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十篇:吕本中“清慎勤”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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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一年(1682),广西巡抚郝浴上疏请颁御笔“清慎勤”三个大字。经部议同意了郝浴的奏请,于是就将康熙帝御书“清慎勤”三字遣赐各省督抚。此后,京师与各地衙门均将“清慎勤”三字制成匾额,匾额中上方并钤有“康熙御笔之宝”大印。(见本文题图)
“清慎勤”的官箴影响了有清一代,据清代史学家赵翼的《陔馀丛考》记载:“各衙署讼堂多书清、慎、勤三字作匾额。”说明“清、慎、勤”业已成为清朝通用的“官箴”。故近代学者梁启超在《新民说》第五节“论公德”中称:“近世官箴最脍炙人口者三 字,曰清、慎、勤。”“清慎勤”成为了“康乾盛世”时期的为官之道,也成为了清代官吏奉为圭臬的座右铭。
“清慎勤”三字出自谁手?据《四库全书总目·吏部·官职类》记载:“《官箴》一卷,宋吕本中撰。此书多阅历有得之言,可以见诸实事。书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为当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清代大学者王士禛在《古夫于亭杂录》中说:“上(康熙)尝御书清、慎、勤三大字,刻石赐内外诸臣。案此三字,吕本中《官箴》中语也。”今检吕本中《官箴》,全书共三十三条,其首条开头云:“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与《四库提要》所说相合。
吕本中(1084~1145),字居仁,学者称东莱先生,南宋寿州(今安徽凤台)人。早年以荫入官,历任济阴主簿、泰州士曹椽、枢密院编修官、职方员外郎。绍兴六年特赐进士出身、起居舍人、中书舍人兼侍讲、权直学士院等。绍兴八年,他反对和议,忤秦桧,罢官奉祠。绍兴十五年七月,61岁的吕本中在贫病交加中,死于上饶城郊一座荒寒寂寞的古寺里。
吕氏一门,世代为官。吕本中高祖吕夷简、曾祖吕公著位居宰相,伯曾祖吕公弼、父亲吕好问位居至执政大臣,先人中做过尚书、侍郎等侍从官的有7人之多。吕本中将家族中积累丰富的为官经验并结合自身体会,写成了一部《官箴》。箴,作为一种文体,是用以规劝告诫的。吕本中写书的直接动机,就是用“清慎勤”箴诫吕氏出仕子弟应遵守为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所谓“清”,就是清正、廉洁。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告诫除了自己清廉,还要防范下属营私舞弊,管好身边人。
所谓“慎”,就是谨慎、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慎”既赖以成事,又赖以自保。为官者必须谨慎,讲“慎”首先要诚实做人,“着实”做事,不可弄虚作假。一定要实实在在。“百种奸伪,不如一实;反复变诈,不如慎始;防人疑众,不如自慎;智虑周密,不如省事。”
遇事不要急躁,不要发怒,“当官者先以暴怒为戒”。
自己能保持廉洁,还要防范小人。比如办理公文都要清楚明白,不能有空子可钻,而使自己受到中伤。
所谓“勤”,就是“尽心职事”。事关法律、法规的事,当官者不能“畏避”,一定要亲自动手。不能因为难,就推给别人或下属。一勤天下天下无难事。
后来又有康熙帝亲自重视并推荐,此后,“清、慎、勤”才成为做官第一规语,被清朝官场奉为圭臬。
清、慎、勤又是三位一体,不可或缺的,既要廉洁,又要谦虚谨慎,更要敬业干成事。既是工作作风要求,也是道德修养准则,对今天的干部队伍仍然有着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