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节,讲点“不敢说”的故事
今天是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在中国的很多地方,只要正月十五没过,都是在“年里”。所以,首先要给朋友们拜个晚年。祝愿大家生活和美,幸福团圆。
说到上元节,就不能不提到一个著名的历史故事。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讲到:有个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心胸狭隘。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要求百姓说话时必须有意避开这个音,或其它字来代替。例如,灯罩该叫“遮光”,灯笼要叫“路照”等等。谁要是犯了他的讳,定会被安上侮辱长官的罪名好好调理。这一年到了元宵佳节,州城照例要放花灯以示庆祝。州府衙门也要张贴告示知会百姓。为了不至触犯太守名讳,写告示的书吏就把灯字改为火字。于是,告示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当地百姓早就对田登的专制苛政积怨颇深。看了官府新贴出的告示,于是气愤的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从此,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
避讳文化,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特色文化。说白了,就是人为的规定出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词是感敏词儿。避讳,本质上是一种旨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尊严的规则。陈垣在《史讳举例》中这样描述中国的避讳制度:“避讳为中国特有之风俗,其俗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其历史垂二千年。”
避讳最早来源于古人对鬼神的信仰。原始社会的古人认为名字是人的一部分。它与灵魂和肉体具有总和关联性。因此避讳最早是通过避名来体现出畏惧、尊敬的态度。这一认知也直接促进了“字”的出现。古代男子举行冠礼后,便以“字”为称呼。名可以自称,若被同辈人直呼则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礼记·曲礼上》讲“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意思是说,凡到他人家中,要先问其家人名讳。以免在交谈中,因犯讳而失礼。
中国人避讳的总规则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随着封建礼教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避讳成为明确等级名分、维系礼教秩序,控制表达欲望的重要手段。历代帝王皆对此钟情不已。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后,开始实行严格的避讳制度。后来汉承秦制。于是就有为避光武帝刘秀的名讳,将“秀才”改称“茂才”;为避皇后吕雉名讳,改用“野鸡”代称等等。不仅本朝皇帝的名讳要避,连早就入土的本朝历代帝王一样要避。并且因此形成了一套法律制度。例如在《唐律疏议》中就有规定:凡上书奏事犯庙讳者。轻者杖责,重者可判三年刑期。千万不要以为避讳很简单。感敏词库可是会不停增长的。仅宋高宗赵构需要避讳的字就有五十多个。宋徽宗赵佶甚至连自己的属相都要全国避讳。大宋朝的避讳制度以严苛著称。文人下笔无不战战兢兢。如果写作时如果不小心触碰到文字G点,很可能招致杀身之祸。
封建历史时期,除了回避帝王名的“国讳”,还有要求回避长官名的“官讳”;回避圣人名的“圣讳”;以及回避父母长辈名的“家讳”。当这种语言管制玩到登峰造极的时候,自然少不了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前面讲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一例。在《宋史》中还记载了这样一个荒诞的故事:一个名叫徐积的人,为了避父亲的名讳“石”字,竟然终生不用石头做的器具,连过石桥也要人把他背过去。
避讳,被历史演绎出各种上纲上线。唐朝制度规定,如果进士的家讳触犯了主考官的名讳,那就必须放弃,等到下场再试。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避讳,表面上是一种封建尊卑等级的体现。实质上是对公众话语权的剥夺。甚至可被利用做某种意义上的借题发挥。乾隆时期的《字贯》一案,因避讳不当获罪的人不计其数。避讳成了满清大兴文字狱的一个优质借口。甚至成为官员之间互相倾轧,斗争的工具。
避讳,是一门语言艺术,讲究说学逗唱。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限的。为了避开G点。人们想出来不少“高招”。最常用的是改字、空字和缺笔。例如,秦始皇讳政,秦朝遂改正月为端月。所谓空字,就是在遇到讳字时,用“□”、“讳”、“某”等字表示。总而言之,只要是“你懂得”就好。
很多避讳对后世的影响颇深。例如,太原又称“阳曲”,就是源于宋朝的避讳。而民间称老虎为“大虫”,则始于唐朝。唐高祖的祖父叫李虎,故“虎”在唐朝绝迹多年。那句著名的“以史为鉴”,唐代的原句是“以史为镜”。后来是因为赵匡胤的祖父名敬,所以宋代的镜子只能称鉴子。常见的“山药”,就是在宋英宗赵曙即位后从“薯药”改过来的。为了避讳帝王。不仅人名、物名,地名要改,连古人和神仙都不被放过。观世音菩萨就是在唐太宗李世民上位后,“主动”放弃了“世”字改称观音菩萨。我想,如果古人会用汉语拼音或者火星文的话,不知道要为我们留下多少奇葩语言。这种让你在动笔之前先想想如何避讳的制度,会逐渐形成一种寒蝉效应。进而在潜意识里打消“妄议”皇权的念头。试想一下,假如你在公司里连大老板的名字都不敢提,怎么可能敢于质疑公司的决定呢?
到了现代,避讳依然是统治阶级实施专制的工具。元宵又称汤圆,据说就是因为袁世凯的避讳。老袁篡夺革命果实当上大总统以后,又萌生出称帝的野心。这一年正好赶上元宵节。袁世凯恼恨元宵与“袁消”同音。于是宣布,从1913年的正月十五起,元宵这种食品只能称“汤圆”或“粉果”。后来在京城还出来一首歌谣:“大总统,洪宪年,正月十五吃汤圆。汤圆、元宵一个娘,洪宪皇帝命不长。1916年,做了83天皇帝的袁世凯宣布取消帝制。同年6月6日,两腿一蹬彻底“袁消”了。看来,再避讳也避不开天道昭昭。
避讳其实也并非是中国人才有资格享受的专利。例如,在美国白左势力的推动下,黑人不可以被称为黑人,只能被叫做“非裔美国人”。这种避讳,打的是政治正确的大旗。如果今天你到了乌克兰,给自己起个俄文名字叫“我爱斯大林”,一定会招致白眼甚至拳头。避讳,有时候也会是一种对历史伤痛的反思。
我们今天的文章,从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开始。就再讲一个故事算作结束。五代时的冯道,字可道,曾经历五朝为相,人称“不倒翁”,自称“长乐老”。一天,他让一个门客给他讲《道德经》。门客为避讳,连称:“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道可道,非常道)。众人闻之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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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陈垣《史讳举例》;《中国古代避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