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维文旅:旅游目的地运营需满足五方利益需求

旅游目的地运营涉及的关系方诸多,需要综合考虑政府、运营商、游客、商户、居民多方利益。在运营过程中,要做到政府运营引导,运营商参与市场化综合运作,做好商户管理,满足游客需求,协调与当地居民的关系,最大程度地满足各方利益要求。

(一)政府运营引导

首先,旅游目的地的建设涉及林、农、牧、渔、水、林、文物等国有资源,因此,其运作不能完全靠市场的力量,需要政府引导与宏观管控,以确保旅游开发是在旅游资源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的。

其次,旅游目的地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借力政府支持。在政府支持的基础上,导入服务要素的商业化创新模式,从而形成目的地旅游的全域发展体系。

最后,围绕目的地的发展综合效益最大化原则,政府部门需要整合行政管理、公共工程、土地与资源、税费优惠、营销促进、招商引资、制度保障、户籍改革等政策,以商业化的理念,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开展经营运作,形成有效推进旅游发展和区域综合发展的运作架构。

(二)运营商运营

旅游目的地的建设需要依靠政府引导,但只靠政府不能实现旅游目的地的产业构建和经济发展。因此,还应寻求一些有能力的投资商、开发商深入参与到旅游目的地的开发运营中,目前主要有全面运营和专项运营两种模式。

全面运营指的是一些大型的综合投资商,站在区域发展的高度,将旅游目的地范围内的区域建设、农民搬迁、区域发展与旅游产业全面结合起来,形成产业发展、景区发展、城市发展相结合的区域产城一体化模式,构建企业投资、运作与项目开发的架构。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扮演着区域运营商的角色。

专项运营是更常见的形式,是投资商选择旅游目的地的特定项目进行运营,主要集中在特色旅游项目与旅游地产两个方面。特色旅游项目包括旅游小镇、主题公园、观光景区、文化体验区、特色街区、民俗演艺等,是旅游目的地集聚人气、形成消费、实现旅游收益的基础。旅游地产是基于旅游目的地发展的新型地产模式,包括度假酒店、度假别墅、养生养老地产、度假庄园、产权酒店、分时度假酒店等。

(三)商户运营管理

酒店、餐饮、零售等业态的管理水平,以及产品供给和服务质量能够影响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因此,旅游目的地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旅游相关商业运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的根本竞争力,是旅游目的地运营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包括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国际化环境、法治环境、企业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等。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实现旅游目的地商业的良好运转,同时维护商户的根本权益。

(四)满足游客需求

旅游目的地的运营要以游客的需求为导向,通过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实现消费搬运。运营过程中可以围绕“市场化思维、产品化思维、供给侧改革思维、全域化思维、主客共享思维”五大思维导向,以“交通设施建设从功能型向产品型延伸、旅游厕所建设、与新型业态相关的旅游设施建设、旅游信息化设施建设”四大热点为方向,完善并提升旅游设施功能及服务水平,从而增强旅游目的地的观赏性以及游览过程的互动性、体验性、娱乐性。

(五)协调居民需求

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开发,在为当地居民带来就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他们的社会生活及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挑战,要正确认识居民在旅游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利益。

旅游目的地的运营主体可以为当地居民参与旅游业的经营提供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及政策上的优惠;可以对当地居民进行培训,让其掌握旅游企业工作的技能,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可以在当地居民中展开一定的宣传教育,让居民自觉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风貌环境,遵守目的地的管理规定;对于居住在目的地经营范围内需要搬迁的居民,要形成良好的补偿机制和管理机制,以保障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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