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清朝不亡:清朝将保全领土,还是会继续缩小?

前些年来,一度满屏皆是清宫剧,“皇阿玛”、“皇阿哥”、“格格”、“奴才”等称呼不绝于耳,让人不由感慨清朝未亡,还活在荧屏中,还活在21世纪,还活在人们心目中。在众多清宫剧中,圣君贤臣,家国情怀,儿女情长,一幅煌煌大清、繁荣昌盛的盛世图景跃然荧屏之上。

但我们都知道,荧屏中君圣臣贤的盛世大清并不存在,事实上乾隆之后不久中国迎来百年屈辱,一段让人不忍回想不堪回首的历史,一直持续到新中国建立。其中,辛亥革命清朝灭亡之后,中国迎来残酷的军阀割据与混战,期间也损失了不少疆土,于是这让不少人回顾百年屈辱史时,不由地提出了这样的观点:清朝没有灭亡时,还能保持一个完整中央政府,后期还能保持领土完整,因此如果清朝不亡、没有发生辛亥革命,在清廷的领导下,中国局势不会变差,不会出现民国军阀割据,领土不会继续遭到损失。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其实,清末局面早已给出了答案!

欲要探究这一话题,首先需要从清朝地方督抚权力变化说起。

清朝初期,实行的是督抚制度,即总督与巡抚掌管地方大权,与六部一个级别,但由于督抚权力过大,为了牵制督抚,于是又设置了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布政使掌管官员考核与财政,直接隶属于吏部与户部,按察使掌管刑法,直接隶属于刑部,两者分割督抚权力,但都不属于督抚属官。因此,地方没有财权,没有财权就没有后勤,自然就无法举兵造反。

与此同时,地方总督是最高行政首脑,统帅本省文武军民,但同时中央又在各省设置了藩、臬、将军等官职,分别直接对中央六部负责,以此分化督抚权力防止督抚坐大。因此,地方督抚也没有足够的兵权,基本不可能拥兵自立或谋反,除非地方相关官员全都与他一条心。

因此,在清朝中前期,中央政府对全国的军事、政治、财政等都是直接控制,各省督抚完全听命于朝廷,没有独立的军权和财权。但太平天国运动后,八旗军与绿营不堪重用,光靠满蒙势力已经无法维持统治,于是咸丰三年下旨允许组织地方武装——团练,“自募勇营”以自保,以此来遏制太平天国。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地方督抚逐渐掌握了军权、财权,扩大了人事权,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独立王国”。

对任何一个王朝而言,团练都是一剂美味的毒药,或许可以镇压叛乱势力,但之后容易尾大不掉,清朝团练就是如此。

清朝士兵的胸前衣服上,写“兵”字的属于正规军,一般是指绿营,写“勇”字的是清末才出现的团练,是雇佣性质的半常备武装,有事招募,事毕遣散,集则为勇,散则为民,半兵半农的性质,曾国藩的湘军就是勇营性质的武装。

随着湘军的兴起,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也倒逼清朝军事制度的改变。曾国藩总结湘军特点是:“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其中的“不为遥制”就是不能远程控制,连统帅、大帅都不能遥制,更别说朝廷了。为了更加有效地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清政府将大批军事将领授予总督巡抚之职,而督抚直接统领当时最能打的勇营,也就实际上掌握了部分军权。后来,朝廷还给了督抚节制绿营的权力,让督抚手中的军权进一步变大。

总之,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李续宜等汉人武装集团迅速崛起,尤其是湘军制度很快就代替了绿营制度,将帅自招的募兵制代替了兵部的世兵制。与现代不同,古代是谁招募往往听谁的,因此朝廷兵部很快就只拥有名义上的调兵权,实际调兵权归于地方官员。到了光绪末年,清廷更是一兵一卒全都要依仗地方督抚,比如朝廷就根本指挥不动李鸿章的淮军,只有李鸿章才能指挥得动。

我们都知道,战争打的是后勤,如果没有后勤的话,手中兵力再多也枉然。那么,地方督抚是如何掌握财权的呢?

太平天国之前,清政府的财政就已陷入困境。根据文献记载,咸丰继位之初,户部存银仅有187万两,各省上缴的税款在起运途中的只有225万两,两者相加也不过是412万两,不够户部半年的支出。但太平天国爆发后,到1852年底时户部所支付的各种“靡饷已至2963万余两”。随着太平天国起义规模越来越大,清朝中央财政根本无力应对,于是为了应对严重的财政危机,清政府下令各地“就地筹饷”,使得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被改变,地方督抚逐渐有了自己掌握的财政收入。

清朝地方主要通过三个方面筹饷:一是加重旧税,突破康熙“永不加赋”限制;二是开办新税,其中最主要的是设卡征收厘金,江北大营就是通过厘金征收维持的;三是自办捐纳,咸丰三年曾国藩奏请“准令臣随处劝捐”,开了地方可以公开卖官收钱的先例,后来各地都设有捐纳机构。

地方督抚有钱之后,就可以完善自身后勤系统,比如在就地筹饷过程中,湘军设立了军事局、转运局、粮台、善后局、筹防局、防营支应总局、军装支办总局、造制药铅总局、收发军械火药局等机构,形成了独立于户部之外的后勤保障系统。因此,有人说曾国藩如果造反的话,成功的概率极高,完善的后勤系统是重要原因之一。

