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助丧考
鼓吹助丧考
陈娟 路家庆
陇西宋墓杂剧画像砖
宋
1983年陇西县出土
陇西县博物馆藏
鼓吹助丧即指鼓吹乐在丧葬仪式中的应用。
限于“丧中禁乐”制度,鼓吹乐显然不能在丧葬仪式中应用。但由于其独特的艺术特点以及其仪式功能,慢慢在丧葬仪式中得到运用,并成为国家礼制。
鼓吹乐,源于秦末汉初时西北少数民族的马上之乐。当时用鼓、角、笳来演奏,角和笳这两种吹乐器和畜牧生活可能有密切的联系。在汉初班氏家族称雄于西北时,班壹已经用了鼓吹乐。鼓吹乐始以外族音乐为主,进入中原后,因其嘹亮雄壮被用于军乐,以后又与各地民间音乐相结合,逐渐形成各种不同风格的鼓吹乐:汉哀帝时乐府里的邯郸鼓员、江南鼓员、淮南鼓员等可能指的就是不同地区的鼓吹乐工。鼓吹乐被宫廷采用后,用于军队、仪仗和宴乐之中。由于乐队的编制和应用场合的不同,有黄门鼓吹、横吹 、骑吹、短箫铙歌、箫鼓等不同称谓。
鼓吹助丧历史发展脉络
鼓吹助丧这一形式最早出现在汉代:丁孚《汉仪》载:“永平七年(64年), 阴太后崩, 晏驾诏曰:'柩将发于殿, 髃臣百官陪位, 黄门鼓吹三通, 鸣钟鼓,天子举哀’。”《后汉书·耿弇传》载:“永元二年(90年)……又使侍御史持节送丧, 兰台令史十人发羽林骑轻车介士, 前后部鼓吹, 匠穿頉, 假鼓吹, 五营骑士三百余人送葬。”《后汉书·杨震传》载:“及葬(124年), 又使侍御史持节送丧, 兰台令史十人发羽林骑轻车介士, 前后部鼓吹, 又骠骑将军官属司空法驾,送至旧茔。”
这是迄今较早的有关鼓吹助丧的文献,表明自鼓吹乐进入中原大约一、二百年里,至晚在东汉初年,鼓吹助丧已经成为皇太后、有功大臣等人葬礼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国家礼制。《晋书·礼志》中“汉魏故事,将葬,设吉凶卤簿、皆鼓吹。”更说明了在国家礼制下,鼓吹助丧应用的广泛性。
马王堆3号墓木编钟 (木质明器)
西汉
1973年长沙马王堆墓出土
湖南省博物馆藏
鼓吹助丧在西晋初期曾一度被废除。“汉魏故事,将葬,设吉凶卤簿、皆鼓吹。新礼以礼无吉驾导从之文,臣子不宜释其衰麻以服玄黄,除吉驾卤簿。又,凶事无乐,遏密八音,除凶服之鼓吹。”(《晋书》)
在此,先需解释一下“吉凶卤簿”。卤簿,简言之,就是出行时的仪仗队。在丧葬仪式中,有吉驾和凶驾两种卤簿,吉驾卤薄是装载着逝者生前服装的灵车,用来表示不希望死者逝去。凶驾卤薄则是装载逝者尸体的柩车。为什么在丧葬礼中会有吉驾卤簿?是因为丧葬礼中的亡魂被认为是具有吉的特征,而承载着亡魂的灵车是祥车,属于吉驾,因此需要一系列的吉仗卤簿为之导从,以显示亡魂崇高的地位。
按上文《晋书》所载,汉魏时丧葬仪式中有吉凶卤簿,皆有鼓吹乐。晋初,荀凯所定的《五礼》取消了吉驾卤簿,又废除了凶驾卤簿中的鼓吹乐,至此,丧葬礼中没有了鼓吹乐。
到了西晋中期,挚虞等人又调整了《五礼》。
挚虞以为:“既设吉驾,则宜有导从,以平生之容,明不致死之义。臣子衰麻,不得为身而释,以为君父则无不可。《顾命》之篇,足以明之。宜定新礼,设吉服导从如旧,其凶服鼓吹宜除。”诏从之。(《晋书》)
长沙金盆岭晋墓乐俑
西晋
通高16.5厘米
1958年长沙金盆岭9号墓出土
湖南省博物馆藏
