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二 ◎皇亲部十八
○公主上
《易·泰卦》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曰归。泰者,阴阳交泰之时,女随尊位履中。居顺,帝乙归妹,诚合斯义。)
《尚书·尧典》曰:釐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注云:降,下也。嫔,妇也。(《楚辞》曰:帝子降兮北渚,目渺渺兮愁予。王逸注曰:帝子,尧子也。)
《毛诗》曰:《何彼秾矣》,美王姬也。虽则王姬亦下嫁於诸侯,车服不系于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也。"何彼秾矣?棠棣之华。曷不肃雝?王姬之车。何彼秾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春秋左传》曰:襄二十五年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阏父,舜之后,当周之兴,阏父为武王陶正。)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舜,圣,故谓之神明。)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庸,用也。元女,武王之长女。胡公,阏父之子满也。)而封诸陈,以备三恪。"(周得天下,封夏、殷二王,后又封舜后,谓之恪,并二王,后为三国。其礼转降,示敬而巳,故曰三恪。)
又《庄元年》曰:单伯送王姬,(王将嫁女于齐,命鲁为主,故单伯送天子嫁女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主之。不亲昏,尊卑不敌。)筑王姬之馆于外。
《公羊传》曰:天子嫁女於诸侯,天子至尊,不自主婚,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
《史记》曰:婺女,天孙也。
又曰:公叔相魏,尚魏公主,而害吴起。公叔之仆曰:"起易去也。"魏相曰:"奈何?"其仆曰:"吴起为人节廉而自喜名也。君因先与武侯言曰:夫吴起贤人也,而侯之国小,又与强秦壤界,窃恐吴起之无留心也。侯即曰:奈何!因谓侯曰:恐试延以公主,起有留心则必受,无留心则必辞侯,以此卜之。君因召吴起而与归,即令公主怒而轻君。起见公主之轻君也,则必辞。"于是吴起见公主之贱魏相,果辞魏武侯。魏武侯疑之而不信也。
又曰:李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诸女悉嫁诸公子。由告归咸阳,斯置酒于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庭车骑以千数。
《汉书》曰:单于兵强,数苦北边。上问娄敬,敬曰:"陛下诚能以嫡公主妻单于,厚奉遗之,彼知汉女送厚,蛮夷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岂闻外孙与大父抗礼哉?"
又曰:周勃下廷尉,吏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孝文女也,勃子胜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
又曰:宣平侯张敖尚惠帝姊鲁元公主,有女。惠帝即位,吕太后欲为重亲,以公主女配帝。
又曰:孝武卫皇后,字子夫。为平阳主讴者。武帝即位,数年无子。过平阳主,既饮,讴者进,帝独说子夫。帝起更衣,子夫侍尚衣轩中,得幸。还坐甚忻,赐平阳主金千斤。子夫上车,主附其背曰:"行矣!强饭勉之。即贵,愿无相忘。"
又曰:乌孙以马千匹娉女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乌孙昆莫以为右夫人。公主至其国,自治宫室。昆莫年老,言语不通,公主悲愁,自为作歌。天子闻而怜之,遣使持帷帐锦绣给遗焉。
又曰:林虑公主子昭平君尚武帝女夷安公主。林虑病困,以金千斤、钱千万为昭平君豫赎死罪,帝许之。林虑公主卒,昭平日骄,醉杀主傅母,系狱。廷尉上请,左右为言:"前入赎,陛下许之。"帝曰:"吾弟老,有是一子,死以嘱我。"故於是为之垂涕良久,曰:"法令,先帝所造,因弟故而诬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遂可其奏。
