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一年退保亏钱了,骂保险坑人,其实保险公司也亏钱了,你信吗
这两天,关于保险公司的话题很火。不过,保险公司的“火”与山东“拉面哥”的“火”不一样,山东“拉面哥”的“火”是被人赞赏的“火”,而保险公司的“火”是被人诟病的“火”。
那么,保险公司因何会被许多人诟病呢?
其实,除了保险公司确实存在一些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外,由于保险公司具有商业属性,因此,被诟病也是正常的。倘若保险公司不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把大部分利益都给予客户,恐怕保险公司就不会被许多人诟病了。
客户对保险公司的诟病归诟病,但客户也是应该学习一些保险常识的,因为保险毕竟是一种人人都需要的保障,即便是今天不愿意购买保险产品,但随着自己风险意识的提高,也许会在未来的某一天购买保险产品,所以,多学习一些保险常识是应该的。
昨天晚上,我在某视频平台上看到有人发了一段视频,视频中称,自己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约定的缴费期间为10年,每年需要缴纳保费近万元。但自己仅仅缴纳了一年保费后就不想再投保了,于是,选择退保。但退保时并不是按所缴纳的保费退的,而是按照现金价值退的,因此,自己损失了好几千元,于是,想骂保险公司是“坑人”的公司。
其实,这位客户想骂保险公司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客户恐怕不知道保险总公司也想骂保险分公司、保险支公司乃至保险代理人呢!因为,保险总公司与客户一样也亏了钱!所以,保险总公司也想骂人。
我这么一说,许多客户会不理解。客户给保险公司缴纳了保费,等于给保险公司送了钱,保险总公司又没付出什么,他们怎么会亏钱呢?这不是胡扯吗?
要想说明这个问题,需要从保险总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说起。
我们都知道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除了有总公司之外,还有省级分公司、市级中心支公司和县级支公司等机构,如果没有这些机构,仅靠总公司是无法推动业务发展的,甚至会出现发展不了客户、收不来保费的现象,而一旦这种现象出现,那么,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是没有意义的。
为了能够发展业务,除了保险总公司之外,还要下设各级公司,以便能够“四处开花”,多收保费。其实,这就是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
保险总公司既然下设了这么多机构,这些机构就需要有工作人员,而工作人员是需要有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的,同时,这些机构也存在诸如房租、水电费、办公费等开支,另外,保险代理人也需要有佣金和激励费用。这些工资及费用开支从哪里来?说白了就是从客户的保费中来的。然而,仅仅靠客户缴纳的首期保险费是弥补不了这些工资、费用开支以及代理人的佣金、激励费用等的。在这种情况下,每一家保险总公司都会根据自身的情况按照省级分公司所收到的保费给予120%---150的费用补贴。也就是说:假如省级分公司某个月份收到了十万元的首期保险费,那么,保险总公司将根据自身的情况给予省级分公司十二万到十五万的补贴,等于保险总公司赔了两万到五万元钱。假如说省级分公司当月没有收到一分钱保费,那么,保险总公司就不会给省级分公司一分钱的费用,如果省级分公司出现了运营困难,就需要问总公司借钱了,而借钱是需要还的,或早或晚。
答案是:当然不会!保险总公司是靠客户持续缴纳后期保险费去弥补前期的投入的。一般来说,只要客户缴纳过三年保险费之后,保险总公司就不会赔钱了。如果客户在三年之内退保,保险总公司就有可能亏钱了。
当然,保险公司的运营是相当复杂的,并不是靠一篇文章就能够说清楚的。作为客户来讲,仅仅是了解一下保险公司是如何运作的就可以了,毕竟自己不从事这个行业,了解地多了也没有用处,因此,适当了解一些就行。总之,客户应该知道,自己因退保没有拿回来全部保费而骂娘,其实,保险总公司也因为亏了费用而想骂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