挚虞建议,丧葬礼中应该设吉驾,如果设吉驾,就要有吉驾卤簿。但是作为凶驾卤簿的鼓吹乐可以没有。“诏从之”,说明已经被认定为新的国家礼制。废除了凶驾卤簿中的鼓吹乐,是不是就没有了鼓吹乐?当然不是,吉驾卤簿中也有鼓吹乐:
山陵卤簿吉部伍中,公卿以下导引者,爰及武贲、鼓吹、执盖、奉车,并是吉服。(《陈书》)
可见,西晋中期,国家制度中又允许丧葬仪式中的吉驾卤簿中有鼓吹乐。
六朝时期鼓吹助丧的应用是非常普遍的,南朝四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对此多有记载。《宋书》载:“(宣贵妃)葬给辒辌车,虎贲、班剑,銮辂九旒,黄屋左纛,前后部羽葆鼓吹。上自临南掖门,临过丧车,悲不自胜,左右莫不感动。”《南齐书》载:“(海陵王)乃损之……葬给辒辌车,九旒大辂,黄屋左纛,前后部羽葆鼓吹,挽歌二部。”《梁书》载:“四月,(萧宏)……及葬,诏曰:'侍中、太尉临川王宏,器宇冲贵,雅量弘通……并给羽葆鼓吹一部,增班剑为六十人。给温明秘器,敛以衮服,谥曰靖惠’。”《陈书》载:“四月庚寅,(陈昌)丧柩至京师,上亲出临哭……给东园温明秘器,九旒銮辂,黄屋左纛,虎贲、班剑百人,辒辌车,前后部羽葆鼓吹。”
唐代,对各级官员使用鼓吹乐有了等级化的规定:“五品官婚葬,先无鼓吹,惟京官五品得借四品鼓吹为仪。”(《全唐文》)唐代官方对鼓吹助丧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一般四品官以上在婚葬中才能使用鼓吹,京官五品可以借四品鼓吹使用。
女子的葬礼上不能使用鼓吹。但破例使用的状况很多,如:“休烈妻韦氏卒。上以休烈父子儒行著闻,特诏赠韦氏国夫人,葬日给卤簿鼓吹。”(《旧唐书》)在中宗时,曾颁布一种特殊的鼓吹助丧制度,即特许妃、主及命妇、宫官在葬礼时使用鼓吹:“景龙二年,韦庶人上言:'自妃、主及命妇、宫官,葬日请给鼓吹。’中宗特制许之。”(《唐绍传》)
正是因为朝廷对鼓吹乐的使用有比较严格的限制,所以无论地位高低,如果能在葬礼中使用官给鼓吹,一般都被视为一种荣耀:
至开成六年九月四日,薨于永嘉里第,享年六十三,诏赠扬州大都督。明年二月八日,以卤簿鼓吹葬于京兆灞陵之原。(《全唐文》)
诏赠太子少保,给卤簿鼓吹旌其卒。(《鲍防碑》)
到了宋代,鼓吹助丧制度在沿袭唐代的同时,又有新的发展,如在唐代已有严格限制的卤簿仪仗定制,至宋代则以卤簿仪仗车驾“前”“后”部位区别鼓吹,并且规定三品以上官员才能享用。但鼓吹助丧在宋代最重要的发展,是其性质逐渐由雅化走向俗化,在民间有了很大发展。如:
又南人死亡,邻里集其家,鼓吹穷昼夜,而制服者反于白巾上缀少红线以表之。尝闻昔人有诗云:“箫鼓不分忧乐事,衣冠难辨吉凶人”是也。(《岭外代答》)
阳高云林寺水陆道场奏乐图
明
山西阳高县云林寺壁画
与宋同属一时期的辽,鼓吹助丧制度也十分盛行。如咸雍元年的《耶律宗允墓志》云,宗允死后道宗皇帝诏令备卤簿鼓吹。咸雍六年的《萧福延墓志》记述,宣慰使萧福延死后,道宗皇帝赐卤簿鼓吹旌。寿昌二年的《耶律弘世妻秦越国妃墓志》记载,秦越国妃萧氏死后,道宗皇帝赐赠卤簿、笳箫之数有差。都可看出鼓吹在葬礼中是必不可少的。
但从元代开始,鼓吹助丧的使用逐渐减少,大驾卤薄仪仗的整体规模比起唐宋时明显缩小,卤簿鼓吹乐的规模与乐器数量明显缩减,且元代对于享有鼓吹的对象规定得更为严格,只有皇帝在制度层面上才享有,贵族官僚无法享用。
