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芹丨敢问情为何物
最近听了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近邻大嫂讲的。她家有一亲戚的孩子,今年大四了,女孩,二十三岁,人长得很秀气,最近突然死在外地的一家宾馆里。肚子上被刺了几刀,地下鲜血淋淋,场面十分恐怖。家人和警方开始都以为是他杀。可随着调查的深入,逐渐排除了他杀的可能。原因是: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而且女孩身上的财物也分文未动。于是警方改变了调查方向,随机调查了与女孩又关的一些人员。慢慢的案情明朗起来:原来女孩是家中的独苗,从小娇生惯养,感情脆弱,禁不得一点的波折。女孩眼见得大学毕业,却感到前途一片渺茫,心理压力特大。女孩有一男友,在外地上大学,由于种种原因,男孩想和女孩分手,就把女孩约到男孩所在的城市会面,可能是两人话不投机吧,男孩谈完就回去了,女孩想不开就在宾馆自杀了。
第二个故事是办公室同事讲的,说她老家有一近邻,男人是中学老师,女人是银行职员,男人花心,女人痴情。不久,男人带着一个女孩私奔了。女人发疯似的到处寻找,结果一无所获,女人恼羞成怒,一把火把家烧个精光,自己也在这场大火中为成感情的殉葬品。撇下一家老小,光景很是惨淡。
听罢这两个故事,我开始震惊,继而惋惜。两位女性都是为情所亡,这样的悲剧可能天天都在发生。在男女感情交往中,为什么悲剧的主角往往都是女性呢?我不由得想起中国古代为情所伤的几位女性: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可谓是一代女杰,她一生经历坎坷,她的丈夫赵明诚在逃亡的途中染病而亡,使她的生活陷入孤寂冷清,她思念至极,写下大量的凄美词篇,以寄托自己的哀思。在这场变故中,尽管她没有为此“香消玉焚”,但也落了个“人比黄花瘦”,这是典型的为情所累的例子。化蝶故事里的祝英台,却是一位为情而亡的传奇女性。她为了爱情,宁愿化为蝴蝶,也不愿苟活于世。她的壮举,不仅为我们的后人留下了一篇千秋佳话,同时也为女性的殉情做出了一个美丽的表率。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是名副其实的爱情牺牲品,她的爱情悲剧也是现代爱情悲剧的翻版,一首“葬花词”令读者潸然泪下,执著的爱情让楚楚动人的林妹妹香消玉殒,令人扼腕。
千百年来,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女性为情所累,为情所伤呢?爱情为什么会成为悬在广大女性头上的一把双刃剑?俗话说:男人重义,女人重情。究竟情为何物?心理学表明:情就是依附在个体生命之上的一种附属物,它虚无缥缈,却又能让人感觉得到,它是深藏在人们内心的一种主观感受。情对男女皆有,只不过男人的情在表面,女人的情在内心。由于女性生理特征与男性不同,女性更注重情,更希望在现实中获得完美的爱情。在爱情实践中,女性往往表现为:情在人在,情去人亡。在男女感情交流中,男性喜欢用眼睛审美,女性喜欢用心去审美;男人重感性,女人重理性。所以一个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她就会全身心的投入,不顾一切的去追求。追求成功,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追求不到,心灵就会受到极大的伤害。特别是一些女性被情所弃后,就会由爱到恨,恨之至极,就会伤及无辜,最终成为悲剧的主角。
好在随着社会的进步,许多年轻女性自我意识开始觉醒,尤其是那些能自食其力的职业女性,不再把眼光聚焦在爱情之上,她们有了自己的追求,有了自己的生活目标。甚至有些女性白领开始奉行独身主义,爱情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当然这不能代表社会的主流。人是感情动物,只要生理、心理正常,感情无可避免,面对感情纠葛,何去何从,这就需要个人智慧和修养了。
唠叨了大半天,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那些为情所困,被情所伤的女性,能好好的珍爱自己;爱自己才能更好地爱别人,就算为了亲人、家人,也要坚强的活下去,因为在一个人的生命旅途中,还有比情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生命。
作 者 简 介
李端芹,男,淮北市濉溪县人,一九六五年出生,中学高级教师,现供职于淮北市濉溪县城关中心学校。业余从事文学创作,网络发表散文、小说、杂文数百篇,有多篇稿件被市县报刊采用,出版文集《山风吹来》。系淮北市作家协会会员、安徽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著名行走散文作家联盟成员、新媒体《行参菩提》签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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