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在漫天要价?

漫天要价:这才是真正问题所在

文丨 托马斯·迪洛伦佐
经典社会学作品《有组织犯罪》一书作者
>>Thomas J. DiLorenzo<<
译:熊越等 校:禅心云起
前言:“漫天要价”(Price gouging,又译哄抬物价)的通常定义是卖方将商品、服务或商品的价格提高到远高于合理或公平的水平时,常见的例子包括自然灾害后因基本必需品短缺而造成的价格上涨,这常常被归结为卖家的贪婪和剥削,成了在美欧一些地方出台所谓《反哄抬物价法》用于惩罚卖家的依据。然而,根据正确的经济学原理,价格的突然上涨会激励更多的卖家将更丰富的物资更快地运往灾区,之前高企的价格最终会在竞争下回落,强制限价、征罚卖家,反而会使当地基本必须品更加短缺。本文在市场以外的领域中发现了真正的“漫天要价”行为,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要支付的“价格”,难以像市场中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一样因为竞争出现回落。

20世纪80年代最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是将联邦所得税指数化,剔除通胀因素对名义所得的影响,并将联邦所得税的税率档次从15档减少到了仅剩3档。【里根总统签署的《1981年经济复兴税收法案》将个人所得税率降低了约23%,个人所得税计算中的边际税率由1964年的14%-70%降低至11%-50%,并引入指数个人所得税参数(Indexed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rameters),规定对个人所得税的级距档次、个人宽免额、标准扣除根据通货膨胀率实行指数化调整,这也是美国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中首次正式引入通货膨胀调整机制。——译者注】

在此之前,单单覆盖生活成本的报酬收入增加,就会将普通的中产阶级劳动者推上越来越高的税率档次。结果是,若干年生活成本的提高,通过减少一个人的总税后实得工资,实际上降低了他的生活水平,而便宜了国家。

根据(先前)这项败坏道德的计划,美联储印出泛滥成灾的纸币,造成了物价的飞速膨胀。通货膨胀导致生活成本增加,进而引发了“税级攀升”【bracket creep,用以描述通货膨胀将薪酬推高至较高税收级别,由于很多国家的累进税制并不会因通货膨胀而调整,当通货膨胀发生,薪酬的账面水平上涨时会被征以更高的税,但薪酬的实际水平可能根本没有增长。——译者注】和纳税额增加。联邦政府预算变得越来越臃肿不堪,而纳税人越来越深受其害。政治家不必为了投票赞成增税政策而去承受社会的严厉批评;通货膨胀替他们把税增了。这是一种真正的“无代表”纳税形式(但这并不等于说有代表纳税就多少好一些)。

归功于所得税的指数化,联邦政府不能再以这种特殊方式来掠夺中产阶级了。但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还是可以通过房产税这项工具来做到这一点。每当房地产升值一回,比如说在21世纪头七年的大幅升值,房产税收入就会跟着自动上涨,不必有劳政客再去投票支持增税。房产税评估替他们干了脏活。

因此,当美联储的扩张性货币政策造成了房地产泡沫时,房地产价值惊人的增长,伴随着同样惊人的房产税增加。(泡沫破灭以后,地方政府急于提高房产税税率,以免失去由房产价值乘以税率确定的房产税收入。)

例如,据报道,在马里兰州,地方政府在2005年征收的房产税要比在2000年多了35%。在此期间,政府“服务”的质量或数量不太可能增长1/3吧。仅仅是为了相同的——甚至更差劲的——“服务”,市民们就要多付出超过1/3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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