明清以降,鼓吹助丧在民间的运用愈来愈盛,如:
经僧道三十六名,队舞两班,宫装细乐两班。金螺鼓钹二十四名,黄冠缁素老人一十二名,梆鼓铃铎一十二名,挽歌蒿里八名, 敲钟杙纼四名,交歌薤露八名,绣结旌亭一座,剪彩宫花四对,大辇一座,男女丧帏二棚。(《新镌绣像麴头陀济颠全传》)
礼仪至丧事尤靡。一家有丧,亲友各置绸缎、金旌、牲醴、鼓乐馈送;至殡,复陈花塔、羊豕、绸缎、奠章,果菜多用南品海味。赙仪三、五两不等。(康熙《巨野县志》)
南城益庄王墓乐俑
明
1958年江西南城县出土
江西省博物馆藏
卤簿中的鼓吹乐
丧葬仪式中的鼓吹乐其实就是卤簿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研究卤簿来看鼓吹乐,将是研究鼓吹助丧制度的一个重要途径。限于鼓吹助丧的专门文献并不丰富,而卤簿无论是文献史料还是当下研究都有丰富的记录及丰硕的成果,所以,借助卤簿将能展现出鼓吹助丧的更多细节。
卤簿鼓吹
卤薄实质是中国古代帝王外出所跟从的仪仗队。汉代蔡邕《独断》中记述:“天子出车驾次第,谓之卤簿。”葬礼卤簿制度与鼓吹助丧是密不可分的,尤其在唐宋时期,葬礼中的卤簿车舆成为一种重要的仪制。而在这种仪制中,仪仗鼓吹是其基本配置:
仍令陪葬昭陵,丧事所资,随由官给。鼓吹仪仗,送至墓所。(《大唐右武卫大将军使持节凉州刺史郑仁泰墓志铭》)
诏赠太子少保,给卤簿鼓吹旌其卒。(《鲍防碑》)
丧葬仪式中的卤薄制度,分为吉驾卤薄和凶驾卤薄两种。吉驾卤薄是装载着天子生前服装的灵车,用来象征不希望死者逝去。凶驾卤薄则是装载逝者尸体的柩车,伴随着柩车的还有明器舆、庖牲舆、香舆等。
卤簿制度本来是为天子、王公出行显示排场而设置的,充满了炫耀权势的意味,初看起来似乎与亡魂并不相关。然历史往往本来相悖的事物却统一在一个矛盾体之中,并行不悖,又相得益彰。丧葬礼中的吉凶卤簿即是如此。吉卤簿之所以能渗透入作为大凶之礼的丧葬礼中,究其本质,是因为丧葬礼中的亡魂被认为是具有吉的特征,而承载着亡魂的魂车是祥车,属于吉驾,因此需要一系列的吉仗卤簿为之导从,以显示亡魂崇高的地位。于是,哀伤与荣耀这两种不同的情绪元素同时在葬礼吉凶卤簿中得以展现出来,并传染给观看葬礼的群众。
卤簿的主体包括五大类器具:仪仗、伞盖、旗幡、车舆、鼓吹。其中的鼓吹和卤簿在唐宋诗文中是一组典型意象。如《赠魏国宪穆公主挽歌词》:“秦楼晓月残,卤簿列材官。红绶兰桂歇,粉田风露寒。凝笳悲驷马,清镜掩孤鸾。愍册徽音在,都人雪涕看。”由此也可看出,卤薄和鼓吹在丧葬中是不分家的。
长治乐俑
明清
长治市周边明清墓出土
长治市博物馆藏
随葬品多反映当时的生活情景,官职人员的墓葬中多随葬仪仗俑,先有吹鼓手鸣锣开道,后跟马队,随行侍俑立队于后,气势较为宏大。
宋代的卤簿鼓吹
鼓吹乐在卤薄中的规模,在唐宋时期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唐宋时期的鼓吹乐规模达到历史高峰,且跨代之间也有着完整的承袭。宋代鼓吹乐就是对唐代鼓吹乐的进一步继承与发展。
宋代鼓吹乐的使用规模相当大,仪仗队列很宽很长,远远超过了当时雅乐和燕乐的规模。乐队的规模也因出行等级规格而变化:
大驾千七百九十三人,法驾千三百五人,小驾千三十四人,銮驾九百二十五人。迎奉祖宗御容或神主祔庙,用小銮驾三百二十五人,上宗庙谥册二百人,其曲即随时更制。(《宋史》)