洋务运动兴起后,户部又被迫允许督抚就地筹款。于是,地方督抚不仅保留了镇压太平天国的厘金、捐输等权力,而且财政收入途径进一步扩大,包括常例征收的剩余部分、部分关税、田赋附加、官业官股收入、发行纸币、铜元余利、举借外债内债。

太平天国之前,清朝督抚保举人数有限,雍正时针对地方急迫的官职,总督可以保举三人,巡抚可以保举两人,其余还是由吏部选取。但太平天国运动后,大批的官员被革职或是被杀,于是清廷不得不屡屡下诏要求督抚不拘资格保举人才,比如1861年咸丰命令督抚要“不拘资格”保举武职人员,左宗棠担任巡抚、安徽巡抚李续宜就是曾国藩保举的。

与此同时随着督抚权力的增加,下面的办事机构随之增多,所需人员也在不断增加,于是出现了督抚擅自任命下属官员的情况,而朝廷对此则只能默认。《清史稿》记载:“时督抚权宜行事,用人不拘资格,随时举措,固不能以大计举例绳其后也。”毋庸置疑,督抚自行任命的基层官员,自然对其拥有更高的忠诚度,而对中央可能就未必是忠臣了。

太平天国期间,崛起的地方武装领导基本都是汉人,而后来这些汉人督抚保举与自行任命的属官,绝大多数又都是汉人,这就与清朝“防汉制汉”政策相违背。因此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和捻军起义后,清廷企图逐渐收回权力,但问题在于旧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地方督抚也不愿手中权力丧失,害怕清廷秋后算账,而且当时与西方交涉的事情基本都是地方督抚处理,于是最终朝廷不仅没能收回权力,反而让地方督抚掌握了更大的权力。

掌握了军权、财权,扩大了人事权之后,地方督抚实质上已经属于“独立王国”,义和团运动时表现得更为明显。

鸦片战争之后,清朝与西方列强的交涉,主要由汉人或地方督抚操办,导致慈禧太后与西方列强之间缺少顺畅的沟通渠道。由于西方公使团又对慈禧囚禁光绪政变后的新政权,以及对“己亥建储”持蔑视态度,导致清廷以为列强有推翻慈禧太后、复辟光绪的企图。

义和团爆发后,慈禧态度模棱两可,一方面迫于列强的压力,计划对义和团镇压,但一方面想要利用义和团泄愤,给西方列强施压,让他们改变“推翻慈禧、复辟光绪”的政治意图,于是对义和团的政策是“剿抚兼施,以抚为主”,导致义和团运动声势日益高涨,让西方列强惶恐不安。

为了应对义和团,顺便进一步攫取利益,西方列强以保护使馆、帮助平叛为由,组成了八国联军,同时要求慈禧立即镇压义和团运动。这时,清政府内部出现重大分歧,有的认为立即镇压,有的认为静观其变,有的认为顺应其变等等,最终各行其是。更为严重的是,清廷对于各地方督抚的“逆旨”行为都置若罔闻,概不追究,也就是说地方督抚抗旨不遵,中央却没有丝毫处罚,这不仅让地方督抚看到了清廷的虚弱,也让地方尝到了甜头。

1900年6月21日,慈禧以光绪名义向万国宣战,邮政大臣盛怀宣立即下令各地电信局将清廷“召集义和团民及宣战诏书”扣押,只传给各省督抚,并建议他们不要服从命令。当时,两广总督李鸿章获悉后,立即回电朝廷称“此乱命也,粤不奉诏”。李鸿章幕僚刘学询还给孙中山写信说:“李鸿章因为北方义和团运动想要广东省独立,想要以您为助手,请立马来广东协同进行。”

随后,盛怀宣、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闽浙总督许应骙、山东巡抚袁世凯、浙江巡抚刘树棠、安徽巡抚王之春和广东巡抚德寿等,商议如何保存东南各行省的稳定,避免列强有借口入侵,同时密议盘算倘若北京失守而天子、太后不测,当由李鸿章出任总统支撑局面,最终在数日之后在上海签订《东南保护约款》,史称“东南互保”。之后,四川等地也加入互保,于是“互保”的范围就扩至东南、中南乃至西南了。

毋庸置疑,东南互保运动是各督抚长期掌握大权,长期酝酿、谋求自保的结果,反过来也可以看到清末时期各省早已成为一盘散沙。尽管李鸿章、张之洞等有着很高的政治威望,一定程度上还能将东南、中南、乃至西南各省裱糊在一起,但对于漠北、西北各省等边疆地区却影响力不足了。更何况,李鸿章、张之洞等人去世之后呢?群龙无首之后的一盘散沙,中央又软弱无能、无力,只能是被西方列强轻松各个击破。

综上可见,民国时期军阀割据的根源,其实早在清朝时期就已埋下,到了清朝末期朝廷已经无法命令地方了,各地督抚已是事实上的“独立王国”,国内局势没有比民国时好。如果清朝继续存在,那么依旧改变不了这种“督抚专权独立”与清廷无力指挥地方的局面,更何况清朝还存在满汉矛盾,因此清朝继续存在的话,中国应该只会更糟糕,甚至因为清朝对列强一贯的软弱本性,还会损失更多的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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