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药罪”让中医断了一条腿!
民间治癌中医倪海清去世了,他在2012年被国家以“非法制药”判刑十年,并没收了的全部财产,这让他心力交瘁,彻底难眠,身体健康一落千丈,最终早早去世,真的让人不胜唏嘘。虽然倪海清微不足道,但中国从此少了一个民间治癌的中医,大量癌症患者少了一个治癌的途径,只有重新回到西医的怀抱,再次经历西医的三把刀,最终破坏了身体的免疫能力,走向人生的终点。
客观地说,“非法制药罪”对中医并不存在,因为对中医来说,万物皆为药。要知道,任何物体对人都有利有弊,利大弊就是良药,弊大于利就是毒药。比如,精神方面的,如果它加剧了人的体质偏性,它就是毒药,如精神压力;反之,情志疗法也可以治病,如范进中举高兴得疯了,老丈人一把掌就打好了,这一把掌就是治病最好的良药。再如食物方面的,所有食物都有寒热温凉偏性,只是偏性比中药小了一些而已,如果它加剧了人的体质偏性,它就是毒药,“三高”就是这样吃出来的;如果它缓和了人的体质偏性,那么它就是良药,食疗就是如此。我们总不能把这种情志疗法或这种食疗法称为非法制药吧!
中医治病方法丰富多样,总的来说它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治心法,比如,主动的意识调整,气功疗法,通过意到气到的原理来治病。
第二,治血法,增加血液中氧的含量,可以改变血液对各组织的分配次序。
第三,刺激穴位法,通过补泻,可以改变血液对穴位下游组织的供应量。
第四,推拿按摩法,顺经为补,逆经为泻,通过这种方法,同样可以改变局部血液的供应量。
第五,中药法,中药是通过疏堵经络来治病的,对于细胞的功能亢进,中医就用中药堵塞它的营养通道,缺乏了营养,亢进就会自然停止;对于细胞的功能低下,中医就用中药疏通它的营养通道,得到了更多的营养,其功能自然增强。这就是中医上的扶正与祛邪。
第六,外治法,直接改变细胞所依赖生存的环境组织液。比如中药外治,包括场疗法,如神功元气袋,凡士林频谱仪;电疗法,如体表通电,电流刺激;直接改变组织液,比如中医治疗烧伤等。
也就是说,中医的这一系列疗法都可以称为药。而《药品管理法》中的药一直指的就是西药,它和中药有着本质的不同。现在用一个管理西药的法律来管理中药,只会限缩中医治病的途径,使中医的优势发挥不出来。比如,按照《药品管理法》,传统的中药形式都成了非法制药,这不仅仅包括经典的汤、散、丸、丹、膏、酒、胶、露等成药形式,而且连传统中医的遣方用药都违反了法律,因为它们都没有通过临床实验。如果严格执行这个法律,中医就彻底不用干了。
即使拿狭义的中药来说,它也和西药有着本质的不同。西药一般是化学小分子,它的靶子是细胞,它可以进入细胞膜,对病变细胞进行杀伤。而中药一般是生物大分子,它的靶子是经络,它治病的药理是疏堵经络。因此,拿西药标准来框限中药,很多中药都是违法的,最典型的就是一些含有重金属离子的药物,如砒霜,按照西药法,这都是毒药,不能吃的,而对中医来说,它些药物的水合离子比较大,可以堵塞经络,是治疗细胞功能亢进症的良药。
中医所谓的毒,其实指的是药物的寒热温凉偏性,偏性大就是有大毒,如附子,朱砂,偏性小就是有小毒,如食物也有寒热温凉偏性,只不过偏性较小而已。而西药的毒一般是指含有重金属离子的药物。这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用一个西药的管理制度来管理中药,和消灭中药无异。
为什么中国的中医几十年来持续走向衰落,和这种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只要科学界某人看不惯哪一个中医,随便就可以用非法行医,非法制药的罪名把它污为伪科学的典型,斗倒斗臭,甚至关进监狱,因为管理中医至今也没有一个标准,而是按照西医标准来进行的,而按照西医标准,任何一个中医都可以称得上是非法行医,非法制药。比较典型的就是浙江省金华市的倪海清假药案,西医不管用化疗药杀死多少癌症患者,它都是合法的,没有一点责任,而一个救了几百个晚期癌症患者的中医却由于没有行医资格,被以卖假药罪判刑坐牢十年,这还有天理吗?
现在的中医,尤其是那些没证的中医,人人自危,因为随时就有可能被以非法行医、非法制药的罪名抓来判刑,只要法院的法官们觉得有需要。真正的好中医绝大多数都在民间,而且很多都没有行医证,如此的管理,和消灭中医有什么差别?
不能再这样管下去了,过去的这几十年的管理让中医在民间几乎断代,再这样管下去,中医就会绝种。那时,恐怕中国只有再去西方取中医“真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