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归谁所有?小区车位归属问题解答
那么问题来了
停车位归谁所有?
住宅小区车位归属问题
在《民法典》中有详细规定。
《民法典》为您解答
1
规划车位权利归属根据约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业主想要专属车位,可以采用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得。
因此,业主在购买和租赁小区车位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车位是否属于规划内的车位。否则即使缴纳了价款也无法获得专属车位。
2
利用共有道路或其他场所
设置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这部分车位由业主共享,不能为特定业主单独享有。如果开发商或物业前期收取了共有车位的停车费,所收取的费用也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需向业主返还。
3
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需求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开发商需要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合理需求,不得基于价格上的考虑将车位转让或租赁给他人。只有在车位满足小区业主后还有剩余的情况下,开发商才可以将其转让或租赁给第三人。如果业主发现开发商有违反上述法律的行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自己的权益。
问题总结
住宅小区车位归属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全面规定,大家要知法懂法用法,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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