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浅论浅浅——这其实是世俗的较量,与诗无关

最近几天贾浅浅的诗在网络走红,诗坛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这段时间的网络热点真多啊,不过与我相关的就是这个了。因为涉及到诗歌,所以已经多次被私信问看法。

实际上个人对现代诗、现代诗人不是很感兴趣。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对不感兴趣的东西就很少关注,换句话说就是对现代诗歌动向缺乏敏感和关注,所以也只能说一些肤浅的个人看法。

有很多年轻朋友很激动,总认为不感兴趣就是有些看不上的意思。那么每当现代诗出现各种状况的时候,像我们这些喜欢旧体诗的人就应该出来踹上两脚,吐口浓痰,才合得上文化斗士的身份。也确实有很多朋友是这么做的,看看这几天自媒体的狂潮就知道。

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

食草动物完全不会因为食肉动物中出现吃屎的状况而幸灾乐祸。

已经有很多朋友拿余秀华和贾浅浅的作品对比,因为在当年食指和余秀华爆发冲突之后,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讨论过关于诗歌的情怀和情调的问题——虽然这都是“食肉动物”的事情,但毕竟都是“吃”嘛,所以现代诗和古诗词在格式之外,内核和外延其实都是相通的,无非就是社会大情怀,个人小情调。

而当时食指和余秀华的冲突是明晰的,可辨的,发表些对“吃”的看法也无所谓。但依旧遭到了大量辱骂,所以很多这类热点后来就懒得表态了。

这几天的情况是有些不同的。

相同的就是个人对她们的作品都不感兴趣,不管是余秀华的,还是贾浅浅的。

而不同就在于以前要么是古诗词和现代诗之争,要么是内容上的大情怀和小情调之斗,今天的“贾、余”对比实际上是在小情调下肉欲系和屎尿屁系之间的乱斗。

还是那句话,不感兴趣,并不代表看不上。

其实从诗歌创作者角度来说,无论余秀华还是贾浅浅,都是值得尊敬的。

我大概看了下朋友们发过来的图片,就是贾浅浅的《郎朗》和描写男女两腿之间的《日记独白》,余秀华的《穿过中国去睡你》以前在写文章的时候也看过。

我个人不认为《郎朗》是诗。

因为我有自己的诗歌判断标准,这个标准很多读我文章的朋友是熟知了,那就是诗歌三原则:高低起伏、节奏感、押韵。

并非只有古诗词如此,西方诗、现代诗、当代诗,都是或明显、或隐含、或紧密、或稀松地遵守着这三个原则。

这其中高低起伏是吟诵体的标准,表现到古诗词中就是平仄音调,表现到现代诗歌就是顺畅朗读;押韵其实是文字形式上对节奏感的加强,也就是说诗的根本条件是语言的节奏感,最终节奏感的表现之一就是文字韵脚的合理使用。

诗歌三原则在古诗词细化升级下形成平仄格律,而在现代诗反叛格律之后,依然保持着能够大声顺畅流利朗读和带出有情绪的节奏感这两个基本要素。而节奏感最直接有力的表现形式就是押韵,虽然被忽略得很厉害,但是从来没有诗不押韵,即使是乱押、跳押、四五句再押,平仄互押、押得偏远——但终归是押韵的,否则的话节奏感无从寻找,一篇文字就流得稀碎,虽然你可以从内容情节上收拢它,但是这就不是“诗”了。

因为“诗”就是一种文字表达形式,是韵文格式。

有现代诗理论专家,提出诗的鉴别方法,是在现实中给人塑造迷离幻想,只要能在诗歌内找到不同的两个世界,就算是诗歌。也就是说只要有想象、有隐喻、有意义,我们就能称之为诗歌。

这当然也是对的,否则的话即使押韵,也不过是空洞乏味的文字。

但这是内容上的判定,是在形式上无法判定的情况下,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以精神内涵来判断一首作品是否为“诗”。

因此,在这些专家手中,就可以完全抛弃格律韵脚对创作的限制,全力追求意象表达。

再说一遍,我认同这种判断方法,我在鉴赏一首作品的时候,同样会使用这种方法,也就是对内容意境高下的判定。

但是我从内容上得出高下,基础是在形式上确认为“诗”之后,再判定这是一首好诗,还是一首乏味之作。也就是说内容意境,对于有形式要求的人来说,只是诗歌好坏的判断,而并非是不是“诗”的判断。

其实贾浅浅的《郎朗》(我不知道这是否只是其中一段,因为没有兴趣去发现),我们一看就知道,这属于赵丽华的“梨花体”。梨花体是不是诗?以前讨论过。以我的标准来看,当然不是诗,但是我不否认梨花体是诗歌创作上的寻路。

我不认同这些作品,但是我认同她们在表达方式上的创新和努力。

这个其实和“丑书”是一样的。虽然大多是群嘲以泄愤,但实际上,一种丑书的书写者在书法基本功上的造诣未必比其他人要差——要知道我们今天常用的颜体,在刚出来的时候也是被大加抨击的。又好比打油诗,其实在它产生的中晚唐,和李商隐的朦胧诗,白居易的白体诗一样,都是在盛唐中唐的高峰之下,走投无路的创新。

