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文静丨突然想养条狗狗

忽然想养条狗,特想,可以叫它乐乐或者球球。

据说长大后的牧羊犬智力能与七八岁的儿童相媲美。恰好同事的牧羊犬生了几个小崽,同意割爱一个。回家一说,女儿和某男当场投反对票,尤其是某男,反对尤甚。其实他爱狗胜过我爱,老家一条最普通的土狗也能被他宠爱的无法无天,家中的鸡骨头鸭架总是被他小心翼翼地留放在冰箱等有时候给它们带回去。反对理由振振有词,说单元房养狗和在老家不一样,得给狗洗澡,打疫苗,买狗粮,随时伺候收拾遍地的狗毛和它随破坏掉的零零碎碎,还得天天出去溜,而我除了遛狗,其余的事情一样不会做,都会丢给他。想想理亏,其实事实真会演变成这样。

可真想养条狗呀!

当年在老家,曾经辉煌到三条狗四只猫两只小白兔。不过由于院子很大,养它们省心,吃饭的时候顺便给它们喂点食物就OK,像某男说的上面的麻烦一律没有,即使那样,它们依旧活得开开心心,毛光油亮。记着当时有个朋友在我们这里寄养了一只小狗,叫乐乐,听说很名贵,整个石家庄也找不出几条。我不知道它具体是什么品种,成年狗黑色,大小和京巴差不多,腿特别短,最可爱的是那鼻子简直是小猪的模板,在院子中跑来跑去,它被好多人误认为是小猪。它脾气特别温顺,很少叫唤,但是又特别通人性,给它一个钢镚,它就会自己叼着跑到小卖店买火腿肠。养过的所有狗狗中我最喜欢它。不过无论它多名贵,放在我们那里也是最普通的土狗待遇,起始,它还像个大家闺秀似的在院子中溜达溜达,后来就控制不住,有机会就疯跑到街上,和诸多杂牌同类游戏,甚至谈起恋爱,而对方是一个最不起眼的小黄狗。等主人来接它的时候,它已经在我家生活了将近一年的时光。我知道它不想走,因为看到接它的汽车,它就明白又要回到它已经几乎要忘记的外人看着很美很荣华富贵,但是一点也没有自我的日子了。它拒绝上车,它清澈的大眼睛中有一丝害怕和忧伤。后来听说它走的时候已经怀上了宝宝,生了两只和它一模一样的狗宝宝,它的主人还恼火说狗崽子血统不纯。不过它这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光应该是在我家被当做土狗散养的日子吧。

作为狗狗来说,其实应该是平等的,是人类人为地为它们划分了等级。

《还我风骚》中的那个女老板,养的那个叫玛丽的小狗,法国空运过来,好几万不说,每月还高薪8000元雇了狗保姆。因为出去遛狗的时候,差一点被别的狗狗霸王硬上弓,可笑地报了警,最后给狗狗买了一条防强奸裤穿上。而另一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个独身老女人,也有一条叫青瓦的小狗狗,莫名其妙死亡后,蛮横地让许多人去出席狗狗的追悼会,最过分的是竟然让那个做女大学生去给死狗下跪,只因为她太像当年她的情敌。前者是因为有钱,爱咋折腾咋折腾,可后者简直是心里变态,究其原因,仅因为年轻时候的一场情事,嫉恨了一辈子,痛苦了一辈子,其实她一直不明了当年那个男的为什么不选她,而选了另一个普普通通,一直在她眼中不屑的普通女孩。真诚、阳光,慈悲且善良,应该是一个女子的最基本素质,虽然她美丽有才气,可是超级自恋和自我,对待同性刻薄不说,还一直想让男方一辈子把自己当做低头一脸娇羞的莲花,弱智的她不知道男人是这个世上最现实最精明最会算计合算不合算的动物。其实若想幸福,就要学会淡忘,常年一个人自己和自己较劲,那对不起,只能说你活该。

幸亏那个女大学生有那个老女人的弟弟保护着,不仅没有被伤害,还终成眷属。

还是想养条狗!对这种总是突发异想的念头没办法呀没办法!

作 者 简 介

忽文静,笔名“飒飒”,典型70后,岁月随心,安静淡然,爱好读书、旅游和花草,《行参菩提》签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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