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单位钱像拿家里钱一样”制度笼子呢?
2016年4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整治,区纪委调查发现,时任南闸镇镇民政办助理董绕琪、报账员沈怀宝私分五保经费、慈善捐款等民政资金,董绕琪全家住在敬老院里,一应开销全部在内。二人均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组织调查后期,这样说,“拿单位的钱好像拿家里的钱一样”。(5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两个民政官员的如此行径,再次让人领教了何为“吃相难看”,何为“蚂蚁搬家式”的腐败。他们是把民政事业,当成自家的“产业”来经营了。这个案例,是基层治理的一个样本,它告诉我们,最需要慈悲为怀,用心来做的岗位,一旦监督缺位,同样会潜生“黑心”,成为贪欲膨胀的温床。
这些年,民政系统的“负面新闻”不少,上演的活报剧,令人惊诧不已,仅是一个“死不起”,里面就暴露了诸多的权力腐败。像淮安的这两个民政官员一样,他们虽然身在最基层,贪腐的数额跟动辄上数千万上亿元的大老虎,不可同日而语,但其危害丝毫不逊于那些身居高位的大老虎。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拿单位的钱好像拿家里的钱一样”,世上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早就说过“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现在,两个老资格的民政官员,终究没有逃脱被捉的命运,等待他们的将是牢狱之灾。这当然是他们咎由自取的。敬老院的那些大概会也说一句“活该”的。
不过,这事还应该从另一个侧面总结和吸取教训,无论是董绕琪全家住在敬老院里,还是他与沈怀宝私分五保经费、慈善捐款等民政资金,如果不是抽查(被抽查到本身具有偶然性),这些事,就可能仍然继续。事实上,该镇民政办,已经成了一个不设防的单位。人们很自然地要问:这些年,制度的笼子搁到哪儿去了?
当地纪检部门说,乡镇民政办是民政系统的终端,掌握资金多,调配权力大,但这个镇的人员配备少,基本由助理一个人说了算,行使权力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比较大。这样看,民政办助理、报账员,也是基层的一个“高危岗位”,那为何不织密制度的笼子,防范腐败的滋生?单说董绕琪全家住在敬老院里,一应开销全部在内,就是一个明摆着的疑点,难道要人们将其理解为“爱院如家”?监督机关是没有发现,还是装聋作哑?
民政官员“拿单位的钱好像拿家里的钱一样”,官员手痒痒到失控的程度是主观原因,那单位的钱没放进制度的“保险柜”,是客观原因。两个条件同时具备了,贪者伸手就会如囊中探物。这个教训,也该认真吸取。如果防范在先,既可避免民政事业的损失,也可挽救这两名民政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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