又曰:昭帝始立,年八岁,帝长姊鄂邑盖长公主居禁中共养帝。盖公主私通客河间丁外人。上与大将军闻之,不绝主欢,有诏外人侍长公主。
又曰:初,帝姑馆陶公主号窦大主,堂邑侯陈午尚之。午死,主寡居,年五十馀矣。董偃始与母以卖珠为事,年十三,随母出入主家。左右言其姣好,召见曰:"吾为母养之。"因留第中,教书计相马御射,颇读传记。至年十八冠,出则执辔,入则侍内。为人温柔爱人,以故诸公接之,名称城中,号曰董君。
又曰:梁王以至亲故,得自置相、二千石,出入游戏,僣於天子。天子闻之,心不善。太后知帝弗善,乃怒梁使者,弗见,按责王所为。梁使见太长公主(如淳曰:景帝姊也。)而泣曰:"何梁王为人子之孝,为人臣之忠,太后曾不省也。"长公主具以告太后,太后喜,为帝言之,帝心乃解。
又曰:乌孙公主遣女来,至京师学鼓琴。汉遣侍郎乐奉送主女过龟兹。龟兹前遣人至乌孙求公主女未还,会女过龟兹,龟兹王留不遣,复使使报公主。公主许之。后公主上书,愿令女北宗室入朝。龟兹王降宾亦爱其夫人,上书言得尚汉外孙为昆弟,愿与公主女俱入朝。后数求朝贺,乐汉衣服制度。归其国,治宫室,作徼道周卫,出入传呼如汉家仪。外国胡人皆曰:"驴非驴,马非马。"若龟兹王所谓骡也。
又曰:薛宣封为侯时,妻死,而敬武马公主寡居,上令宣尚焉。及宣免归故郡,公主留京师。后宣卒,公主上书,愿还宣葬延陵,奏可。其子况私从燉煌归长安,会赦,因留与主私乱。
《后汉书》曰: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县、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肃宗唯特封东平宪王苍、琅琊孝王京女为县公主。其后安帝、桓帝妹亦封长公主,同之皇女。皇女封公主者,所生之子袭母封为列侯,皆传国于后。乡、亭之封则不传袭。
又曰:光武姊湖阳公主新寡,帝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仪德器,群臣莫及。"帝曰:"方且图之。"后宋弘被引见,帝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喭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帝顾主曰:"事不谐矣。"
又曰:董宣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於夏门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杖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诏宣,欲棰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民,将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须棰,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帝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
又曰:邓晨初娶世祖姊元。及汉兵起,晨将宾客会棘阳,兵败。世祖即位,封晨房子侯。帝又感悼姊没於乱兵,追封谥元为新野节义长公主,立庙于县西。封晨长子汎为吴房侯,以奉公主之祀。
又曰:窦宪,字伯度。女弟立为皇后。宪恃宫掖声势,遂以贱直请夺沁水公主园田,主逼畏,不敢计。后肃宗驾出过园,指以问宪,宪喑呜不能对。
又曰:班始尚清河孝王女阴城公主,顺帝之姑,贵骄淫乱,与所嬖人居帷中,召始入,使伏床下,始积怒。永建五年,遂拔刀杀主。帝大怒,腰斩始,同产皆弃市。
又曰:窦融长子穆尚内黄公主。穆子勋,尚东海恭王强女比阳公主。友子固,亦尚世祖女涅阳公主。窦氏一公,两侯三主,亲戚、功臣中莫与为比。
又曰:皇女义王,建武十五年封舞阳公主,適延陵乡侯太仆梁松。(舞阳县属颍川郡。松,梁统之子。其传云:尚光武女舞阳公主。又邓训传,舞阴公主子梁扈有罪,与交通,此云舞阳,误。)松坐诽谤诛。
又曰:皇女中礼,十五年封涅阳公主,適显亲侯大鸿胪窦固,(涅阳属南阳郡。显亲县属汉阳郡。固,窦融子。)肃宗尊为长公主。
