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员夜闯民宅打砸被扎死 遭拆迁者被判防卫过当获刑三年

据《河北经济日报》报道,2009年6月,河北永清县北曹家务村被征地拆迁。因拆迁补偿没谈妥,付奎生一家未同意搬迁。

永清县检察院指控,2016年1月晚上19时,北曹家务村78岁的付奎生和老伴吃过晚饭在家休息时,拆迁人员刘二旦、李春江、张伟持铁管来到他家,将他家临街的门窗玻璃砸毁,付奎生发现后与刘二旦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其次子付金波闻讯赶来,二人持自制类似扎枪类锐器将刘二旦扎伤,李春江、张伟二人逃跑。刘二旦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检方认为,付奎山与付金波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庭上,付家父子的辩护人则提出,刘二旦从事拆迁工作,案发时严重醉酒,带两名同伙持钢管打砸的行为具有危害性,使付奎山的财产和人身都受到威胁。因此,付家父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应认定为犯罪。

永清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付金波、付奎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

付金波在其父正在遭受刘二旦等人不法侵害情况下采取的行为,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刘二旦死亡的严重后果,属防卫过当,应减轻处罚。此外,付奎生在案发时系75周岁以上老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在先,且在共同犯罪中情节轻微,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最终,永清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对付奎山免予刑事处罚,对付金波判处有期徒刑3年。

问题:又是一个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问题。因为于欢案,大家对于正当防卫现在特别关心,有网友问是不是对方要把刀子捅了自己一刀,才能够将对方刺死。或者对方拿着刀子捅过来的时候,我把对方捅死,才构成正当防卫?法律上的要求是否太严格了,而自身遭遇的危险可能性是不是太大了?本案当中,拆迁人员喝醉酒后,酒兴大发,擅闯民宅还砸玻璃,还手拿钢管这种情况下,还不该反抗吗?

嘉宾: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绍涛律师

方弘:本案当中的付奎山已经78岁了,这样一位老人和他的儿子面对着三个醉酒的、拿着钢管打砸玻璃,满口威胁的语言的三个拆迁人员,怎么样的防卫才是正当防卫呢?

王绍涛:分析一个案件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或者是故意伤害,绝不仅仅是根据一个或者两个因素来作出判断。它是一个综合判断、综合分析考量的过程。就本案的情况而言,大概有几个因素我们应该去认真进行分析。

第一、不法侵害是否存在或者正在进行。根据我们国家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中纪委监察部的相关规定明确,严禁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拆迁,应该做什么呢?应该和被拆迁人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进行拆迁。

强制性拆迁,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可以想见,本案当中的受害人或者被害人,他们是有不法侵害的这种行为,这是要考虑的第一个因素。

第二、不法侵害人到了拆迁户家以后,虽然拿着钢管或者其他凶器,但不是直接对这些被拆迁人进行伤害或者行凶,而是对一些财产玻璃进行打砸,在打砸的过程当中引起了双方的互殴,相互打斗。这是我们要考量的第二个因素。

第三,在我们目前的现实环境当中,拆迁这种事情不一定是合理的,但是它确确实实在某些人的观念当中,有天然的正当性。这就是说它不同于强奸、抢劫或者行凶的犯罪。所以,根据这些因素来综合判断,案件造成了一人的死亡。法院认为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刚才主持人谈到说他难道就没有防卫的权利吗?他有防卫的权利,但是如果这种防卫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造成了人的死亡,我们一方面曾承认他有正当防卫的性质,同时又认为他防卫过当了,所以按照故意伤害判了三年的有期徒刑。根据现实的情况进行考虑,我个人认为是合适的或者是恰当的。

方弘:很多网友就有这样一个疑问,我什么样的一种反抗行为,才能构成正当防卫,没有防卫过当?这种事情很多人都有可能遇到啊。

王绍涛:大概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个,你的正当防卫只要能够阻止对方,不再进行进一步的侵害,基本上双方进行一个对比差不多了。

方弘:可能在当时那个环境下,对方是三个醉酒的人。如果是我去阻止对方伤害我,我肯定要伤害他们,不把人致死就算是正当防卫吗?

王绍涛:我们从现实的角度考虑,有些时候是很难去把握那种分寸的,我们一定要承认这一点。但是,法律有这么一个规定,就是在综合考虑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对方的不法侵害是一个什么样的不法侵害,然后你实施的正当防卫造成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所以,《刑法》当中专门规定了无限防卫,《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如果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在面临这种暴力犯罪的时候,如果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而属于正当防卫。

所以,我刚才一直在谈我们在这个案子当中要考虑的几个因素,就是说他们的不法侵害是否是属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这些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果跟这种还有一定的区别,而你实施所谓的正当防卫,造成了对方的死亡,那有可能就是过当了,已经超出了限度了,就是一个防卫过当。

方弘: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之所以这么严格,我想有一点就是也是为了保护不法侵害者本身的利益,虽然他(她)是不法侵害者,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不法侵害者,你都要置他于死地。

王绍涛:对,实际上法律就是一个平衡的艺术,它必须要平衡各方的利益。比如说一个小偷,你该不该去把它制止?该不该进行扭送?该不该让他认罪伏法?应该。但是,如果抓住一个小偷,你就把他直接打死掉,甚至打成重伤,这个可能就是防卫过当了。所以,不能够矫枉过正,如果完全偏重于任何一方,那么就可能会造成一种失衡的状态。

