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2021年年终奖在2022年发放,收入到底算哪年的?

有些朋友问,2021年考核的年终奖,公司2022年2月才实际发放,那这个年终奖属于职工2021年的收入吗?

如果这笔年终奖我并入综合所得税计税,那么2022年对2021年综合所得进行汇算的时候,我是否需要考虑这笔收入?

如果这笔年终奖我想单独计税,是否还能办到?

实际上2022年2月才发放的年终奖,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口径,税款所属期是2022年2月,2022年3月进行申报。税款所属期是2022年,所以这笔收入是计入2022年的。

那么问题就很清楚了,2022年汇算自然不会含这笔,如果3年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不延续(2019-2021),那么这笔2022年才发的年终奖也就无法单独计税了。

这个税款所属期的规定,实际上是以实际发放时间来判定的。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对此也有明确的说明。
纳税人之所以出现上述疑问,主要是对以下四个时间点没有深刻理解,其实只要弄懂了这四个时间点的含义,就可以轻松明白个税上的收入属于哪个期间了。
1、工资薪金所属时间;
2、工资薪金所得时间;
3、个税代扣(应税)时间:
4、个税代缴(申报)时间。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0年12月应发员工小张当月工资5000,2020年年终奖2万元,2020年12月15日,实际发放了5000的工资,2万元工资在2021年2月春节之前发放。

工资薪金所属时间

工资薪金所属时间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的,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取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
员工小张在二哥税税念公司就业,通过工作,取得工资薪金5000元和取得2020年年终奖2万,实际上费用都属于企业2020年的费用支出,虽然2万元实际2021年实际尚未支付,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这两笔费用的所属时间都是2020年。企业需要及时计提。
12月计提
借:费用 25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25000元

工资薪金所得时间

工资薪金所得期间即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即纳税人实际取得收入期间。
小张12月份收到了企业发放的12月份得工资;2月份收到了企业发放的年终奖。12月的工资所得时间就是2020年12月,年终奖所得时间就是2021年2月份。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所以,所得时间就是实际取得。

个税代扣(应税)时间

个税代扣(应税)时间,即企业产生代扣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时间,按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这个规定最简单的理解就是:支付时方产生代扣义务,不支付,不产生代扣义务,遵循现金收付实现制。
12月实际发放,发放工资部分,不考虑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元
贷:银行存款  5000-*元
2月支付年终奖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元
贷:银行存款 20000-*元
所以,所得期间也就是代扣税款期间,也就是税款所属期。

个税代缴(申报)时间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十四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根据文件规定,个税代缴(申报)时间为代扣(应税)时间第次月15号前。
1月申报12月5000的个税,3月申报2月实际发放年终奖的个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元
贷:银行存款 *元。
综上所述,实际上你只需要记住,什么时候发放税款所属期就是什么时候,那么收入就属于那个期间。
其实之前二哥有篇文章说我从腾讯取得的收入,腾讯给我申报个税就是严格按照这个来的。
腾讯是当月的收入次月发,比如结算单是11月的。
实际发放是12月发的,那么税款所属期就是12月
具体大家可以看看二哥这篇文章
链接:这一年,我从腾讯取得的收入,都没开票!
目前国家有效的减免税政策目录其实都是有完整现成的,包括各个税种的优惠,相应的文号都整理在这个表格里面了(更新到9月6日),大家下载了学习,优惠政策要做到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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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2021税收优惠
如图所示:

1、小规模申报表样式变了,这是10月最新申报方式

2、小规模季度开了3%的专票又怎么申报?

3、小微免税标准提高到45万后,附加减免的标准呢?

4、小规模3季度开了3%的普通发票,怎么申报?

5、表变了!附加税费申报务必注意这些地方取数是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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