皇女红夫,十五年封馆陶公主,適驸马都尉韩光。光坐与淮阳王延谋反诛。
又曰:馆陶公主为子求郎。明帝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也。"
又曰:明帝永平二年,少府阴就子丰杀妻郦邑公主,就坐自杀。
《续汉书》曰:印玺绶,王公玉匣银缕,夫人、贵人、长公主铜缕。
谢承《后汉书》曰:杨乔为尚书,容仪伟丽,数上书言政事。桓帝爱其才貌,诏妻以公主。乔固让,不听,遂闭口,不食,七日而死。
《魏志》曰:明帝爱女淑薨,追封谥淑为平原公主,为之立庙。
《魏略》曰:初,东阿王植未到关,自念有过,宜当谢帝。乃留其从官着关东,将两三人微行,见清河公主,欲因主以谢。而关吏以闻,帝使人逆之,不得。太后以为自杀也,对帝泣下。
《魏末传》曰:何晏妇金乡公主,即晏同母妹。公主贤明,谓其母沛王太妃曰:"晏为恶日甚,将不保身。"母笑曰:"汝得无妒晏耶!"俄而晏死,有一男,年五六岁,宣王遣人录之。晏妇藏其子王宫中,向使者搏颊,乞之,使者具以白宣王。宣王亦闻晏妇有先见之言,心常嘉之,且为沛王故,特原不杀。
《吴志》曰:朱据,字子范,吴郡人。有姿貌。乃尚公主,拜左将军,封云阳侯。谦虚接士,轻财好施。
《晋书》曰:王济,字武子。少知名,尚武帝妹常山公主。公主妒忌,两目失明,终无子。
又曰:武帝敕卫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故胄,婚对微素,抗表固辞,不许。
又曰:孙秀子会,年二十为射声校尉。尚帝女河东公主。公主母丧未期,便纳娉礼。会形貌短陋,奴仆之下者,初时与富室儿於城西贩马。百姓忽闻其尚主,莫不骇愕。
又曰:桓温尚南康公主。温与庾翼友善,恒相期以宁济之事。翼尝荐温於明帝,曰:"桓温少有雄略,愿陛下勿以常婿畜之,宜委以方郡之任,托其弘济艰难。"翼卒,以温为都督荆梁四州军事。
又曰:武帝为晋陵主求婚,王珣曰:"谢混虽不及刘真长,不减王子敬。"帝曰:"如此便足。"会帝崩,袁松欲以女妻之,珣曰:"卿莫近禁脔。"
臧荣绪《晋书》曰:贾后二女,宣华,女彦。封宣华弘农郡公主。女彦年八岁,聪明岐嶷,便能书学,讽诵《诗》、《论》。病困,贾后欲议封,女彦语后曰:"我尚小,未及成人,礼不用公主。"及薨,谥哀献皇女,以长公主礼送葬。
又曰:孝怀詹事裴绍息猷尚荥阳长公主。绍字承伯,秀从兄子。猷不愿婚,闻诏在中书,即娉温峤妹。中丞傅宣奏猷大不敬。
又曰:帝之姑、姊、妹皆为长公主,加绿绶。
《晋中兴书》曰:王敦,字处仲。尚武帝女襄城公主。天下大乱,敦将还台,悉以主嫁时侍婢百馀人配给将士,金宝一时弃捐。
又曰:临海公主,惠帝第四女,羊皇后所生。初封清河公主,未出,適值永嘉乱,传卖长城民钱温。温以送女,女遇主甚酷。主自告吴兴太守周礼以闻,於是杀温。及女適谯国曹统。
又曰:南康宣公主兴男,明帝长女,庾后所生。初封遂安县主,適桓温。
又曰:新安愍公主道福,简文第三女,徐淑媛所生。適桓济,重適王献之。
《晋赞》曰:初,卫瓘子宣尚世祖女繁昌公主,宣遇黄门不厚,致有谗构。杨骏欲专朝政,讽内外夺宣公主,瓘由此去位。上玄诸妃主议,问主:"宣待汝薄,今欲离,汝意云何?"主素讷,不能自申,但泣,泣是不欲离。诸主因言:"泣是妇人重於再出,故泣耳。"於是遂离。与姑妹书称故新妇。
《宋书》曰:公主纳徵,虎、豹皮各一。
又曰:王偃,字子游。母晋孝武帝女弟鄱阳公主,宋受禅,封永成君。尚宋武帝第二女吴兴长公主讳荣男。常倮偃,缚诸庭树,时天夜雪,噤冻久之,偃兄恢排阁诟主,乃免。偃谦虚恭谨,不以世事关怀。位右光禄大夫,赠开府仪同三司。子藻,位东阳太守。尚文帝第六女临川长公主讳英媛。公主性妒,而藻别爱左右人吴崇祖。景和中,主谗之於废帝,藻下狱死,主与王氏离婚。
又曰:何瑀尚武帝少女豫章康长公主讳次男。公主先適徐乔,美容色,聪敏有智数,太祖世,礼待特隆。瑀豪竞於时,与平昌孟灵休、东海何勖等,并以舆马相尚。公主与瑀情爱隆密,何氏疏戚,莫不沾被恩纪。
又曰:赵倩尚文帝第四女海盐公主。甚爱重,倩尝因言戏以手击主,事上闻文帝,离婚。
又曰:褚湛之,字休玄,秀之子也。尚宋武第七女治安公主,拜驸马都尉、著作佐郎。公主薨,复尚武帝第五女吴郡宣公主。诸尚主者,并因世胄,不必皆有才能。湛之谨实有意幹,故为文帝所知,历显位。
《太平御览》 宋·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