方弘:最近我们讲的两起案件都是遇到几个人实施了不法侵害,受害一方将对方刺死的案例。于欢案一审判处故意伤害罪。今天我们讲的案件被判处防卫过当。为了更好得跟大家说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我们可以再来看一个经典案例。这个经典的判决能是关于新婚妻子遭调戏,丈夫刺死了施暴者,法院最终的判决是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新婚妻子遭调戏丈夫刺死施暴者,法院:属正当防卫!无罪!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12日18时许,原审被告人陈天杰和其老婆孙XX等水泥工在三亚市商品街一巷港华市场工地处吃饭,被害人容浪(殁年19岁)、周世烈、纪亚练和周世明、容X等人也在隔壁不远处吃饭喝酒,其中容浪、周世烈、纪亚练三人喝了一瓶500毫升装的二锅头白酒。陈天杰和孙XX吃饭完后就去工地加班搅拌、运送混凝土。22时许,周世烈、容X、容浪和纪亚练吃饭喝酒后准备出去玩,在经过工地的一辆水泥搅拌机时,看到孙XX一个人在卸混凝土,便言语调戏孙XX。陈天杰推着手推车过来装混凝土时,看到周世烈、容浪、纪亚练等人站在孙XX的身边,便问孙XX是怎么回事,孙XX将被调戏的情况告诉陈天杰。陈天杰便生气地叫容浪等人离开,但容浪等人不理会陈天杰。周世烈看到陈天杰的手推车已装满混凝土,便叫陈天杰把车推走,但陈天杰站在孙XX身边,不去推车。容浪等人还对陈天杰说”你让你老婆干那么重的活啊。”陈天杰不予理会。周世烈觉得陈天杰在这碍事,为引开陈天杰,便将手推车推到工地里面。周世烈返回后,用手摸了一下孙XX的大腿。纪亚练问陈天杰想干什么,陈天杰没有说话。周世烈也问陈天杰想干嘛,是不是想打架。陈天杰遂与周世烈等人发生争吵。争吵中容浪等人中有一人对陈天杰说”你今天走不了了!”周世烈冲上去要打陈天杰,陈天杰也冲上去要打周世烈,孙XX和从不远处跑过来的刘增荣站在中间,将双方架开。周世烈从工地上拿起一把铁铲(长约2米,木柄),冲向陈天杰,但被孙XX拦住,周世烈就把铁铲扔了,空手冲向陈天杰。孙XX在劝架时被周世烈推倒在地,哭了起来,陈天杰准备上前去扶孙XX时,周世烈、容浪和纪亚练三人先后冲过来对陈天杰拳打脚踢,陈天杰边退边用拳脚还击。接着,容浪、纪亚练从旁边地上捡起钢管(长约1m,空心,直径约4cm)冲上去打陈天杰,期间纪亚练被刘增荣抱着,但纪亚练一直挣扎往前冲,当他和刘增荣挪动到陈天杰身旁时,纪亚练将刘增荣甩倒在地并持钢管朝陈天杰的头部打去,因陈天杰头部戴着一个黄色安全帽,那根钢管顺势滑下打到陈天杰的左上臂。在这过程中,陈天杰半蹲着用左手护住孙XX,右手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单刃小刀(打开长约15cm,刀刃长约6cm)乱挥、乱捅,致容浪、周世杰、纪亚练、刘增荣受伤。水泥工刘XX闻讯拿着一把铲子和其他同事赶到现场,周世烈、容浪和纪亚练见状便逃离现场,逃跑时还拿石头、酒瓶等物品对着陈天杰砸过来。

方弘:同样是面对几个人的侵害,这个案件为什么就认定为正当防卫?

王绍涛:我们分析一个案件要综合各方的证据全盘地进行分析,仅仅凭网上的一些资料来分析,实际上都有可能挂一漏万。在这个案情当中,至少有两个情节,我们是必须要去注意的。

第一个,这些被害人调戏了他的新婚妻子,甚至有动手猥亵的行为,这个不法侵害是实际存在的。

第二个,被告人陈天杰去进行阻止的时候,这些施暴者就是被害人,又用钢管来对他进行殴打,而且还向他的头部进行殴打,这种不法侵害就非常严重了。这就有可能是构成《刑法》第20条第三款当中的无限防卫的情形。也就意味着这些施暴者、被害人可能就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的暴力犯罪。如果面临这样的暴力伤害的时候,你进行正当防卫造成了行凶施暴者的人身伤亡,就不属于防卫过当,而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这个案件当中,法院为什么会作出无罪的判决?实际上就是考虑到陈天杰面临着生命危险、遭受到严重生命威胁的情况下实施的防卫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而是正当防卫。

方弘:当你真正在遇到那种场景,别人对你施害的时候,你怎么能做到你的反抗自卫正好达到正当防卫的这个度,没有防卫过当,甚至也没有进一步的犯罪,其实这个确实很难把握。包括我们看这些案件出来以后,大家都有这样的质疑,到底什么样才是正当防卫呀?刚才我们说这个判决就是一个很好的正当防卫的案例。另外,我们之前的于欢案播出以后,也有很多网友对正当防卫提出的种种疑问,甚至我身边的人也有很多具体的问嗯,比如说一群人打架斗殴,有人还打了我,那么我怎么样的还手,才算是一个正当防卫,那对于这些疑问,可能还确实需要具体的案件、具体的场景、情境来具体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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