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应该知道的101件加拿大事儿(四)
接上篇《加拿大人应该知道的101件加拿大事儿(三)》。
66. 芳提那克古堡酒店 The Château Frontenac
如果您到访魁北克城,一定不能错过,也很难错过的景点就是这个芳提那克古堡酒店。古堡酒店是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于19世纪末建设起来的一系列豪华酒店,用于招徕旅客。
芳提那克是新法兰西总督,率领新法兰西打败了新英格兰人的入侵,保卫了魁北克城。
话说1689年的时候,法国人跟伊洛魁人打得不可开交。有同学会问:法国人对伊洛魁土著人展开大屠杀?哪儿呀,伊洛魁人也有火枪好不好?虽然打法国人不一定顶用,收拾起跟法国人做毛皮生意的其它土著部落绰绰有余。当然,瞅准机会教训一下法国殖民者,也不是不可以滴。新法兰西局势危急,芳提那克主动请缨重回新法兰西,想着靠怀柔政策安抚土著人,和气生财嘛!有生意大家一起做有什么不好呢?哪知伊洛魁人不吃他这一套,照打。芳提那克一查,原来是英帝国主义在背后使坏儿,那我就不客气了。于是芳提那克拉上自己的印第安盟友,开始对新英格兰殖民地展开恐怖袭击,不分男女老幼格杀勿论,就是要给英国人一个教训!
新英格兰人不干了,1690年新英格兰人由威廉·菲普斯(William Phips)率领,组织30艘船2,300民兵,直捣新法兰西老巢准备拿下魁北克城。
到达魁北克后,菲普斯先把圣劳伦斯河封锁起来断了魁北克城的外援,然后派人给芳提那克下最后通牒,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就是:“你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来投降”。芳提那克鼻子快要气歪了,老子才是正牌贵族,你菲普斯不过是个生于荒郊野外的小伐木工,走了狗屎运发现了西班牙黄金宝船,才弄了个骑士封号混入上流社会,哪儿有资格跟我说话?他对使者说:“我对你们将军没有话说,让我的大炮和火枪来发言吧,他必须学会如何跟我这样的人说话,让他有什么招都使出来吧,我会奉陪到底。”
然后……
魁北克的冬天就来了,新英格兰人只好灰溜溜地回新英格兰,路上冻死病死不少。关于这段历史,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草根《加拿大历史》系列中的《毛皮战争》。
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和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曾经在这里举行魁北克会议。
67. 移民/移民政策 Immigration / Immigration Policy
最早的加拿大土著人就是从亚洲移民过来的,当时通过白令海峡。整个加拿大可以说就是一个移民国家,移民改变着加拿大,移民塑造着加拿大,对加拿大来说是还事儿还是坏事儿?
68. 环保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 / Concerns
1971年9月15日,一艘名叫绿色和平(Greenpeace)的船离开温哥华,前往美国阿拉斯加的阿留申群岛,去抗议将在阿姆奇特卡岛(Amchitka Island)进行的一次核试验。美国海岸警备队的船在600多英里之外截住了他们,但是他们的行动唤醒了大众的环境意识。打那次绿色和平号船的航行起,绿色和平基金在温哥华创立,此后绿色和平组织发展到了全世界。
69. 蓝鼻子 The Bluenose
蓝鼻子是新斯科舍作家哈利·伯顿(T.C. Haliburton)笔下的人物的绰号。1920年有人出钱$35,000,要在卢嫩堡建一艘渔船,参加马上就要举办的国际渔民比赛(International Fishermen's Race)。卢嫩堡人就造出来这么一艘,取名“蓝鼻子号”。蓝鼻子由威廉·路透(William Roué)设计,1921年下水,在安格斯·沃尔特斯(Angus Walters)船长带领下,击败了多艘加拿大渔船,取得代表加拿大同美国帆船艾尔西号(Elsie)比赛的资格。同美国渔船的比赛中,蓝鼻子轻松地取得了胜利,成为最快的捕鱼帆船。
第二年美国人不甘心失败,专门设计了亨利·福特号(Henry S. Ford)来挑战蓝鼻子,这次是在格洛斯特附近的美国海域。蓝鼻子再次取得胜利,此后一直统治了这项比赛多年。虽然帆船捕鱼的时代很快就过去了,但是捕鱼帆船的比赛1931年和1938年又举办了几次,蓝鼻子又继续赢了几次。
不再捕鱼的蓝鼻子后来被卖掉成为运输船,1946年触礁沉没于海地,但是蓝鼻子的传奇新斯科舍人没有忘记。1963年卢嫩堡人又原样复制了一艘,称为蓝鼻子二号,来纪念蓝鼻子的传奇经历。草根去卢嫩堡的时候,蓝鼻子二号静静地停靠在码头上,见《卢嫩堡》。
对了,加拿大10分硬币上的那艘帆船,就是蓝鼻子号。
70. 石油 Oil
加拿大自然资源十分丰富,丰富的资源中就包含了石油,阿尔伯塔省是石油省。
71. 1972年尖峰对决 1972 Summit Series
这件事是关于冰球的,但是意义不止于冰球,冷战的大背景让这一系列冰球比赛有了不同的意义,也因此更加牵动了加拿大人的心。
冰球是加拿大的国球,从开始举办世界比赛包括奥运会,冠军就几乎都是加拿大的。只是从1956年开始情况不同了,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横空出世夺得冠军,然后就是把持世界冠军很多年。
