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重击平台“假房源”

8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上公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

本文作者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王玉臣

8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上公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一出,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热议,叫好点赞声络绎不绝。

征求意见稿一共6章81条,针对近几年出现的一系列常见租房问题一一进行了规范,并设定了相应的罚则,可谓是亮点多多。

其中,还重点规范了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重点打击“假房源”。

规范与罚则
在征求意见稿中不惜笔墨去规范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比如:
第四十条:“发布、展示、推广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应当遵守本市关于房源发布、房源展示、网络安全、数据保密等管理规定,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具体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一条:“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等违法情形的,应当及时删除、屏蔽相关信息,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与信息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二条:“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应当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发布、展示、推广租赁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真实有效身份进行审查、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为下列单位和个人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一)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从业人员;
(四)被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
而且,还特别明确地设定了罚则:“第七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违反本条例第40条、第41条、42条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暂停其发布展示推广房源。”
既有管理规范,又有对应不遵守的罚则,形成了有效的监管体系。
假房源屡见不鲜
这些年,一些发布平台发布假房源的新闻可谓是屡见不鲜。
这些平台中不仅仅有一些多元化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还有一些专门做房产的信息发布平台,甚至还有一些中介机构的信息发布平台。
为了吸引客户,为了赚取流量,大量发布假房源,或者一直保留早已成交的房源。不久前央视曝光的租房平台乱象中,一些知名的大平台位列其中。
而且,这种假房源不仅出现在房屋租赁上,在房屋买卖上也是如此。有些甚至因此给购房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比如上游新闻就曾曝出西安的一位女士在安居客上买房被骗了上百万元,最后到法院起诉要求中介和平台承担责任。
相关部门虽然一直在整顿,但是依旧是屡禁不止。
而本次征求意见稿,直接将这些内容纳入了规范中,而且用了至少4条进行规范,可见重视程度之高。
这也从另一个层次说明了,现在一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确实做得太过分了,确实需要大力整顿了。
为什么假房源屡禁不止?
在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之所以屡屡出现“假房源”问题,和这些平台的经营模式有直接的关系。
比如像一些知名的平台安居客、58同城等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的收入中可能就有不少是“展示付费”的钱。在运营的时候,如果对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不加以审核,就会很容易出现“假房源问题”。
而一些多元化的信息发布平台在监管的时候,更是难以审核。但是,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一旦出现了纠纷,往往又比较难追究这些平台的责任。
所以,从立法层次上进行明确,在将来真的施行以后如果能够严格执法,相信“假房源”终有消失的一天!

排版编辑丨黄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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