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速生桉树!

丨丨事件:从八步区对一则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线索办理说起

据群众举报:贺州市半数以上的山地种植速生桉,对水土保留、水源、土壤肥力、生物多样性等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污染,贺州市乃至整个广西林业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桉树的种植进行有序的整治。

八步区委、区政府于2021年5月3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调查组前往桂岭镇、大宁镇、黄洞乡进行调查处理。

关于贺州市大面积种植桉树,对水土保留、水源、土壤肥力、生物多样性等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污染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八步区辖区森林面积414.254万亩,桉树种植面积约89.8万亩。调查组实地走访种植桉树较多的桂岭镇、大宁镇、黄洞乡进行核查,发现桂岭镇、大宁镇、黄洞乡水源两旁确实有部分种植桉树的情况,但是未发现水源有发黑发臭现象,在信都镇取水点上游(合面狮电站)也未发现有因种植桉树而影响水源的情况。

大面积种植人工林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是普遍存在的,并不单单是桉树的问题。人工林下生物多样性的多寡不是由种植的树种决定,而是取决于林地的经营管理。造林整地时不炼山,采用合理的造林密度,保留冲沟植被,对林下植物科学进行清理,适度进行抚育等,都是人工林下生物多样性保育和维持的关键因素。

因此贺州市种植大量桉树情况属实;因种植桉树对水土保留、水源、土壤肥力、生物多样性等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污染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贺州市乃至整个广西林业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桉树的种植进行有序的整治的问题。经核查,自2011年以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林业厅、贺州市政府对桉树种植出台有相关政策及规范大的管理办法和科学规划。因此举报反映贺州市乃至整个广西林业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桉树的种植进行有序整治的问题不属实。

丨丨历史:速生桉种植的前世今生

1890年,桉树被意大利人引入中国,随后在华南地区被作为重要工业原料大规模种植,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国家森林分类经营配套政策逐项出台,日本、印尼、芬兰等国家的外资巨头相继落户广西,一场大种速生桉的群众性热潮在八桂大地掀起。

彼时,广西对于速生桉的政策都是政府号召、干部带头、大力倡导。各级政府开展了一系列造林行动,速生桉在广西“速种速生”。

很快,广西跃升为全国速生桉种植第一大省(区)。据国家林业局桉树研究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桉树的总面积已超过6000万亩,广东、广西是主要种植地,其中广东种植超过1600万亩,广西则超3000万亩。

速生桉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也一直备受质疑。2004年,广东省佛山市率先实施“禁桉”政策,随后,广东21个省辖市陆续跟进;2012年,广东提出用4年时间,改造布局不合理的速生林1000万亩。福建省也于2012年2月出台政策,明确划定了桉树等速生树种禁止种植区域,特别是保护水源区。

广东、福建“禁桉”的主要理由为:速生桉树林对植被的破坏、水源的破坏、生态的破坏都非常严重。

广西的速生桉政策“风云突变”于2014年底,广西林业厅下发《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森林树种结构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调减桉树种植面积400万亩,使桉树林面积占全区森林总面积的比例从13.7%降到12%以下。根据桉树的生态习性,桉树种植应主要布局在年平均气温19.6℃以上、北纬24.5°以南区域,原则上不再扩大桉树种植面积。

《通知》还明确,基本农田、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区、江河源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高速公路、铁路两旁和主要河流两岸200米范围内可视一面坡、水库倒水第一面坡,不得种植桉树。同时,明确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城镇村屯“四旁”原则上不种植以商品性采伐利用为目的的桉树林;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不得种植短轮伐期桉树林。

丨丨观点:高产经济林VS外来毒树

北海市合浦县个体户严志晖从事木材收购20多年。他常听到林农说,桉树的树皮、叶子落地沾水后,水会变黑。为此,严志晖取一块树皮和几片叶子放入盆中试验,几天过后,盆里的果然变黑了。“但奇怪的是,从来没有听说过因为桉树发生中毒事件”。

