛诗》:'与子同泽’,《传》训为'润泽’,郑笺作襗,云:'襗,亵衣,近污垢。’盖据《齐诗》之文,孟坚颂正用《齐诗》。襗字《广雅·释器》云:'襗,长襦也。’《释名·释衣服》云:'襦,复也,言温暖也。’又《论语》:'红紫不以为亵服。’郑注云:'亵衣,袍襗也。’襗是亵服,故以近污垢言之。《说文》训襗为袴,别为一说,陆、孔并引以证郑,未合。”复引《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山西天水、安定、北地处势迫近羌胡,俗修习战备,高尚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皆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概风流犹存耳。”并言:“乔枞谨案:此《诗》毛叙以为'刺用兵也,君好攻战而不与民同欲。’今据孟坚语则《齐诗》说不以《无衣》为刺矣。皆,《地理志》引作偕,盖后人从毛改之。”由此可见《齐诗》用字与说诗皆较《毛诗》近真,是以《无衣》为秦康公时诗或也是出自《齐诗》说。在此基础上,返观秦哀公赋《无衣》,则非常可能就是引秦康公时诗来答复申包胥。秦、楚的联盟关系始于秦穆公时期,笔者《清华简〈子仪〉解析》曾提到:“秦穆公通过席间的乐歌表达了自己的政治倾向。在送楚使子仪回楚时,又一再向子仪表明态度,并询问子仪归楚后将如何言及自己所见,子仪则用比喻的方式表达了自己要转达的所见所闻。这次会面的结果,奠定了春秋后期几十年间,秦、楚携手消弱晋国的大势。”[4]此次结盟已是秦穆公末年,秦康公则贯彻了秦穆公联楚削晋的国策,而秦康公时秦国与楚国的第一次直接联手行动,虽非针对晋国,却奠定了楚庄王的霸业基础,《左传·文公十六年》:“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庸人帅群蛮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楚人谋徙于阪高,蒍贾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住。不如伐庸。夫麇与百濮,谓我饥不能师,故伐我也。若我出师,必惧而归。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谁暇谋人?’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自庐以往,振廪同食。次于句澨。使庐戢黎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囚子扬窗。三宿而逸,曰:'庸师众,群蛮聚焉,不如复大师,且起王卒,合而后进。’师叔曰:'不可。姑又与之遇以骄之。彼骄我怒,而后可克,先君蚡冒所以服陉隰也。’又与之遇,七遇皆北,唯裨、鯈、鱼人实逐之。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从楚师,群蛮从楚子盟。遂灭庸。”蛮、戎攻楚为楚庄王登基后面临的第一个重大危机,《左传》中叙事虽然以楚人视角为主,重点渲染了楚国谋臣的决断,但由“秦人、巴人从楚师”即可见,楚人此时必曾向秦人、巴人求助,此役的最终获胜实是楚、秦、巴联军的战果。所以由《无衣》序于《渭阳》、《晨风》后可推断,《无衣》诗很可能就是秦康公答复楚国求助使者时所作之诗,诗中之“王”指楚庄王。秦人自然熟悉《秦风》,故秦哀公赋此诗盖正是引秦康公旧事为喻,表明了重视秦、楚的联盟关系与必会发兵救楚的决定。《无衣》更可能是秦康公所作而非秦哀公所作,还可由篇中“王于兴师”句判断,蛮、戎攻楚时楚庄王只是处于被半封锁的状态,楚国实力未失,言“王于兴师”正可对应楚的奋起反击,而楚昭王时的吴师入楚,楚国已是亡国边缘,虽然说“王于兴师”也不是不可以,但终究不甚贴合彼时的实际情况,所以由此也可见秦哀公很可能是在引先君之诗。若以上推测不误,则《无衣》诗当即是秦康公作于公元前611年,属春秋后期初段的作品。

【宽式释文】

……戟,与子皆作。曾子以组,明月将逝。

【释文解析】

(戟)〔一〕,與子皆(偕)

