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所属公司)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所属公司)商业诋毁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一审民事裁定书。其中显示,饿了么方面称经商家反映,美团通过平台向商户推送诋毁饿了么的信息,以及威逼商家不与其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的信息。请求判令美团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且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关于此事,在相关报道的评论中有网友斥责美团“要求商户二选一是垄断行为”的“恶意竞争”,但同时也有网友表示,饿了么“自己不是一样”以及“你家淘宝不也一样”。如果说此前美团与饿了么的外卖小哥“皮肤”之争还算是有趣的你来我往,那么此次突然爆发的“二选一”事件,则暴露了两家平台在市场竞争上颇为凶狠的一面。实际上如果我们以“二选一”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不难发现,近年来在互联网行业中发生的类似案例并不鲜见。例如2018年滴滴外卖业务4月1日突袭江苏无锡时,一度给出新客首单立减20元,以及外卖小哥月薪保底一万的攻势。到了4月4日,滴滴方面发布的开屏海报就宣称,在上线试运营3天后,无锡的每3份外卖中就有1份来自滴滴。但随后包括观察者网等媒体的报道称,有不少商家反映“美团紧急封杀商户,强制要求商户‘二选一’,严防死守外卖市场”。例如在《澎湃新闻》的报道中,有入驻滴滴外卖的店家反映称,由于加入滴滴外卖而被美团叫停了服务端口,而美团方面当时则回应称,“没有关停过配送端口,除非商家主动不合作。”事实上除了外卖行业,在诸如电商行业里,不仅京东与阿里几年前曾爆发口水战,即便是在2019年4月2日,有淘宝店主在微博发出一篇题为《请停止你们的盗窃行为》的内容,指责拼多多上冠以自己名号的“大喜服饰旗舰店”是假的。但随后奇妙的反转发生,拼多多小二“PDD乐福”凌晨发文回应表示,这个拼多多店铺中打七折的在售商品皆是“正品促销”,并指出这位店主的文章是“被迫发出”。而后续拼多多方面在接受虎嗅采访时表示,“这件事就是当年‘二选一’的升级版。”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包括直播平台或视频网站之间争夺头部主播和UP主时,往往也会提出“内容独家”等要求,这也算得上是一种内容领域的“二选一”。但总结这些曾经发生的“二选一”现象,其动机无非是各平台为了保障自家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以外卖行业来分析不难发现,发展之初其实无论用户还是商家都对平台不甚熟悉,此时平台所采取的办法则多是为用户提供诸如上线领红包及点餐有减免等优惠。但随着行业格局的逐渐稳定,平台间面向用户的优惠则开始逐渐降低。用户或许能够感觉到,以往只要登录即可收到的大额减免券,甚至几块钱吃大餐的情况,但现在每月需要额外购买减免券,而且限制在每张仅优惠5元,只有在部分门店中可以将其兑换为大额优惠券。这多少是因为行业中竞争对手数量质量的下降,头部平台不再需要依靠大额补贴来拉拢用户,而已经形成消费习惯的用户也更愿意为优质服务付出更高的代价。这时,外卖平台其实已经实现了大量高忠诚度用户的沉淀,并且这些用户同时也就顺理成章成为了吸引商家入驻并与之牢牢绑定的资本,如果商家希望借助平台来高效拓展业务,那么自然得寻求用户量更多的头部平台。而不仅仅是外卖平台,其他互联网服务领域只有做到了头部的市场地位,在沉淀了大量忠实用户之后,也都自然有了与合作商家“谈条件”的底牌。这套商业运营的因果逻辑摆在这里,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各行各业中的“二选一”显然都不会消失,甚至未来这种“二选一”或许会更加严重。但如果平台依仗自己的优势强迫合作方“二选一”,那不仅不会为自己构建强有力的护城河,可能还会适得其反,招致用户和商家的不满。其实话又说回来,如果平台的优势足够明显,商家与用户自己就会进行优胜劣汰的“二选一”。可平台如今本身就缺乏实力,哪怕在短期通过“二选一”看似能够壮大自身,但时间也会让玻璃瓶中的浮沫消散,最后如果暴露自己只有半瓶水的实力,恐怕就不是尴尬那么简单了。
近期的这些传言显示,PC领域CPU的“大小核”设计也或将成为主流。
在免费平台备受青睐的同时,网文行业也走到了又一个十字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