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4:哪些事项是债务重整的期后事项?

我们的财务报告日期一般都是1231,但是审计报告日和财务报告报出日肯定会是下一年,基本在3月-4月。
在报出前的这些事情就涉及到期后事项,有可能涉及到对于前一期的财务报告的调整,例如期后发生了与估计不一致的退货,我们是要调整上一年已经确认的收入情况的。
当然更多的情况是影响下一年的财务数字。
那么对于债务重组,可能发生的如下情形怎么理解呢?

1当年面临债务违约罚息,已经开始与债权人谈判,预计能够获得罚息减免。在第二年2月签订补充协议,不征罚息。那么当年是否要按照罚息计提?

答:是,因为第二年的协议是第二年新发生的事情,所以前一年仍是在原合同有效内,应当按照罚息计提。

2当年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第二年2月进行了偿付,满足各项债务重组协议的要求,当年是否可以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答:否,要在满足条件时候才能确认,也就是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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