“桉树里所含有的某种元素和水接触后,会让水在外观上变黑,但并没有毒性。”北海林业局一名工作人员说,相关部门曾进行抽样检测,但检测报告显示,水质中各项指标一切正常。

桉树作为一种外来植物,并不像食人鱼、红火蚁之类的外来动物那样具有明显的肉眼可见的侵略性和破坏性,这种对于物种生态研究的不足,导致对桉树的各种言论常常莫衷一是。

在朋友圈主要有两种观点,直接碰撞交锋。

一种是非常激烈的认为,桉树是“断子绝孙树”,“天上无飞鸟,地上不长草”“抽水机”“吸肥机”“外来有害物种”“污染水源”“毒气有害健康”……

这种观点认为桉树主要有三大危害

1、抽肥机:桉树对土壤的肥料和养分需求极大,凡种植了桉树的,土地肥力下降乃至枯竭,原始植被因为得不到足够的肥料和养分而受到严重破坏,引发土地退化,水土保持情况恶化,土地贫瘠,到时再引种其他植物根本无法存活。土壤强度侵蚀比例逐年升高,山体滑坡和洪涝灾害增多。

2、霸王树:桉树对当地乡土的、原产、原生的物种有极大的抑制性,它生长了其他物种就不能生长,而且会慢慢地退缩,最后造成桉树林都是地表光秃秃的,地被上没有草、灌木,也没有小乔木及各种中草药材等,其他物种不能和它一起生存。

3、有毒树:种植桉树时将施用某些毒性强、毒效长的化工产品,该产品一旦施加在土地里,将很难清除干净,对水质污染极大,人畜饮用后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另外,桉树发出的气味对人体有刺激和毒害作用,将威胁当地人民的身体健康。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上面的观点是在“妖魔化”桉树,要为桉树种植正名。

这一派观点认为桉树对土壤不挑剔,适应性广,生命力强,是生长快、周期短、产量高、材性好、用途广的优质用材树种。

桉树是世界三大用材造林树种之一。目前全球超过100个国家均有种植,其人工林总面积超过2000万公顷。在我国,桉树人工林种植面积超过440万公顷,占全国人工林总面积的7%。桉树每年提供超过25%的木材和40%的木浆产量,综合年产值超过3000亿元。

桉树人工林还是一个巨大的碳库,每亩桉树每年可吸收1.62 吨二氧化碳,释放1.17 吨氧气,吸碳能力是马尾松的4倍,杉木的3倍。

同时,桉树抗污染能力强,可作为工矿区绿化带先锋树种,是在华南沿海地区重要的农田防护林和沿海防护林树种。

还有第三种观点,部分学者和政府部门倾向于说“非树之罪,是种植方式的问题”,虽然这听上去有点推脱以及和稀泥的感觉,但是在没有决定性的结论(比如,不许种)出来之前也不失为一种中庸调和的态度。

“七分优点三分不足。”广西林业厅如是评价桉树。桉树具有生长快、生产木材多、经济效益好、固碳能力强等诸多优点,但也存在轮伐期短、经营强度大、树种单一、生物多样性不足等缺点,“只要我们尊重科学,适地适树,科学整地,合理施肥,密度适当,按照可持续发展规律来经营桉树,就可以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

丨丨思辨:大量种树≠绿水青山

毋容置疑,桉树种植是效益非常高的林木经济,从纯粹市场的角度来看的话,没有任何理由阻止桉树种植继续扩大规模。

但是,桉树种植的问题在于过度索取用流行的话说桉树自带主(ba)角(dao)光环。

在林木种植有一种传统行为叫“炼山整地”,先清除山地地表植物,然后放火烧山,这种称为“炼山”的方式将该地所有野生动植物消灭。栽种上桉树林后,由于生态环境很难恢复,桉树林下不但兽类绝迹,鸟类也不敢投林了,甚至连昆虫和微生物也大幅减少。同时,为了更多更快获得经济效益,很多地方都采取高密度种植,短周期轮伐。由于桉树生长需要大量养料,又存在不合理施肥和滥用除草剂的情况,造成土地消耗过大,有机质锐减。桉树种植周期4-5年,种植者伐林之后又来一次放火烧山,又来一次幼苗栽种,如此反复。

