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地明确,擅自举办聚集性活动的,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责任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国内多地出现多点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疫情,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河北省的49个乡镇、街道及小区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其中与通辽市相邻或往来密切的就有39个,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近期,涉疫进口冷链货物多次输入该市,重点人员不断从疫区疫点返回,特别是随着节假日、春运临近,人、物流动聚集越来越频繁,全市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不断增大。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通辽市民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1.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登记、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在本地过节,倡导职工本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
3.医务人员、教师、中小学学生、幼托儿童等特殊人群非必要不离通。大中专院校、企业要错峰放假,分批有序组织人员放假离校、开学返校、返乡返岗。建议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不安排出行活动。
二、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1.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医疗防控组和社会管控组备案、批准。各单位原则不举办大型年会、培训、团拜、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要控制在10人以下。组织或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主体责任,凡擅自举办聚集性活动的,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2.各类商业机构不得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的展销、促销等各类活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要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3.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进出场站旅客“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通行制度,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旅客要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配合交通场站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4.KTV、酒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及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密闭场所落实预约限流等措施,人流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做好入住人员的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及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发现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和体温超过37.3℃人员,立即按程序报告。药店要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和测温,如发现体温超过37.3℃人员,立即按程序报告。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落实封闭管理,严格探视制度。
5.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垃圾处理。
三、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1.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随身备用防护口罩,在公共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乘坐飞机、火车或公共汽车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非必要的进食,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在人群聚集场所要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社交距离,避免拥挤。
2.节日期间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聚餐时要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做好个人防护。
3.尽量避免中、高风险地区客人特别是身体健康状况不明的客人来访。如不可避免,及时通风并对室内相关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4.购买冷链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家,选购、烹调时应做好自我防护,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
5.查收快递、货物时要戴上塑胶手套或一次性手套;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液等擦拭消毒;拆完快递后,要及时用流动水加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需要注意酒精是易燃物品,切勿进行大面积喷洒消毒。
6.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如有政府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询问您的情况,请积极配合。
7.密切关注自我健康状况,一旦出现身体不适,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接触史、旅行史。
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只有人人参与防控,才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让我们携手努力,科学防控,自觉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来源:内蒙古晨报综合
责编: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