对比唐代,鼓吹在宋代仪仗中分为了前后部,可前、后部只占很小的位置(约近十分之一),前后距离相隔很远,可以看为两个乐队。
宋代卤簿仪制中,用乐主体为卤簿鼓吹,它多用于祭祀礼仪和道路出行。庞大的卤簿仪仗和规模等级上的差异,也从侧面揭示出宋代对于礼乐仪式相携的严格要求,显示出宋代复礼正雅社会意识的隆重。宋代较之前代在不同礼仪的具体实施中,有着“实用主义”的意识,五礼仪式中有“常祀”和“非常祀”之分,尤其是南宋之后,因社会和经济原因更是对仪式的规模形制去繁就简。
榆社伎乐人石棺
北魏
1976年榆社县出土
榆社县文物管理所藏
用乐等级和用乐对象
宋代对卤簿仪仗所用的对象有具体的规定:据《宋史·仪卫志》卷一百四十载,宋代可用卤簿者为皇帝、皇太后、皇后、皇太子、皇太子妃、亲王、一品至三品官员、命妇,然而这些人中可用卤簿仪仗者不一定含有卤簿鼓吹。其中,皇太子妃及三品官员有卤簿仪仗,却并未见有卤簿鼓吹的记载,且女性中只有皇太后、皇后在卤簿仪仗中有卤簿鼓吹,而公主及二品命妇以上唯有葬日皇帝特许给之。此外,皇太子妃之卤簿仪仗之制在北宋政和年间有,至南渡后亦“减省”之。据《宋史·仪卫志》一百四十七“卤簿仪仗鼓吹条”记载,以政和年间之定制为例,其等级与数量为:
皇帝:前部鼓吹——约938件乐器,歌手48人,乐人和主帅48人;后部鼓吹——约408件乐器,歌手48人,乐人和主帅24人。总计1544人。
皇太后、皇后:前部鼓吹——约463件乐器,歌手24人,乐人和主帅45人;后部鼓吹——约229件乐器,歌手24人,乐人和主帅11人。总计796人。
皇太子:前部鼓吹——约166件乐器,乐人和主帅30人;后部鼓吹——约76件乐器,乐人和主帅8人。总计280人。
王公:前部鼓吹——约60件乐器,乐工和乐官5人;后部鼓吹——约34件乐器,乐人和乐官2人。总计101人。
一品官:前部鼓吹——约34件乐器,乐官4人;后部鼓吹——约30件乐器,乐官4人。总计72人。
二品官:前部鼓吹——约16件乐器,乐官4人;后部鼓吹——约17件乐器,乐官3人。总计40人。
这六个等级的卤簿鼓吹用乐,代表了宋代上层阶级,随着阶层的高低次序,卤簿鼓吹在规模和人数上有着明显的差别。宋代对于各个阶层的卤簿鼓吹乐用乐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这不仅体现了宋代的礼乐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宋代对“复礼正雅”思想的推崇和鼓吹作为仪式用乐的重要地位。
卤簿鼓吹的参与人员
鼓吹起源于军乐,军人是鼓吹乐中重要的参与者。北宋《乐书》:“诸营军皆有乐工,率五百人得乐工五十员。”可知军乐队人数在军中所占的比例很高。
诸军乐队不仅供军中使用,也参与宫廷内的音乐活动,比如鼓吹。宋代宫廷中各类鼓吹,其乐工多来自于军中的善乐者,这是由军人在宋代的特殊地位以及用于随驾鼓吹乐的军乐性质决定的。比如在宋代卤簿鼓吹的前后部中,军人就是作为参与人员存在。“次大晟府前部鼓吹……帅兵官八人领。次大晟府后部鼓吹……帅兵官四人领。”
军人在各大礼包括卤簿鼓吹在内,所处地位十分重要。从《文献通考》“每举大礼一切取于军隶以足之”这一记载中就可看出。除了军中的善乐者以外,宋代卤簿鼓吹中的参与人员也包含鼓吹令、府史、管押指挥史、鼓吹丞、典事、管辖指挥史六类。
