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高速被堵10小时车内晕倒,此种情况意外险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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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堵10小时车内晕倒,民警砸窗救人

国庆节这几天终于不再炎热了,习习凉风拂人脸,开着小车唱着歌,自驾游或者回老家探亲,多么惬意的事情呀~~

得了,事实告诉你,这可不是什么惬意的事情哟!

来,先给你们看看高速公路收费口的壮观景象压压惊,手上的杯子可要端稳喽~

这还不算完,这几天还出了件事已经上热搜了。

10月1日中午,广东一男子晕倒在了自己车内失去了意识。

原来,该名男子从9月30日晚上开始带着家人驾车出发。由于高速公路上异常拥堵,该男子已经驾驶了十几个小时了。从虎门下了高速后,这名男子感觉实在不行了,要在路边休息,他的家人去找超市买点水和吃的。

没想到该男子在车上休息,竟然睡着了。由于车窗紧闭,男子中暑陷入昏迷,晕倒在了车内。

直到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大力敲打窗户车门都没有反应,迫不得已之下,民警砸碎后排车窗,将其救了出来,置于阴凉处,又是喂水又是扇风,终于救回了驾驶员这条命。

伴随着这件事情的发生,虎门大桥瞬间在网络上变成了被吐槽的对象。

加入了这个虎门大桥堵车大队的网友们哀嚎一片……

看完了热闹,我表示以后再也不敢在国庆节时上高速了!开车自驾的惬意只敢留在脑海。

执勤民警的见机行事挽救了这名驾驶员。我想问的是:如果驾驶员投保有意外险,发生了这种“中暑”晕倒的事情,如果情况严重,涉及到医疗费用、甚至身故的情况,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意外险会赔付“中暑”吗?

我们先来看下意外险中对意外的定义是什么?

也就是说,意外一定是来自外部的,而且是突发的不可预见的,非被保人本意,也不是被保人疾病所导致的,才能定义为意外。

那么照这样理解,“中暑”应该算是意外吧?我们来看下通用的意外险中免责条款是怎么写的:

我们可以看到,在条款中清清楚楚地写着,中暑导致的责任是不赔付的!

可能很多人想不明白了,中暑感觉就是意外呀,为什么不能获赔呢?

因为在医学定义里,“中暑”是一种疾病,与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密切相关,有的人在密闭炎热环境很长时间也只是有些不适,而不会中暑;但有的人可能稍微有些不通风或者高温,身体机能就会做出过激反应,导致“中暑”。

此外,“中暑”是可以预见的,容易中暑的人群,可以通过降温、通风等方式避免发生中暑情形。

因此,“中暑”不符合意外定义中的突发的、非疾病的这两点定义。

因此,类似该名广东男子在车内中暑晕倒发生意外,是不会获得意外险赔付的。但是如果投保有医疗险、寿险等,发生相应的责任事故是可以获得理赔的。

车厢内是密闭空间,曾经有人做过实验,如果一辆小轿车静置在室外36度的环境中,车门紧密,只需要半个小时时间,车厢内温度就可以达到67度。

在此,还是要提醒一下各位驾驶员,以及家中有自驾车的朋友:开车需谨慎,注意保持车内通风和降温,身体感觉疲劳不适时应当马上休息。如果需要在车内小憩,务必记得要开窗,以免发生意外!

其他不会赔付的“意外”

还有一些我们日常生活中认为的“意外”,在意外险中是不赔付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猝死:对一个家庭而言,猝死的确是很意外的事情,但并不符合保险中对意外的定义。猝死是因长期过度疲劳导致身体已经罹患了严重的疾病,但是患者本身并不知道或者没有去医院诊断过,再被外因一刺激,猝然而死。因此从本质上来说,猝死是由疾病这一内在因素导致的,不算意外

  2. 过敏、中毒:药物过敏或者事物中毒虽然符合突发的,非本意的定义,但是内在因素是因为身体原因对某种药物或者食物过敏,不符合意外保险外来的、非疾病的因素。如果是因为药师或者厨师的失误,导致一群人集体产生药物过敏或中毒,这就不是个人体质的原因,那就属于意外了。

  3. 摔倒:如果是因为意外摔倒,肯定是在意外险保障范围内的。但是如果是因为身体某些疾病,比如高血压、脑梗塞等情况导致突然头晕摔倒,那么这就属于内在因素疾病导致的结果,并非意外引起,自然意外险就不会进行赔付了。

其实,保险知识就在我们身边,今天的干货输出结束,欢迎大家关注我,持续获得有关保险的知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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