还有全垦整地、过量施化肥、除草剂导致地力快速衰退.....就是这样的种植方式,致使桉树种植地区水土流失严重、水质遭受影响、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一系列恶名由此而生。

诚如研究者所言,桉树吸碳能力强悍,但是桉树真正根深叶茂生态全盛的时期又有多少天呢?通常的情况是不是刚刚成材就急急忙忙的砍伐了?所以,桉树对环境保护的正负值是值得科学认眞研究和评估的。

大量种树并不天然的等于绿水青山,科学造林才是个中要义。我们不止要种树,还要种好树,好好种树。

2020年7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森林法》,对于科学开展造林绿化作出了明确要求。第四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造林绿化,应当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林种、树种结构,鼓励使用乡土树种和林木良种、营造混交林,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国家林草局颁布实施了《桉树丰产林经营技术规程》《桉树中大径材培育技术规程》等多项行业标准。其中,明确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要预留一定的野生动物、鸟类迁徙走廊,保留林地边缘的乡土树种和利用河流水系作为保护性走廊和珍稀濒危动物、植物及其栖息地。造林面积大于1000公顷,应保留2%—3%面积的次生林或灌丛、草地作为生物小区,“非桉”树种应大于造林面积的20%。山顶、山脊、集水区(含水源库区)和沟壑两旁应保留原生植被。在江河、溪流、湿地、冲积沟、农耕地、省级以上交通要道和乡村居民区周边,以及受保护的廊道等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段,应保留10米以上的缓冲带(区)。同时,要求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禁止以“烧荒”清理林地,提倡“测土测叶”科学配方,平衡施肥。

在《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中,对于包括桉树在内的集约经营商品林,提出了改进措施:延长轮伐期,提高主伐林木径级;增加抚育作业次数;减少主伐时皆伐面积,从严控制每次皆伐连续作业面积;伐区周围要保留一定面积的保留林地(缓冲林带),保留伐区内的珍贵树种、幼树幼苗。同时,积极探索桉树与格木、降香黄檀、米老排、红锥、擎天树等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混交模式。在南方省份开展试验,初步选择了米老排等替代树种,鼓励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降低人工桉树林面积。

丨丨再见,速生桉?

2014年12月,广西林业厅下发《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森林树种结构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表示——

调减桉树种植面积400万亩,使桉树林面积占全区森林总面积的比例从13.7%降到12%以下。

桉树种植应主要布局在年平均气温19.6℃以上、北纬24.5°以南区域,即八步区、钟山县、平乐县、鹿寨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南部、东兰县、凌云县、田林县一线以南区域

对区划为全国和广西重点生态主体功能区的县(市、区),原则上不再扩大桉树种植面积。

随后,广西多地发布通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清理速生桉。比如:

上林县早在2014年5月4日,发布《关于限期清理占用耕地种植速生桉的紧急通知》:水源涵养区、旅游、耕地、二级路里大约5万亩的桉树,5年内逐步退出;未来,全县22.5万亩速生桉都要退出。

2015年2月份,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了一份《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种植速生桉人工林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新发展速生桉种植,在2018年前全部清除速生桉。

宾阳县、扶绥县、隆安县等先后实行控制桉树种植,清理水源地桉树行动。宾阳最大的林区镇陈平镇,力争到2020年年底,全镇所有的速生桉全部退出种植历史舞台。

从时间表来看,2020年是一个节点,不知道具体实行的结果如何了?

也许要对照时间表来一次核实才是必要之举吧!

来源:科技日报、光明日报、八步区政府网站、国家林草局、广西林业厅、天贺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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