大晟府鼓吹:(驾)前部:(六引横排)前排为鼓吹令二人、府史四人、管押指挥史一人。(驾)后部:鼓吹丞二人、典事四人、管辖指挥史一人总领。(《宋史》)
临河高油房伎乐纹耳坠
西夏
1966年内蒙古临河县高油房出土
内蒙古博物馆藏
卤簿鼓吹的用乐
唐代鼓吹乐队编制以鼓吹部和铙吹部为主。铙吹部主要包括:箫、笳、鼓、铙或铙鼓等乐器,鼓吹部据《新唐书》载:“鼓吹部有㭎鼓、大鼓、金钲、小鼓、长鸣、中鸣”等乐器。尤其以㭎鼓、金钲、大鼓为主,在此基础上,依其主人品级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配置,如二至四品官员的前部鼓吹是㭎鼓、金钲、大鼓、节,一品官员在此基础上去节加长鸣,亲王再在一品官员的基础上加中鸣,皇太子再比亲王多铙吹部,皇帝皇后比亲王再多羽葆部和大横吹部。此外,不同时期所用的乐器也有一定的差别。
耒阳电厂乐俑魂瓶
南宋
1984年耒阳电厂出土
衡阳市博物馆藏
刻画了民间丧葬仪式用乐的场面,有鼓、锣、腰鼓、圆鼓、琵琶、笛、挽歌。
卤簿鼓吹的管理机构
鼓吹署,即是管理鼓吹的部门。其建立晚于鼓吹乐的出现,从西晋到宋代,都设有鼓吹署。在历史发展中,鼓吹署的名称时有变化,时有废立,也时而被其它机构所代替。
汉代,鼓吹常常被用于卤簿、宴会、给赐将士等,因此,宫廷中逐渐产生了鼓吹的管理机构。蔡邕在《礼乐志》中曾写到东汉宫廷乐署的乐章分为四大类:“一曰太予乐,郊庙上陵之所用焉;二曰雅颂乐,辟雍飨射之所用焉;三曰黄门鼓吹乐,天子宴群臣之所用焉;四曰短箫铙歌乐,军中之所用焉。”其中后两种都是指鼓吹乐,鼓吹乐在当时的使用范围很广,如卤簿等,在当时有着重要的地位。有关两汉鼓吹乐的管理机构,有些学者认为在东汉时期已经出现了管理鼓吹乐的专属机构——“黄门鼓吹署”:“东汉管理音乐的机关分属两个系统,一个是大予乐署,一个是黄门鼓吹署,由承华令掌管,隶属少府。”“东汉时期使用新的宫廷乐署——黄门鼓吹署代替乐府。”但仍尚未建立真正独立意义上的专门性质的鼓吹乐管理机构,其建制和分工还不是很明确。到了曹魏时期,鼓吹乐深受大众喜爱,然而有关曹魏时期鼓吹署设置的情况,史料中并无更多记载。曹魏大多延续了汉代旧制,在政权建立之初,精力大多放在战事上,音乐机构不可能太复杂,所以很可能在这时也尚未建立鼓吹署,仍旧隶于少府。
西晋时,正式设立了历史上最早的鼓吹署,管理鼓吹和百戏,归属于太常。东晋时期,哀帝取消了鼓吹署,把鼓吹并入到太乐中。
隋唐时期,尤其是唐代,鼓吹署的建制非常完备,文献的记载也比较详细。唐代的鼓吹署乃太常寺下设的十二署之一。属官有鼓吹令一人,鼓吹丞一人、鼓吹署府三人、鼓吹署史六人、鼓吹署乐正四人、鼓吹署典事四人、鼓吹署掌固四人。他们具体负责鼓吹署乐工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管理用于卤簿仪仗、夜警晨严、恺乐、合朔罚鼓、大傩的鼓吹,以及用于朝会礼仪活动的鼓吹十二案。开元二十三年后,清商署被并入鼓吹署,署内增加了一名鼓吹令,并兼领清商。《唐六典》:“皇朝因省清商,并于鼓吹。开元二十三年减一人。”《新唐书》:“唐并清商、鼓吹为一署,增令一人。”
