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跟父亲谁更亲?几千年前的这个故事早就说的一清二楚

结婚后,男人们往往会被妻子的这个问题问的不知所措,甚至是不厌其烦——如果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当然,这句话也可转换成其他话语或其他形式来表达。)

由始以来,这个问题都没标准答案。木讷的男人会摇摇头说不知道,孝顺的男人会答先救母亲,聪明的男人会说先救妻子,后来不知是哪个智商120的男人来了个脑筋急转弯——先救母亲,因为……妻子是游泳教练。这下该皆大欢喜了吧?

其实,孝与爱,血缘亲情与夫妻之情,无论做哪种选择都必然会伤到某一方,当然,对于这两层关系中的“夹心男人”来说,无论如何选择,他自己又何尝不受伤?

但是尊敬的男士们,请别觉得委屈,妻子之所以问这么幼稚的问题,无非就是想知道,做为家庭轴心的你,你的感情天平到底是会向亲情,还是爱情,倾斜的更多一点而已。这点,尤其对于刚刚走入婚姻、还有局外人之感的妻子们来说,特别重要。只要能听懂妻子内心深处的声音,相信稍有点情商的男士,都不难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妻子们想要的,其实只不过是一剂安慰剂,一颗定心丸。

而在几千年前的春秋时期,一个女子所要做的一个类似的选择题,远比当今男士们要艰难万倍不止。因为,她的抉择,直接关系到她的丈夫和父亲两个至亲之人的性命。

话说郑国的谋臣祭足,字仲,深受郑庄公的喜爱,一直位高权重。

郑庄公死后,他把持朝政,拥立太子忽即位,也就是郑诏公。

但是郑庄公生前认为公子突才智福禄,甚至远超他另外几个有贵人征象的儿子,所以病重之时,他想传位给突,但迫于“嫡长子”继承君位的传统,又受到祭仲的反对,而只好作罢。但作为一国之君的他,又担心公子突到时谋反,国家不得安宁。为了大局考虑,郑庄公临死前,只好把突送到了宋国他外祖父家。

而突的母亲所属的雍氏宗族,很受宋庄公的宠信,因此,宋庄公得知祭仲另立他人之后,就趁祭仲出使宋国之时,要挟祭仲立公子突为郑国国君。否则,宋国就要攻打郑国,并要在对郑开战前杀了祭仲祭旗。祭仲吓得半死,满口答应。

回到郑国后,祭足发动政变,立刻改立公子突为郑国国君,郑诏公只得逃到了卫国。

公元前697年,郑国国君郑厉公当权。对于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肱骨之臣祭仲,他自是心生忌惮,唯恐有朝一日他会篡权。而祭仲的专权、目中无人,更加快了周厉公要解决这个心腹大患的步伐。

一天,祭仲的女婿雍纠看出了周厉公的郁郁寡欢,便表忠心的要为厉公分忧。之后两人便一起商量如何除掉祭仲。

雍纠虽然是祭足的女婿,却也是郑厉公的亲信,二人决定趁祭仲去东郊安抚战乱中的百姓之时,雍纠为他设宴,在酒中下毒,将其毒杀。

雍纠回家后,见到妻子祭氏,便有些神色不安,妻子看出端倪。但问询之下,雍纠的几句回答更让妻子姬氏疑窦丛生——你想要款待我父亲,何必要在郊外?

于是雍姬(左传中的称呼)设计灌醉了丈夫,套出了国君要他丈夫杀死她父亲的秘密。

第二天早晨,当雍纠知道妻子祭氏已知道他要除掉岳父祭仲的事后,便问她:如果真有这事儿,你是什么态度?

祭氏说:“恐怕我父亲不一定赴约,到时候,我先回家,让他一定去。”

雍纠很高兴,对她说:“这件事如果办成,到时我接替他的位子,你也会荣耀的。”

祭氏提前一天回到了娘家,惴惴不安、犹豫不决之下,她问母亲:“父亲和丈夫,对我来说,谁亲呢?”

她母亲说:“都一样亲。”

又问:“二者比较起来,谁更亲呢?”

曰:“父亲比丈夫更亲。”

祭氏问:“为什么?”

雍姬的母亲说:“父亲永远只有一个,而只要是男人,就可以成为丈夫的人选;已经出嫁的女子可以再嫁,但不能再生。与丈夫相爱,符合人道,与父亲相亲,符合天道。丈夫怎么能和父亲相比呢?”

《左传-桓公十五年》:“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

母亲虽然说时无心,却点醒了有意而问的女儿。雍姬听了泪流满面,便将丈夫与郑厉公密谋要杀害父亲一事全盘托出。

祭仲得知之后,非常气愤,便将计就计,提前安排好一切,趁雍纠为他敬酒时杀掉了雍纠,尸体就地示众。

郑厉公见到后,知道大事不好,马上逃往了蔡国。事后,当他得知是雍纠向妻子祭氏泄密导致计划失败时,叹息说:“国家大事,让妇人参与,他就应该死了。”

一直到17年后,郑厉公才回国复位。

百善孝为先,雍姬的选择得到了后世人们的一致肯定,认为她是至孝之人。而天下男子都可作为配偶的“人尽可夫”的本意,却在时间的推移中,慢慢变了味儿,而演化成了女子生活不检点、随便一个男人就可当成丈夫对待的贬义词。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

现实生活中,在面对母亲与妻子,或是父亲与丈夫这层关系之时,经常会听到不同的声音。有人会说:配偶才是陪你到老、与你相伴一生的人,所以夫妻关系绝对高于父母;也有的人说:父母有生养之恩,血缘亲情高于一切,父母只有一个,而配偶可以再找……

细细听来,这些说法都似乎太过片面、不公。其实,只要任何一种关系超越,或是凌驾于另一种关系之上,都只会把当局者拽进一个看不见出口的死胡同。

因为血缘亲情与夫妻关系,是完全不可比拟的两种关系。一个是生养自己的父、母亲,一个是要陪伴自己一生的爱人。哪一方对于婚姻中的男人女人来说,都是难以割舍的。

婆与媳,翁与婿,原本毫无关系的两个人,因为有了共同爱的人,而成为了一家人,进而产生了交集。由于生活习惯、脾气秉性、思想观念等的巨大差异,导致这种关系的相处,往往比剪不断理还乱的三角恋,还要复杂棘手的多。

三角恋中,总有一个是不被爱的,且会最终退出的,所以相对简单。而在亲情与爱情中,两边都是被爱的,不仅不能随便把某一方给踢出局,而且原本毫无关系的“竞争对手”,还要相互依附几十年,而且同时还要屡行法律上和伦理上的责任和义务。

既如此,我们何不多点尊重、理解与包容,少点对立、对抗与敌意?

何不在云淡风轻、将心比心中奏响锅碗瓢盆交响曲,而少在面目狰狞、剑拔弩张的煎熬中,去相依相杀、去试图侵占后天亲人的领地?

因为,在家庭战争中,永远没有赢家,而只有两败俱伤。

家和万事兴。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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