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人家要结婚(人生尴尬事之二)
有句老话讲:“办事不公,出在年轻”,又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这些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中学毕业后,不愿意在家呆着,是东走走,西逛逛,当然不是投亲戚,我是住朋友家。
大约是我十七八岁那一年吧!我从安平郭屯骑车往家返。途经王屯村碰到两个同一届的同学,是东里满的,我说:“你们往哪里去?”,现在记得他们也没有说什么,我就傻里吧唧的跟着人家去转,我想他们大概找同学玩去吧!
可转来转去,却到了一户正办喜事的人家,这是两人的老师正结婚呢!人家是来送礼的。我已经到了人家的屋子里!此时,兜里一分钱也没有装。这个老师名字知道,可也不熟悉。两个同学随了礼,那个老师就叫着他们喝酒去了,我记得那个老师大概问了一句:“他怎么来啦?”那两个同学其中一人说:“他在后头跟着呢?”人家对我爱答不理的,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整个人干在哪!记得有个老婆儿说:“你怎么不跟着他们去喝酒!” 我无言以对。
我也不知道是怎样逃出人家去的!当时真是无地自容,尴尬之极!
后来,我向我的老朋友说起这件事,老朋友以过来人的口吻说:“这也怨那个老师,来者皆是客,为什么要看礼下菜碟呢?”
在我结婚时,我和我的穷哥们讲:“你们空手来喝酒我就很高兴,就是看得起我!”
后来据说这个老师由于天天给校长擦摩托,校长走后他就当上了校长。
无巧不成书,女朋友师范还没毕业要找个学校实习,我无奈硬着头皮去找这个校长,谁知他还记得不记得当年那一幕!反正女朋友又不挣工资,他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
女朋友实习期满,要校长写鉴定报告,为了弥补当年之尴尬,我给这个人买了条烟。当然他是百般欢喜,鉴定报告自然写的不错!
我想,人生的尴尬事谁都有,有时候怨自个,有时候是别人造成的,有时候却是阴差阳错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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