苏联队一直垄断着奥运会和世锦赛的冠军,加拿大人也没太在意。毕竟,世界上最好的冰球运动员都在打职业联赛,他们那个世界冠军,并不代表着最高水平。加拿大人相信,如果派出职业选手出战,必然会碾压所谓的世界冠军。真的会这样吗?已经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苏联队,也想来这么一场比赛,用事实来戳破帝国主义的谎言。一场比赛偶然因素太多,八场定胜负才最有说服力,双方的主客场各打四场,结果更显公平。于是双方商定,比赛1972年9月份开始进行。
1972年7月12日,加拿大的教练兼总经理哈里·辛登(Harry Sinden),宣布了加拿大队35名球员的大名单,球员全部来自北美冰球联盟NHL。一开始北美冰球联盟的老板们并不情愿放自己的摇钱树们,去打这样的比赛,不过后来还是同意了。这些球员全部来自北美冰球联盟的现役球员,因为他们有保险。那时候夏天是休息期,职业选手们大都在休假或者自行保持状态,但是球员们对打这样一个比赛很感兴趣,都愿意参加证明一下自己,有些选不上的还闹了情绪。趁着赛季之间做膝关节手术的鲍比·奥尔(Bobby Orr),虽然医生说他9月份以后才可以剧烈运动,还是入了队,希望能赶上后面的四场比赛。
名单一公布引起争议是必然的,每个球迷都有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另外,职业冰球联赛不止北美冰球联盟,还有像世界冰球联盟(World Hockey Association),同样拥有一些优秀球员。但是既然北美冰球联盟接手了,这些球员便不能入选,充分体现出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不过总的来说,35人的大名单,还是囊括了大部分加拿大最优秀的冰球运动员。
加拿大人自然是信心满满。结果?那还用问?8:0,加拿大胜!教练组也是极度乐观,派出收集对手情况的人只在苏联呆了四天,回来报告说,苏联队守门员弗拉迪斯拉夫·特雷蒂亚克(Vladislav Tretiak)是整个球队最薄弱的环节,一场比赛就丢了8个球。确实在他们看到的那场比赛中,特雷蒂亚克表现糟糕,糟糕的原因是头天晚上训练过度,而后一天他要结婚,这点是探子们不知道的。
弗拉迪斯拉夫·特雷蒂亚克在世界冰球史上是个什么重量级的人物,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自行去Google。
既然赛前消息这么乐观,加拿大人现在就想知道,加拿大队会以多大的比分,碾压苏联队了。
9月2日第一场比赛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举行,开场30秒加拿大队便打进了第一个球,6分钟后又进了第二个,不要太容易哦。看起来一切正如加拿大人事先预料的那样,碾压的态势来了。不料风云突变,苏联队连入两球把比分追平。接下来的第二节,苏联队又入两球,虽然加拿大队扳回一球,但是依然3:4落后。此后的比赛被苏联队主宰了,最终的结果是7:3,苏联队胜!
整个加拿大都惊呆了,怎么会这样?
两天后在多伦多的第二场比赛,主教练一口气把上一场比赛的17名队员换下来7个,派上了防守更好的队员。加拿大4:1扳回了一场。不过并没有高兴多久,9月6日在温尼伯的比赛,4:2领先的加拿大队被追成了4:4。这还不算是糟糕的,最糟糕的是9月8日在温哥华的比赛,一团混乱的加拿大队3:5失利。这样在加拿大主场的四场比赛中,加拿大队只取得了2负1平1胜的成绩,这太打脸了。
9月12日加拿大队飞往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准备在苏联的比赛。加拿大队用三天的时间同瑞典国家队打了两场热身赛,熟悉欧洲的冰面。这一段喘息时间对加拿大队来说十分重要,职业冰球的大明星们开始放弃自我,朝一个团队的方向磨合。
不过9月22日在莫斯科进行的第一场比赛,仍然以失败告终。尽管直到第三节加拿大队还以4:1领先,但是苏联队后来居上,5:4赢得了比赛。
第六场比赛,加拿大队3:2获胜。第七场比赛,加拿大队5:4获胜。现在总比分扳平了,最后一场定胜负。
当然比赛中也是争议不少,第六场比赛中鲍比·克拉克对苏联球星瓦莱里·哈拉莫夫犯规,这让关键球员哈拉莫夫第七场比赛没法上场,第八场比赛发挥大受影响。而对加拿大人来说,除了半夜里旅馆房间电话铃声经常响起,裁判因素是更须认真对待,谁让你主场没打好呢?东德裁判在最后一场比赛中,给了苏联对三个点球,第一节就给了两个,好在加拿大队也不示弱,第一节以2:2平局收场。但是第二节过后,苏联队又以5:3领先了。加拿大队没有放弃,顽强地把比分追成5:5平,此时用在中国足球队身上的话,可以用在加拿大队身上了——留给加拿大队的时间不多了。如果以这个比分结束,两队各胜3场,而苏联队多一个净胜球。
比赛的时间在加拿大是白天,学校放假,商场办公室关门,整个加拿大都在做一件事,盯着黑白电视机看比赛。
就在比赛还剩34秒就要结束的时候,亨德森为加拿大打进了制胜球!
亨德森后来回忆说:“我刚好在门前,特雷蒂亚克把冰球挡了一下,球弹到我身边。看他身下有空当,我把球捅了过去。球入网,我疯了。“
整个国家也是如此。
接下来请看的《加拿大人应该知道的101件加拿大事儿(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