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聘,有“公布文”的证书并非就真,杜绝假证书还靠教师“自觉”
【平湖一柱 第1194期】
【核心提示】用公布文、证明信来证明证书的真伪并不可靠,最可靠的还是人,只要给职称评聘者和基层单位压实责任,我想,只需要教师将获得荣誉填到表上就行,证书交不交都无关紧要了……
每年教师职称评审季,最令人头痛的是公布文了。
大家都知道,中小学教师评职称评其实是“比证书”,看谁的证书多,看谁的证书级别高、含金量高!
证书吗?大家也都知道,不过是在一张纸上“写上几个字,盖上个公章”(哈哈)。在当下假证漫天飞的时代,弄个假证书比打个喷嚏都容易。你只要肯出钱,那些造假证的,联合国的章也给你盖得上,可以给你弄个国际大奖、国际荣誉啊!(哈哈)
也就是说,一个证书真假,只看证不行,于是不少地方又开始让教师交“公布文”——每次发证单位都会出台一个文件,上面有所有获奖者的姓名。
出此主意的领导看来,证书你可以造假,公布文你无法造假啊!你造的假证公布文上没有你的名字啊!
可是,我们高明的领导却忘了,既然证书可以造假,公布文为什么就不能作假呢?为什么就不能造个与假证书一致的公布文呢?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于是领导又说了,证书、公布文必须在职称评聘期间由原发证单位核验、出示证明才行!
咋!如此要求,每次职称评审,那些参评的老师都要东跑西颠,求爷爷、告奶奶,找公布文——很多时候,公布文并不发给教师本人啊,去给自己的证书开证明。
一些年限较短的证书还好说,一些年限较长的证书因换了领导,找不到公布文,人家现任领导不清楚,不给开啊!
还有一部分证书,当时根本就没有公布文啊!
其实,说白了,不少地方这种以公布文来证明证书真伪的办法,其实就是对教师和基层单位的不信任,机制不透明造成的。
这种以公布文证明证书真伪的办法还有一种最大的缺陷,就是公布文和证书的的确确是真的,但是,这张证书却也的的确确是“假的”。这个中原因就是,这张证书不是通过正当渠道获得的——有的是学校老师不知道,有的甚至连学校领导也不知道,换句话说,就是“暗箱操作”“走后门”得来的。
一张证书真假,谁最清楚?其一本人最清楚,其二教师所在学校和全体教师最清楚。
“本人清楚”无须多做解释。所谓学校清楚,是因为所有证书都是教师参与一定活动、经过一定程序获得的。如果教师获取了某个证书,全校教师没有一个知道,甚至学校领导都不知道,就算这个证书上级公布文上白纸黑字,我以为也是无效的。
在我们这里,每年职称评聘就是这样,所有证书,都须是经过学校一定程序,层层选拔、学校推荐上去的才有效,否则,无论证书多大,公章级别多高,公布文再规范,学校评委会都不承认。
所以,保证教师职称评审中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杜绝造假,最有效的办法不是用材料证明材料,而是用诚信和公开。
当下的教师职称评审,教师都会签一个诚信承诺书,这个书中承诺的作用就是教师要用自己的信用来保证自己材料的真实,当然也包括证书的真实,如出现证书有假,教师要负完全责任。这个责任是什么?取消职称评聘资格,要受相应处分,严重者要降职、降级,不但晋升不到高一级职称,甚至还要把原来的职级降下去!
还有,教师职称材料,学校都是要审核把关的,负责任要签字的,学校要盖章的。这些审核、签字、盖章就是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如果一旦出现假材料、假证书,不仅参评职称教师本人要承担责任,所有签字盖章者都要承担相应责任,特别是“明知故犯者”更要严惩。就像仝卓、陈春秀、苟晶事件一样,不管过去多少年,只要作假,都要一追到底……
一言以蔽之,用公布文、证明信来证明证书的真伪并不可靠,最可靠的还是人,只要给职称评聘者和基层单位压实责任,我想,只需要教师将获得荣誉填到表上就行,证书交不交都无关紧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