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治病打一针要 70 万人民币,贵不贵?单看价格确实不便宜。但也并不像某些爆料文章说的,在澳大利亚只需要 41 澳元(折合成人民币约205元)这么简单。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在美国为12.5万美元一剂,约合人民币 87 万元。而相对于诺西那生钠注射液这种需要每年反复多次注射药物,诺华公司旗下的Zolgensma一次即可完成治疗,但价格更是不菲,高达2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500万元。而且该药仅在欧盟、美国和日本上市,Zolgensma在日本的药价为1.6707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02万元,是日本国内价格最贵的药物,用药对象为未满2岁的患者。作为一种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的特效药,救人于危难之时,为什么不能便宜一点救更多的人呢?国家医保局信访办一工作人员表示,「除了药物的原材料、研发成本等,药企业也会考虑利润问题,加上该药物目前在国内处于市场垄断的情况,价格也一直居高不下。」另外据称,该药自2019年在国内上市以来,已被纳入医保谈判日程,国家希望和相关药企业谈判,将药物价格降下来,进而满足SMA患者的需要。「去年开始国家就在和药企谈判,由专家组研究定价,具体定价多少不清楚。但是纳入医保的事没有谈下来,因药物价格下不来,就始终没办法进入到医保目录。」这其中大概有两个误解,一是认为价格是有关部门通过谈判谈下来的,另外一个则是对垄断的误解。引发此次天价药品关注的,是欧阳春兰向国家药品监管管理局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她请求公开的信息包括:引进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的采购合同、国内销售价格定价依据和定价计算相关说明,以及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库存数量和分配发放的信息。而对这些信息的关注,实际上也反映着欧阳春兰本人对药品价格产生的误解。价格看上去好像是药监部门谈下来的,但实际上更底层的逻辑仍然是供需规律所决定。药监部门所能做的也并不是尽可能地压低价格,而只能是尽量反映真实的供需关系。强行压低价格能不能做到呢?看上去好像是可以,但很快我们就会发现,看得见的价格下来了,看不见的代价必然会上去。这种现象并不仅仅会出现在价格高昂的稀缺药品上,就是常用的廉价药也必然遵循着一定的逻辑规律。前几年关于「药荒」的报道并不少见:2011年,心脏手术用药「鱼精蛋白」出现全国性紧缺;2012年,治疗心脏衰竭的抢救用药「西地兰注射液」短缺;2013年,治疗甲亢的「他巴唑」断货;2015年,心外科用药「地高辛片」、「放线菌素D」全国断供……这些药品消失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利润空间,如果没有价格管制,药品的利润空间会随着市场供需情况自行调整。而一旦出现了某种形式的价格管制,必然会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直至药企无法承担其中的成本支出,最后不得不以停产来应对。所以当我们呼吁药品降价时,要小心了,很有可能这种药会同样面临消失的下场。另外对于垄断的误解也非常常见,市场上只此一家很容易就被定义为「垄断」。「垄断」通常意义上作为一个贬义词出现,但作为特效药的研发生产企业,无论如何都不应以一个贬义词来形容它。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在于定价「过高」,高到让人咋舌,让人感觉好像是药企在借助自己的市场优势吃「人血馒头」。但实际情况是,相比于行政垄断,市场竞争形成的这种优势地位并没有什么害处。相反,那些对这种市场优势的指责,在逻辑上都站不住脚。药企没有任何的强制能力强迫患者来买自己的药品,他所指定的销售价格,也仅仅是公开发出了一个销售邀约,买不买的自由完全取决于患者。从简单朴素的人道主义角度来讲,我们都希望世界不会放弃任何一个病患。但从现实和成本的角度出发,所有人都不得不面对成本和选择。患者如此,药企同样如此。这种情况既不可能让药企负担患者的治疗成本,也不可能让患者无限承担药企的研发成本。最好的办法,仍然是让双方自行判断自己愿意承担多少的成本。看上去的无价生命,到最后,终归还是要面临价格和成本的规律约束。尊重规律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让市场定价,就可以救活那些愿意为此付出成本的人。而如果一味期待通过降价来解决问题,恐怕只会好心办坏事,再次让一种药品消失。
题图:Paul Nash,Landscape from a Dr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