宋初,鼓吹署隶属于太常寺之下。英宗时,为避英宗(赵曙)名讳,鼓吹署更名为鼓吹局,《宋史》卷一百四十:“太常寺鼓吹局应奉大行皇帝山陵卤簿、鼓吹、仪仗,并严更、警场歌词乐章,依例撰成。”宋徽宗崇宁四年时设立大晟府,与太常寺分掌礼、乐,鼓吹局也转隶于掌乐的大晟府下。到了宣和二年,罢大晟府,鼓吹局应该重新回到了太常寺。《宋史》卷一百六十四:“太常寺,分案九:曰礼仪,曰祠祭,曰坛庙,曰大乐(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曰法物,曰廪牺,曰太医,曰掌法,曰知杂……乐正三人,鼓吹令一人。大晟府,所典六案:曰大乐,曰鼓吹,曰宴乐,曰法物,曰知杂,曰掌法……崇宁初,置局议大乐。乐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礼、乐始分为二。自宣和二年,诒以大晟府近岁添置冗滥徼幸,罢不复再置。”由此可见,宋代的鼓吹局隶属于太常寺,鼓吹乐的使用也是由太常来管理。
灵台寺嘴舍利石棺乐舞图
唐末至五代
1957年甘肃灵台县寺嘴乡出土
甘肃省博物馆藏
鼓吹助丧在民间的应用
由于卤簿鼓吹助丧制度在宫廷的盛行,民间也渐渐产生了受宫廷卤簿鼓吹助丧直接影响的车舆制度,同时也成为了民间丧葬礼炫比排场的重要内容。
车舆制度,指的是唐后期民间丧葬习俗中多用的车舆威仪,可视为凶驾卤簿的民间替代物。舆是无轮之车,是较为高级车马的一种替代用具。如敦煌变文《孔子项相问书》曰:“空门无关,饷(舆)车无轮。”唐代这种无轮的舆车盛行,丧礼队伍中尤其多用之,其内中空,可以载各种明器服玩。《资治通鉴》载“宝玄乘八杠舆”,胡三省对此注云:“舆,不帷不盖。萧子显曰:舆,车形如轺车,下施八杠,人举之。”可知舆由人力抬舁,不施帷幔和顶盖,其内所盛物品历历可见,正可用来招摇于道路之上,适合了社会上出丧仪式希望炫耀路人的攀比之心。
宫廷中葬礼所用的卤簿制度本就是等级差异的体现,具有政治意义上的宣示功能,但是在流俗的僭越效仿下,在社会上具有了炫耀的功能。上至达官贵人、下至私家士庶,上行下效,相习成俗。葬礼卤簿混用吉凶的情况在唐宋时期尤为凸显,并进一步制度化,中唐以后渐趋世俗化。此风影响所及,士庶百姓争相效仿,形成民间的葬礼车舆仪制。葬礼仪制的卤簿车舆作为上行下效的一个重要方式,士庶百姓的葬仪亦受其影响,并在唐宋时期形成固定的丧葬车舆仪制,一直影响到近世。由于宫廷卤簿制度中的旌旗、仪卫等为官府所垄断,民间不能随便使用,因而凶礼卤簿的社会影响主要体现在丧葬礼中的音乐鼓吹和各种车舆的使用上。这正是唐代丧葬仪制车舆化的结果,即受朝廷凶仗卤簿制度影响,导致民间上行下效,以明器车舆数量来攀比出丧排场。
除了上述所提到的车舆制度外,在有关民间鼓吹助丧的应用方面,《地方志》中也有相关的记载,如:
礼仪至丧事尤靡。一家有丧,亲友各置绸缎、金旌、牲醴、鼓乐馈送;至殡,复陈花塔、羊豕、绸缎、奠章,果菜多用南品海味。赙仪三、五两不等。(清康熙年间《巨野县志》)
丧不用浮屠、鼓吹,亦不喜堪舆家言。四期之期刍灵,舆马出街衢焚拜,葬合族共域,宅兆叙昭穆,恒数世不轻别徒。祭期用俗节,牲牢酒醴,以食取诸市。(清光绪年间《荷泽县志》)
行至当下,民间诸多的丧葬仪式中依然有鼓吹乐的影子,鼓吹乐也存在于婚丧嫁娶的民俗土壤中。虽然“宫廷”的卤簿鼓吹已经不复存在,但在民间礼俗中却有接沿。了解历史上的鼓吹助丧,有助于揭示当下民俗中丧葬用乐的真实面目,从被误解的封建迷信中走出,还其应有的历史评价。
原载《中华文化画报》 201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