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标百年发展历史13
——【1940年】修正初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
(2014-04-05 15:14:28)
民国二十九年七月公布
第一 目标
(壹)养成用语体文及语言叙事说理表情达意之技能。
(贰)养成了解一般文言文之能力。
(叁)养成阅读书籍之习惯,与欣赏文艺之兴趣。
(肆)使学生从本国语言文字上,了解固有文化,并从代表民族人物之传记及其作品中,唤起民族意识与发扬民族精神。
第二时 间 支 配
第一学年每周六小时,第二三学年每周五小时,甲组第一学年每周选习二小时,其分配如下:
课目时数 学期年级 |
精读 |
略读指导 |
习作 |
时间 |
总数 |
一 |
1 |
四(二) |
一(附书法指导) |
一 |
六(二) |
2 |
四(二) |
一(同上) |
一 |
六(二) |
|
二 |
1 |
三 |
一 |
一 |
五 |
2 |
三 |
一 |
一 |
五 |
|
三 |
1 |
三 |
一 |
一 |
五 |
2 |
三 |
一 |
一 |
五 |
(附注)括弧内之时数,系甲组选习。
第三教 材 大 纲
(壹)精读选材适用下列百分比:
学年类别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记叙文(包括描写文) |
70% |
20% |
20% |
说明文 |
20% |
60% |
30% |
抒情文(包括韵文) |
10% |
10% |
20% |
议论文 |
10% |
30% |
(附注一)第一学年以记叙文为中心,第二学年以说明文为中心,第三学年以说明文、议论文为主。
(附注二)此项比例得酌量情形略加伸缩。
(贰)语体文与文言文并选,语体文递减,文言文递增。各学年分量约为七与三、六与四、五与五之比例。甲组第一学年选习之二小时,侧重文言文。
(叁)书法指导与第一学年略读时间划出半小时作批评指导,练习均在课外行之。
(肆)文章法则包括(一)语体文法(词性、词位、句式),(二)文章体裁(即表中各项体裁之性质,取材及结构等),于第一二学年讲授,其时间与作文联合为二小时,间周一次。
(伍)应用文于第三学年酌划时间讲授,并须为相当练习,以生活日用及简单函牍为主。
第四实施方法概要
(壹)教材标准:
(一)精读部分:
(1)选择教材须根据之重要原则:
(甲)合于三民主义及国家之体制及政策者。
(乙)含有振起民族精神,改进社会现状之意味者。
(丙)合于现实生活及学生身心发育之程序者。
(丁)叙事明晰,说理透切,描写真实,抒情恳挚者。
(戊)体裁风格堪为模范,而能促进学生写作之技能者。
(己)能激发青年之积极精神者。
(2)选择教材须避免之消极条件:
(甲)违反三民主义及国家体制及政策者。
(乙)思想不合现代生活与进化潮流者。
(丙)意志消极,精神颓废者。
(丁)论理背谬,文法错误者。
(戊)体裁不合现代需要者。
(己)内容过于专门者。
(二)略读部分:
选用读物之标准,除适用精读部分所列举各项外,并略举其范围如下:
(1)中外名人传记及其有系统之历史记载。
(2)古代语录及近人演讲集。
(3)古今名人书牍。
(4)有诠译之名著节本。
(5)有注释之诗歌选本。
(6)古今名人小品文及小说。
(7)古今名人游记日记及笔记。
(8)歌剧话剧及民众文艺之有价值者。
(9)适合学生程度之定期刊物。
(附注一)选文材料中,应注意加入下列各项文选:
总理传记及遗著。
总裁言论。
中国国民党史略,及历次重要宣言。
中国国民革命史实。
革命先烈传记及遗著。
党国先进言论。
(附注二)教材可分甲、乙、丙三编,甲编为精读材料,乙编为研究材料(包括应用文示范,文章法则,书法指导,国学研究资料等),丙编为略读材料。甲编数量少,教学目的在熟诵,以丙编略读材料为辅佐(甲编中介绍丙编篇目)甲乙编可合装,丙编另装。
(贰)教法要点:
(一)精读部分:
(1)教员对于选文应抽绎其作法要项指示学生,使其领悟文章之内容、体裁、作法及其背景,并注意引起其自学之动机。
(2)令学生运用工具书籍,如字典、普通辞典、百科辞典、人名地名辞典等,并指导其使用方法。
(3)教员于讲解前,应令学生运用工具书籍,查考生字、难句及关于人地时种种问题。
(4)在选文中遇有初见或艰深之单字及术语,应特别提出讲解。
(5)教员在讲述后,应指导学生作分析、综合、比较之研究,务使透彻了解;或提出问题,令学生课外自行研究。
(6)指导学生于不妨碍他人工作之范围内,用国音诵读,以养成欣赏文艺之兴趣。
(7)应令学生将教员所指导之要点及其自习时研究之所得,记录于笔记簿上,以备参考。
(8)随时考查成绩,其方法如下:
(甲)复讲。
(乙)问答。
(丙)测验。
(丁)默写或背诵。
(戊)解释或翻译。
(己)报告及讨论。
(庚)考查笔记。
(二)略读部分:令学生按个别的兴趣与能力选读书籍,除定期刊物外,每学期至少二种。其教学要点如下:
(1)设法引起学生读书之兴趣,并指示阅读之方法及参考书籍。
(2)就学生所读书籍中,提出问题,令其研究,并作报告。
(3)令学生在笔记簿上记录教员所指导之阅读方法、问题解答及自习时所摘出之要点及问题,以备参考及讨论。
(4)注意学生阅读速率及了解程度。
(5)应定期或临时举行考查成绩,其方法可用精读成绩考查法之(乙)(丙)(己)(庚)各项。
(三)书法指导:课内略为说明用笔结体及书法源流大意等,课外及假期中临摹大小字,先求整洁,次及美观,笔记与作文簿均须缮写整齐,并制止使用破体字,随时予以考查指正。
(四)文章法则:
(1)采取适当材料,预使学生研究,然后在课室内讲解讨论。
(2)所举范例须与精读文联络比较,使学生为充分之练习。
(3)就学生习作中,摘出其文法上,修辞上之谬误处,令其改正。
(4)应注意语体文法与文言文法之比较及各种体制之异同。
(五)作文练习:
(1)教授作文方法,应时有变化,但以与精读文、略读文及文章法则联络为主要原则。略举数例如下:
(甲)命题由教员命题,或由学生自拟教员择定之。
(乙)翻译文语互译,或译诗歌为散文。
(丙)整理材料由教员供给材料,令学生作一有系统之文字。
(丁)重写示以原文,令学生重写,或演简为繁,或节繁为简。
(戊)听写由教员演讲一事一题,令学生听后写成文字。
(己)写生由教员提示事物,令学生实际描写。
(庚)笔记教室听讲及课外读书之笔记。
(辛)记录如日记、游记、演说及新闻等记录。
(壬)应用文件如书札、契据、章程、广告及普通公文程式等。
(2)作文每两星期一次,每次二小时,于课内行之(短篇习作一小时可完者,每星期一次),每次练习,必须有个别或共同之批评,并采用各种符号,使自行修改。
(3)口语练习,于课外行之。或由教员命题指定学生演说,或由学生自由发表意见,或组织辩论会分组辩论。演说或辩论后,教员于思想、结构、修辞上予以指导,于音调、语法、姿态上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