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赐服有讲究:大臣立了小功怎么办?皇帝赐服来“点赞”

引言

在大明皇室延续将近三个世纪的王朝统治长河里,除了高高在上的帝君外,还有许许多多的贤臣名相留下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剪影。这其中不可回避的一个人物便是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而张居正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形象呢?舍史书的繁词冗述带给我们的间接印象外,或许我们关于对他的直观印象,能更多地来自于他的一系列画像。

其中有一幅张居正身着大红袍、谨然端坐的彩色画像尤其令人过目难忘,他所着服饰胸前那个矫若龙首的蟒头更是威风凛凛,仿佛随时准备奔迎面者而来,大有喧兵夺主之势,这件衣服就是皇帝赏赐给张首辅的蟒袍,即明代品类繁多、数量颇众的赐服之一。

图|张居正莽服图

明代赐服现象频生有着肥沃的社会土壤

顾名思义,所谓赐服,就是指皇帝赏赐的衣服,一般情况下并不从属于正式的国家服饰制度范畴。但在大明王朝,这种赐服现象却蔚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自有其成长的特定条件。

  • 历代赐服现象的存在为明代赐服提供了借鉴

赐服,作为一种对被赐者的鲜明肯定,在明朝之前的不少朝代已然存在,如唐武后延载元年赐,也就是公元694年赐给文武三品以上官员的绣袍,宋太祖赵匡胤于建隆三年,亦即公元692年赐给近臣、军校锦衬袍等,就都是典型的赐服现象,只不过一朝有一朝的具体赐服形式和制度等,体现出一些具体形式上的新变。

如明洪武二十六年规定的赐服中的公服形制为"头戴展角璞头,身穿盘领袍,腰系革带、足登靴"中的"璞头",又称"折上巾",传说中就始于北周,至隋而历五代经宋朝,几经变化创新而为平脚璞头,至明则承宋制。

图|明代赐服飞鱼服

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治理辅助手段,赐服在历朝历代中发挥的激励人心作用有目可睹。作为大明王朝开国者的朱元璋,自然懂得赐服之于此的重要意义,于是自太祖始,明朝历代皇帝多有继承赐服形式,以辅助国家政治的治理。且将与赐服相关的图案、面料、尺寸等问题进行规范制定。如《明史·舆服志》就记载说:

"一品玉,或花或素;二品犀;三、四品,金荔枝;五品……",规定赐服中的公服革带质地和图案。又说"一品,大独科花,径五寸;二品,小独科花,径三寸,三品……"

赐服上的图样尺寸大小与官位高低成正比。整体,来说,蟒服地位居最,其次为飞鱼、再次为斗牛、麒麟等。

图|明代襄色盘金秀蟒袍

  • 明代赐服是对明代社会发展阶段的一种呼应

明代的赐服现象既是一种特殊的政治现象,同时也应是一种文化现象,与明代社会的发展有着密不分的关系,这其中体现最为鲜明的就是赐服的形式上。作为古代社会的后期阶段,有了数千年的文明积淀,尤其是在明代纺织术获得空前发展的前提技术直接支持下,明代的服饰制度已基本趋于完善。

相较于前朝各代,无论是从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衣着对象,还是从同一阶层、同一身份的不同场合,几乎巨细无遗的差别性服饰体系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健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赐服形式不仅有常服、公服、忠静服(又称燕服)之别,还有内臣的"贴里"这一内臣的特殊身份之别,文飞禽武走兽的图案之别,祭祀、朝见的场合之别等。

图|明代官员常服

明代赐服现象频仍还是现实的需要

  • 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赐服填充了一些官方制度难以鞭及的空白地带,形成了与制度的互补

由于制度本身制定的巨细问题,以及它的不断趋于完善需要相应的时间问题等因素,就难免出现一些制度与现实无法完美对应的问题。比如,一些大臣在某事上作出了贡献,然而这贡献参照制度似乎又达不到获得官位提升或破格提升的要求,但一旦忽视这种贡献又或多或少会形成对官员们积极性的打击(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只问贡献不问回报的)。又或者,作出了突出贡献的某大臣已经位极人臣,再无位可升,无头衔可加,偏偏这贡献还不小。

每逢此际,一些带有相应灵活性的赞赏方式也就成了必须,而赐服形式显然就是一种不错的表达。比如张居正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他的一生,礼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太傅、太师等,在他宰相的最高官位后,朝庭的所有头衔也几乎由他一网打尽,这个时候,世俗的名利于他已经失去了锦上添花的空间。然张宰相的贡献又的确是煜煜生辉,作为一国之君的皇上自然不能坐视不管,于是可谓隔三差五地赏给他赐服,直至赏到了最高等级中的最高层次——大红坐蟒服。