(作)〔二〕。

  整理者注〔一〕:“

:从「戈」,「丯」声,「戟」之异体。简文字形又见于《包山》简六一、简二七三。”[5]春秋时期武城戟(《集成》10967)、战国时期平阿左戟(《集成》11158)和子禾子左戟(《集成》11130)等也是书“戟”作“

”,因此“从「戈」,「丯」声”的“戟”字并非楚文字特色,整理者注仅言“简文字形又见于《包山》简六一、简二七三”不知是取义于何。《无衣》所说“修我矛戟”,很可能是模仿自《诗经·大雅·常武》的“整我六师,以修我戎。”

  整理者注〔二〕:“与子皆

:《毛诗》作「与子偕作」。「皆」「偕」谐声可通。敦煌本亦作「皆」,与简文同。「

」,「作」之繁文。”[6]《无衣》的“作”字原字形为“

”,右上“乍”形竖笔下穿,下部“又”书如“力”形,与安大简其他各篇“作”字明显不同,与其他楚简中的“

”字也字形迥异,因此很可能所抄原本有这个字形特征。安大简的“皆”字,由前引陈乔枞《齐诗遗说考》可见,很可能《齐诗》也是作“皆”,因此作“皆”当是《无衣》原文。

曾(贈)子㠯(以)組〔三〕,昷(明)月𨟻(將)

(逝)〔四〕。

  整理者注〔三〕:“曾子㠯组:此句上与《无衣》相联,又无分篇标识,「㠯(以)」字以下竹简残,但与《权舆》首句所在之简能够拼接。简文「组昷月𨟻

」五字在《权舆》诗句之前,且同写于一支简上,中间并有分章号相隔,故知《权舆》「钓也于我」句前当为《无衣》诗句,为今本《毛诗》所无。「曾」,读为「赠」。「组」,《说文·糸部》:「绶属。其小者以为冕缨。」”[7]先秦赠人之物往往有寓意,而且很多就是直接取谐音或同音为喻,如《左传·闵公二年》:“大子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御戎,先友为右,梁余子养御罕夷,先丹木为右。羊舌大夫为尉。先友曰:'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无慝,兵要远灾,亲以无灾,又何患焉!’狐突叹曰:'时,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期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衣之龙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閟之,龙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虽欲勉之,狄可尽乎?’梁余子养曰: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不获而龙,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龙奇无常,金玦不复,虽复何为,君有心矣。’先丹木曰:'是服也。狂夫阻之。曰尽敌而反,敌可尽乎!虽尽敌,犹有内谗,不如违之。'狐突欲行。羊舌大夫曰:'不可。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玦本喻决,指为将在外自决其事,狐突以“玦离”为说,则是以玦喻绝,《左传·文公十三年》:“绕朝赠之以策,曰: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是晓朝以马策喻谋策,《左传·成公十七年》:“初,声伯梦涉洹,或与己琼瑰,食之,泣而为琼瑰,盈其怀。从而歌之曰:济洹之水,赠我以琼瑰。归乎!归乎!琼瑰盈吾怀乎!”是以琼瑰喻归。因此上,《无衣》此句的“赠子以组”很可能也是取其喻义,组、作通假,银雀山汉简《晏子春秋》第十六“公作色太息”即书“作”为“组”,故“赠子以组”非常可能就是呼应的《无衣》上文“与子皆作”。

  整理者注〔四〕:“昷月𨟻

:「昷」,从「日」「皿」,「盟」之异体,读为「明」。「𨟻」,「酱」之异体,读为「将」。「

」,读为「逝」。”[8]明月,即次月,《左传·昭公七年》:“国人愈惧。其明月,子产立公孙泄及良止以抚之,乃止。”逝训往,《方言》卷一:“逝,秦晋语也。徂,齐语也。适,宋鲁语也。往,凡语也。”故“明月将逝”即次月将往,由前文所分析《无衣》很可能是秦康公答复楚国求助使者之诗来看,赠使者以组并说“明月将逝”,盖即是秦康公承诺下月马上发兵助楚的表示。


[1]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2]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9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3]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1/01/01/247,2011年1月1日。

[4]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6/05/11/333,2016年5月11日。

[5]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6]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7]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8]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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