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判族谱的几个原则

关于研判族谱的几个原则

现在各大姓氏群是各拿各的谱各说各的理,分歧很多,似乎都有理,经得起推敲的不多。有些分歧就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纠缠这类问题永远无解。有些分歧是可以通过遵循一些原则来解决的。

(一)我认为在研判族谱时要秉持一个重要的原则:远祖世系必须以史料为唯一依据,近祖世系必须以族谱为唯一依据。模凌两可是造成目前争论愈演愈烈的原因。各家的族谱只是记录了各家的近祖世系,各家族谱序中写到的钟氏起源的部分与史料相符的为可信,与史料不符的一律为不能作为与史料相提并论的依据。

姓氏史料以宋代(或之前)的史料为可信,明代或清代的族谱只能作为证明他这一支近祖世系的依据,谱中远祖世系部分不能做为史料依据。

(二)问题来了,有些族谱中的关键人物找不到史料依据,哪怕只言片语的史料也没有,这部分谱的占比还很大。这些族谱中有很大一部分近祖世系的内容是真实的,较远的世系中有一部分就有问题,比如攀附名门望族,比如乱接源头。

我们怎么来辨别这些谱的真伪部分?

缺乏史料依据就退而求其次,可以遵循下面几个原则:

1)祖居地原则

始祖原始居住地的族谱可信度远高于后裔外迁地族谱。

下面举几个名人世家的族谱为例。比如,孔子世系族谱,当以山东曲阜的孔氏族谱和当地历史县志记载的为可信,外迁地的族谱只有外迁始祖以下世系的记载为可信,外迁始祖以上世系的内容与曲阜原居地记载有不符的,当以曲阜原居地族谱为准。这个很好理解,外地的孔氏族谱攀附者众多,有些外地谱是误传讹传面目全非,不是拿出一本孔氏族谱就可以做历史依据的。

比如,包拯世系族谱,当以安徽合肥小包村的包氏族谱和当地历史县志记载的为可信。其他地方的包氏族谱问题就会比较多。后裔外迁了几百年上千年(那时不像现在这样信息发达,可以随时沟通核对),时间间隔越久误差越大,离小包村越远误差越大。

比如,钟绍京世系族谱,当以江西兴国的钟氏族谱和当地历史县志记载的为可信。绍京公是有正史记载的,有些地方的谱还是把绍京公的儿子越写越多。对于哪些没有正史记载的和非原居地的,可想而知,谬误就更多。

比如,清溪公世系族谱,当以清溪公始迁地及其后裔世居地湖南平江的碧潭钟氏族谱和当地历史县志记载的为可信。其他地方的与清溪公世系有关联的族谱,外迁始祖(在清溪公世系平江族谱中记载过的外迁始祖)以下的世系为可信,外迁始祖以上世系与平江谱相符的为可信,与平江谱不符的要按平江谱予以勘正。

2)辨别族谱中的画蛇添足

纵观现在的有些族谱把远祖的生殁时间写得一个不落,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辰,连几房夫人的姓氏和生殁时间也如是。这种做法还有扩大化趋势。除非是有史志记载的历史名人,怎么可能把上千年之前远祖(况且大部分还是平头百姓)的情况记载的这么清楚?后人的原意是把族谱资料补全,使之更完整更可信,结果是画蛇添足,这样的谱很容易辨别,人造痕迹太明显,可信度很低!这种做法好比凭个人主观意愿给罗浮宫那尊著名的断臂维纳斯去补全双臂,殊不知这会使这尊价值连城的雕像大打折扣。

3)族谱中有三种类型的资料是可信的

(a)有正史记载的资料当然是最可信的,一万年不会变,不是谁想改就可以改动的。

(b)为族谱写序的,且在族谱中有序作者资料介绍的,这种资料是可信的,因为序作者都是当时德高望重的名人。

(c)族谱中有传记的,这种资料是可信的。为其立传是要后人千秋万代记住他的,绝不会造假。

上述这些观点无非是想为解决分歧找寻一些合理的方法和途径。如果我们遵循上面几条原则来研究族谱是不是能减少很多无谓的纷争?是不是能真伪立辨?

遵循上面几条原则就是还历史的本真。

清溪公 30 代后裔 以派 钟逸平

201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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