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遭受第三人损害,雇主是否需要赔偿?
在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赵强可以请求李大壮承担赔偿责任,但李大壮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在第三人过错范围内,即李大壮代替第三人赔偿,事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也同样说明,赵强可以在雇主和第三人当中择一请求赔偿。
雇主可在自身过错范围内向雇员提供赔付
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根据本案可以看出,当雇员遭受第三人损害时,第三人作为直接侵权人因侵权损害事实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①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③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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