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收到这种专票的公司要注意了!

案例

A公司2019年收到某员工提供的S市B酒店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其报销了住宿费支出,并作为管理费用入账。2020年,A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收到S市税务局的协查函,提示B酒店已走逃失联且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A公司入账的该张发票属于异常扣税凭证,要求进行账务调整。由于该员工已离职,A公司仅能提供报销单和向该员工支付的转账凭证。后经联系该员工声称这笔住宿费是通过微信支付给酒店前台个人,却又无法提供与B酒店账户的支付凭证以及其他证实该笔餐饮费真实性的相关凭证。

处理结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该报销发票属于异常扣税凭证,已经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需要转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A公司将该张发票调账后,更正申报了2019年的增值税,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共计6444.6元,并处罚款200元。

风险提醒

财务人员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除了验证发票的真伪外,还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与交易相关的凭证资料,核实业务真实性,确保各环节手续完整,避免因取得虚开发票或异常扣税凭证入账导致的税收风险。注意事项:

一、交易轨迹要清晰。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方名称、所在省市、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税额、购买方名称、税号等内容要与实际交易和合同相一致。注意索要快递单、货运单等运输凭证,保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提货单、出库单、收货单等交接凭证作为货物流环节的证明资料。获取劳务、服务或进行费用报销时要注意留存对方联系方式、支付凭证、订单截图、出差记录等作为相关佐证资料。

二、付款过程要留痕。无论是购进货物还是获取服务,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应当要与开具发票、签订合同、提供服务的单位一致,如对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或要求现金支付、支付到个人账户等,则要引起警惕,要注意保留微信支付和交易截图、索取盖章收据等。

三、账务处理要规范。应按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记录的数字要准确,摘要要清楚,登记要及时,做到账证一致,账实一致。

来源:江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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