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词难作与自视甚高的作曲家
好词难作与自视甚高的作曲家
---- 文/古月----
30多年来,我时不时的写些歌词,因而结识了一些作曲家朋友。
在我见识的以及耳闻的作曲家中,绝大多数都能对歌词以及词作者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他她们尊重词作者,尊重词作,且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能拎得清词与曲的关系。但也有少数作曲的朋友就不是这样,有的作曲家认为歌词很容易写,又认为作曲很不容易。所以他她们自视甚高自诩很重要,顽固地坚持在发表歌曲作品时,在署名上,作曲者要排在词作者之前。事实上,我们确也见过这种情况。还有比这更极端更可悲更可笑的情况,有的作曲家竟然伸手向词作者要钱,把给不给钱当成作曲不作曲的创作原则。
歌词真的很容易创作么?我只能这样说,不入流的词作确实容易写,但是,好的具有潜在流行价值的词作绝非容易创作出来。有的词作家确实能在几个小时里就写出了至少一首词作,但须知,那肯定是他她先有了几十年的“厚积”才“薄发”出来的。其实,这与作曲家给歌词谱曲是同样的道理,有的作曲家几个小时就把曲作成了,那也是他她厚积薄发的结果。可是有的作曲家却不这样看,他她只知道自己作曲的辛苦不容易,而不理解作词的艰难。
作词,尤其是创作好的歌词,绝非易事。我以为,创作一首经得起时间汰洗、市场检验、并让受众认可的好词,作词者必须解决如下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从字、词、句到语法、修辞、逻辑的基本问题;二是要三观成熟,词作者要能洞察社会心理,共振大众情绪;三是,还得善于运用语言表达策略,精于谋篇布局,遣词造句,进而创意造象拟态,最终完成一首好词的创作。
坚持把署名排在作词者前面的少数作曲家,可能认识、领悟不到创作一首好歌词所必须具备的深厚扎实功底,正由于他她们认识不足、领悟不深,所以他她们一旦涉及歌词创作问题,就难免丢丑露馅。20多年前,我拿着刚写好的词作,去拜见一位作曲家朋友,他看了我的词作后,竟然问:“行色匆匆”是何意?我不禁想笑。这位作曲家朋友在市内还算小有名气,但在全国就大名不彰了。那我下面就说一位闻名全国的大腕音乐人、大牌作曲家,这人就是大名鼎鼎赫赫有名闻名遐迩的付林。付林先生依曲填过一首词,叫《妈妈的吻》,可他却犯了一个非常非常低级非常非常幼稚的错误,即“白发鬓鬓”这四个字的错误。“鬓”,指耳际的毛发,广义地说,“鬓”和“发”都属于头发。显然,“鬓”是个名词,可付先生却擅作主张叠用“鬓”字把它当成了形容词用来形容白发。这是双锤擂鼓说不通的。付先生以及其他作曲家朋友的作曲功夫怎样,在下不敢置评,但却敢说,有的作曲家的汉语言文字第一关尙没有过。说到这里,不妨再多说一句,不少歌手也不能让人恭维,他她们也没有过汉语言文字关,在央视音乐频道,我就见过两个歌手把《漂洋过海来看你》中的“我竟悲伤得不能自已”唱成了“我竟悲伤得不能自己”。
一般来说,一首歌曲的完成,是先有词,后有曲,最后是唱,有时候很难说是词更重要,还是曲更重要,抑或是唱最重要,因而我们只能一般性地说,词、曲、唱都很重要,三者是分工合作关系,词作者、曲作者、演唱者是平等的,是同等重要的,或者说,谁都离不开谁。
当然,在下也知道,现在讲市场经济,讲究供求关系,所以我并不绝对反对在歌曲创作领域引入金钱报酬。只是想请各位明白,应该是词作家先向作曲家收取金钱(可称之为著作权使用费或劳务费),作曲家再向演唱者收取金钱(也可称之为著作权使用费或劳务费、买断金之类);当然,也不妨倒过来,演唱者先向作曲家预付著作权使用费或买断金、劳务费,作曲家再向词作者转移支付著作权使用费或买断金、劳务费。
各位注意到没,现在演唱市场上,很多歌手只唱老歌,同时,很多新创词作、歌曲空挂在媒体上,无人问津,车马冷落。这种尴尬的现状既不利于演唱市场的繁荣,也不利于歌曲创作的进行。所以,亟待理顺词、曲、唱这三者的关系,包括创作关系和劳动分配关系。希望各位朋友群策群力献计献策,共同为歌曲的创作和演唱贡献才力。
作者简介
胡军民
□编辑:叶寒
□ 图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