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员工损害赔偿
案情:A公司有员工甲乙,工作过程中甲因过失导致乙死亡,A公司已经给乙赔付了工亡的费用。
问:乙近亲属起诉甲时,公司是否还要赔偿?公司已经赔付的工亡费用的原因是乙在事故中的损害结果还是甲在事故中的侵害行为?
分析:
可能涉及侵权责任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
第一步:先分析侵权责任法【从行为人角度出发】
请求权基础:
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甲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民法典第1179条
用人单位责任:民法典第1191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A公司承担责任,然后向甲追偿】
第二步:工伤问题【从受害人角度出发】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涉及法律:
《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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