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有寒热虚实,药有补泻凉温。寒者热之,热...
病有寒热虚实,药有补泻凉温。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劳者温之,逸者行之,内者内治,外者外治,此大法也。但人事万有不齐,所谓寒热虚实,又很少单纯出现、而有合并为病,错综复杂情况的。就是虚而宜补,也有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的不同;实而宜泻,复有攻表攻里、破气破血、导痰涤饮、消坚逐水的各异。以药品言:人参、黄芪之补,不等于阿胶、地黄之补;大黄、芒硝之泻,不等于甘遂、大戟之泻;附子、细辛之热,不等于干姜、肉桂之热;黄连、栀子之寒,不等于石膏、知母之寒。抑且人有老少强弱不同,生活条件悬殊,养尊处优之徒,不等于栉风沐雨之人,其间相去不可以道里计,不能千篇一律。故医必博采众方,灵活变通,而后可以左右逢源,各得其宜。还有一些病人,并非不治之症,不过比较略为复杂,往往跑遍各大医院,经过很多医者看过,寒热补泻,统通用过,就是病不能解。这类病人,为数不少,医者经常可以碰到。有一次,我碰到一个病人。处方刚完,病者即说:这些药品过去吃过。意思是说,不能治愈其病的。对这等病人,不做说服工作,就是方药对症,也是无有多大作用的。因之就说:医者处方是依据病的情况而定。这些药品,我也知道你是大部或全部吃过,同时也知道你是有这种看法的。但你只看到相同的一面,未有看到不同的一面,所以你的病证,迄今未有看好。现在我可这样说:某几种药,你在某一方内吃过的;某几种药,又在同一方内,我可知你未有吃过。即使曾经吃过,药量一定不是一样的;如果一样,那就不是医师处方,而是医书的印抄方了。要之,此中同中之异,是同门异户,毫厘千里,这是方药的关键所在,也是方药有效无效的区别所在。此类例子很多,如《伤寒论》的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和桂枝附子汤、与桂枝麻黄各半汤和桂枝二麻黄一汤,就是因药同而分量不同,而治各异宜的。所以医者治病,当然要有责任心,而病人亦当具有信仰心。《素问·汤液醪醴论》说:“病为本,工为标。标本不得,邪气不服。”《素问·移精变气论》说:“标本已得,邪气乃服。”就是这个道理。-吴考槃《名老中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