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雁出群格”与“孤雁入群格”之浅见
一、“孤雁出群格”
“孤雁出群格”是诗律范畴的概念,又称为借韵。在近体诗中,首句可入韵也可不入韵,如果入韵,其韵脚处用字不一定与以下其他韵脚处用字处于同在一部,使用邻韵字也被允许,这就叫做“孤雁出群格”。而格律诗的最后一句借用邻近韵部的字作为韵脚的,称为“孤雁入群格”。
格律诗的首句借用邻近韵部的字作为韵脚的,称为“孤雁出群格”(或称孤雁带群格,就好像一只孤单的白雁带着一群黑雁振翅高飞)。格律诗的最后一句借用邻近韵部的字作为韵脚的,称为“孤雁入群格”(或称孤雁混群格。就好像一只孤单的白雁混入一群黑雁一起振翅高飞)。
最早称首句借用邻韵为“孤雁出群”的人是明代的谢榛。他在所著《四溟诗话》中说:“七言绝、律,起句借韵,谓之'孤雁出群’,宋人多有之。”沿用这种说法的今人诗家,如张皓先生在其主编的《古典诗词通论》中说:“唐宋人常不拘首句韵脚之规,而借用邻韵,后世称为孤雁出群格。”星汉先生在《今韵说略》一文也指出:“晚唐有于首句入韵的格律诗,借用邻韵的韵字,作为首句的韵脚,唐宋几成风气,视为定例,叫'借韵’,起名号'孤雁出群’……如冬韵诗起句入东韵,支韵诗起句入微韵,豪韵诗起句入萧肴是也。”
示例一
以林逋《山园小梅》诗为例: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撙。”
此诗首句韵脚用的是先韵,而园、昏、魂、樽的韵脚则是元韵字,首句借用邻韵,便属于“孤雁出群格”。
示例二
律诗孤雁入群示例一
此诗末句韵脚“衣”,上平五微,而其他句韵脚(时、丝、旗、诗)属于上平四支,末句借用邻韵,属于“孤雁入群格”。
此诗末句韵脚“醪”,下平四豪,而其他句韵脚(朝、标、销、潮)属于下平二萧,末句借用邻韵,属于“孤雁入群格”。
在格律诗的创作中,虽然“孤雁出群格”和“孤雁入群格”都可以使用,但是,这两种“格”不可以在一首诗里同时出现。也就是说,在同一首诗里,“孤雁出群格”和“孤雁入群格”是不允许同时并用的。原因就是:律诗称为“四韵诗”,它要求一首诗至少使用同一韵部里的四个韵脚。如果在一首诗里,同时采用“孤雁出群格”和“孤雁入群格”,那么,这首诗同韵部里的韵脚只剩下三个了,显然不符合“四韵诗”的概念界定。
“孤雁出群格”与“孤雁入群格”同样适用于绝句(五绝、七绝)。
邻韵是针对旧韵(一般指平水韵)来说的,新韵没有邻韵。简单的说,就是在平水韵中属于不同韵部,在词林正韵中属于同一韵部的那些个韵(字)。
简单说一下词林正韵。
词林正韵分上中下三卷,平、上、去三声为十四部,这十四个韵部包含平声、仄声(没有入声,入声有单独的入声部),入声为五部,一共是十九个韵部。有几个韵部的平声是没有临韵的,如:第九部、第十二部、第十三部。韵部后加“[半]”的表示有大概一半的字属于该韵部,用这样的临韵要看仔细了,记不住就查一下,免的用错。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