朦胧诗活了下来,在北宋成为西昆体,又被大众抛弃,只有白体诗不但活得好好的,还成就了白居易诗王的名声,打油诗则沉入流俗,被正经文人翻白眼。

也就是说,同为文学开创,却因为走向不同,被大众审美筛选、淘汰,最终各归其位。

丑书也是一样的,梨花体也是一样的。

我们不能因为历史上留下来的都是精品诗,就认为当时没有纵横天下的小丑诗,甚至我们根本不能以今天的审美观,来审视判断今天诗人们的各种开创性创作。

为什么北岛的《生活》——“网”,我们就能称之为诗?假如我们抛开北岛的“诗人”身份,这写的算诗吗?

当然不是。

就算知道是北岛写的,我也不认为这是诗。这只不过是一些先锋性质的实验性作品,和梨花体是一样的性质。就作品论作品,假如我们在看作品的时候觉得北岛写的这一个字是诗,而赵丽华的梨花体就不是诗,显然有失公允。

所以,我们只能把它们都当作实验体来看待。

为什么扯到梨花体上去了?因为贾浅浅的诗,并没有新意,从我的判断标准而言,这就是梨花体——她并没有形式创新。

至于她写的内容,因为在格式上,我不认为梨花体是有节奏的诗歌形式,所以就没有对她作品内容进行甄别判断的必要了。

如果它符合我对诗的判断标准,那就是诗。

写屎尿屁,那就是俗诗,写男女之事,那就是色情诗,写云淡风轻,那就是生活静好诗。

但是这些都是在诗歌形式的判断之上才成立。

所以我根本不用去看她的作品内容。

我对这些“诗”和丑书的观点一样,都是持支持态度的,只是自己不感兴趣。

这些不合常理的作品,都是文学素养、文学灵感在普通人之上的寻求突破之道。

在诗歌创作的道路上,要固守很容易,要突破很容易,但是要突破出正道很难。

李商隐剑走偏锋,突出正道,当代人棋行险着,生死未卜。

话转回来,我依然尊重她们的创作。

她们的创作并不需要被我们来断定是否为“诗”,但是我们也要有自己的判断,与她们无关,只与我们自身的学习和创作有关。

虽然贾浅浅与余秀华在风格上近似,但二者是有区别的。

我并不是指身份之别,而是单指在现代诗表达方面的区别。

“诗”写成这个样子,当然有情感流淌,我们权且不管是哪类情感,但是流动情感的方式是有区别的。

余秀华是天然,贾浅浅是人工。

人工写诗的,已经不再以情感抒发为己任。就好像书法家,也不再以写字让人认识为己任。

其实这些情感、想法挺正常,只不过上不了台面。这一点和余秀华倒是相通——应该是吧,反正她们的作品都没看过多少。

可并不是把隐私摆上桌面就是高手,很多人不屑为之罢了。只不过浅浅和余秀华还是有区别的。余秀华可能上不去,浅浅应该是上下游刃有余,不过大众现在只关注这些下的作品,拿出来做批判。

余秀华因为天然,可能在情感表达上要高于浅浅——还是那句话,没有多读过,不好评论。我这也是想当然的结论。

浅浅的低俗很可能是伪装。

为了迎合读者对她身份的想象,为了迎合中国人在乎的门第文风想象。

当然,可能学着学着,就变成了她真正的文风、诗风了。

《废都》是近代最有内涵的一本文人小说,即使是贾老新作《暂坐》也无法望自己当年项背。虽然因为小方格子被禁多年,但是它的文字技巧,谋篇布局,对社会的思考和批判,都是当代社会小说中的翘楚。很多人并不愿意面对,可能也缺乏能力理解。

但是这不应该成为贾浅浅的争论点,受家门影响,绝对不足以成为她作品低俗方向化的原因。

很可能她只是在潜移默化中迎合广大读者、甚至是那些舔着脸夸奖她的所谓“诗人”、专家们的口味——也就是说,她很可能是文化界最现代的被捧杀的典型。

以上只是猜测,因为我相信这世界的真善美。

最后总结一下,这些东西都不是“诗”。

只不过吹捧的人认为是,然后反对的人以此作为攻击证据罢了。

因此争论的焦点会从作品往作者的身份、背景上飘忽,并且迅速蔓延。

因为能写出比这些东西好的人太多了,能出名的却几乎没有。余秀华能意外出圈,还是因为有其它方面可以炒作。

这是世俗的较量,与诗无关。


顺便说一句,经常有朋友在我的文章下留言:“谁说的?你这标准谁定的?”

今天写首现代诗一并回答:

《这话谁说的》

不要眼瞎

既然在我的文章里读到

那就是我的回答

是我说的

标准就算我定的

你爱听

不爱听

就转身

你看,还押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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