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负债常规舞弊手法及审计程序
一、合同负债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以收取的款项。企业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项适用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使用“合同负债”科目,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及“递延收益”科目。
根据新收入准则对合同负债的规定,尚未向客户履行转让商品的义务而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中的增值税部分,因不符合合同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合同负债。
收到预收款项时需要价税分离,价款计入“合同负债”,税款计入“代转销项税”。
简单说就是:有没有签订合同,只要签了合同的都属于合同负债;尽管钱已经收到但没有签订合同或与合同义务无关都属于预收账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
二、合同负债常规账务处理
①客户在企业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提前向企业支付了合同对价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②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时
借: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三、合同负债常规舞弊手法
①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划分错误;
②长期挂账合同负债,未按合同约定执行;
③虚构合同负债,调节报表结构;
④合同负债中隐藏有应交税金。
四、合同负债审计程序
①取得企业的明细账、科目余额表、客户往来余额表;
②获取合同负债明细表并复核其准确性、真实性;
③对合同负债客户进行函证;
④检查长期挂账合同负债的原因,复核其真实性;
⑤检查合同负债是否应结转收入。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