图|明大红直径沙地盘金彩绘秀柿蒂过肩麒麟服

  • 在王朝的对外关系和面对其中的一些不稳定关系,赐服就成了建交和缓解的有效因素之一

《补遗》就曾记载过在明正德初年间一位叫宋素卿的日本使臣入贡之事,

"赂尽黄金千金,亦得飞鱼",

这里的"飞鱼"就是赐服的一种。《明史·舆服志》也有一处记载永乐年间对琉球中山王的赏赐,

"皮弁,玉圭,麟袍,犀带"

也是典型的全套赐服。由此可见,赐服在大明王朝的外交关系发展中也起到了一个极好的桥梁作用。因为一般情形下的外邦者无法加之以王朝世俗的官位和头衔,那么这种带有象征性和精神性的赐服形式就成了一种可行的尝试方式,而且事实证明这种尝试是行之有效的。

图|明代官员赐服

《明史》中记载的万历二十四年,明朝使者造访日本,向当时的日本统治者丰臣秀吉转达大明皇帝赠赐的封王诏书和金印之时,还同赠了冠服,从而使几年来的紧张战事关系获得了缓解即是另一明证。

明代赐服现象是一柄利弊皆陈的双刃剑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许多事物,都是利弊互生的矛盾统一体,明代的赐服现象也不例外。它一方面有效地激励和引导着官员正向的积极作为,一定程度上维护或巩固了封建国家的统治。但另一方面,它也给朝廷带来了一些不可避免的弊端,并进而波及到社会层面。

  • 赐服设计的部分不合理,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纲纪混乱

赐服固然不从属于官服系统,但却是依附官服形式来加以融合、变形进行设计的。在这种情形下,二者本就有不等程度的相似,如果再加上赐服上的纹案等内容设计不甚合理,乍一看,就会令人陷入傻傻分不清的窘境,小则令人尴尬,大则对朝廷纲纪产生冲击。

图|飞鱼服

如《万历野获编·补遗》就记载了嘉靖十六年(1537)发生的一尴尬场景,兵部尚书张瓒在一次朝见中服蟒,结果引发嘉靖帝大为震怒,其原因就是,嘉靖认为张瓒不过官二品,何以身服与品位不符的蟒服?原来张瓒身着的其实乃为飞鱼服,只因在飞鱼图案设计时为其"组两角",是以"鲜明类蟒耳",所以导致了皇帝的错视和误怒。而这种由于赐服图案设计的不合理导致的一些混乱或僭越之迹还远非个例,尤其是自明代中后期始,几趋严重之势,给明代的朝纲带来了不小程度的负面影响。

  • 赐服数量的相对泛滥,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风尚

因为赐服本身的彰显的意义和地位,它成了许多人心向往之的对象;又因为明武宗等一些国君的赐服行为越来越带有任意倾向,一方面赐服的数量大,另一方面赐服似乎又在张扬着荣誉,然而却又并不能随随便便为社会人士所能得到。

因此,赐服的仿制就一度成为了一种新的社会风尚,而且几乎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上世纪七十年代于南京发掘的徐俌夫妇墓中,就发现了一件饰有长颈鹿模样的赐服——补服,但是这种补子图案,在遍搜现有的明朝相关文献中却难捕其踪。也就是说,这一所谓的"补服",极有可能属于仿制品,由某一对象自行制作用以陪葬。以点窥面,很难不见出这种仿制或多或少,可为当时的一种社会风尚。

图|天鹿补子素缎常服

结语:

明朝赐服,由于赐予者的身份乃是贵为天下之主的一国之君,因此被赐服的对象就往往能给他人留下一种与众不同的光辉或荣耀形象。同样由于赐予者身份的特殊性,我们自然也不难从这种现象中逆源而上,或多或少窥探到一些当时的明代政治、文化乃至社会掠影。

整体来说,明朝的赐服现象既是一种不成文的政治手段,又是一种不经意的社会风尚;既发挥着鼓舞士气、协调外交的积极作用,又难免形成一定程度上的纲纪混乱、造假成风的弊端。但毕竟,它真真实实地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存在过,真真切切地诉说着一个历史王朝的政治、文化、外交、社会等领域的一角剪影,值得研究者珍视。

参考文献:

《万历野获编·补遗》

《明史·舆服志》

《旧唐书·舆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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