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则新闻比较刺激我,一则是10月18日圆明园事件161周年的免费开放,一则是中国神州十三号成功发射,有十五个国家申请加入中国空间站进行合作,而美国遭到了拒绝,中国曾在2007年申请成为美国空间站第十七个成员国,但美国却在2011年正式签署通过《沃尔夫条款》,以法令形式明确禁止中美两国之间的任何官方航天合作。一个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一个是科技兴国的愿望一步步实现。结合本月领读书《中国进入国际大家庭》在1858-1880年间的外交描述,作者写最后一段话的远见卓识震惊到了我:
(P317)天朝帝国的古老梦想、身为东亚中央帝国的荣耀以及朝贡体系的声望仍在中国人的脑际徘徊,它们的后遗效应仍然清晰可辨。对过去的怀念,产生出了一种炙热的期待甚至是强烈的确信,有朝一日中国必将变得再度强盛,重申其在世界上的应有地位。......人们在思考“天朝”国家与过去的朝贡体系未必没有以某种现代的形式复活。
中国进入所谓“国际大家庭“,听似平实、祥和,实际却是一个复杂、曲折、艰苦的过程,宛如跌宕起伏的悲情连续剧,事件不断,人物众多,尽显浮生百态。在帝国思维的影响下,中国人之中央大国的天下观,中国人对“番夷”的不信任,面对变革时的抵制,上至皇帝,下至黎明百姓,都备受折磨。纵观西方的历史,从十字军东征到大航海,其实是打着精神追求的旗号,实施物质资源的侵占。工业的发展是否就代表着文明的进步,还有待进一步考证。所谓的“文明”“半开”和“野蛮”又是怎样定义的呢?额尔金对灵魂的审判,郭崇焘对新旧世界的思考,都一幕幕动人上演。额尔金“从骨子里瞧不起那些海外英国商人同胞,同时又对毫无抵御能力的中华成熟文明充满同情”的立场:
事实上,他就像《古董家》中的那个苏格兰赶车人一样,手上拿着鞭子,眼里噙着泪花,基本上无法掩饰他内心对自己将做之事的厌恶之情。
西方的对外扩张,主要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反映,作为当时的主导国英法是迫在眉睫的,任何一场战争都是掠夺,没有例外。对清朝政府而言,能够认识到这个层面亦非易事:遣使可观察国外动向,可交流解决矛盾,以免动武,即使有兵患,也可预先知晓。在书中,深深吸引我的是一位位大清的外交家,国力羸弱,但士者之心不变。尤其是带领第一个道歉使团成为第一个出使者的郭崇焘。他认为:在尚未了解清楚外国人的情况下就对他们发起战争,必将给国家带来灾难。他的政治才能远超他许多同时代人,却因他缺乏手段而多少被埋没,甚至每每事与愿违。中国对朝贡之邦的态度要远比西方国家的殖民行径仁厚得多。儒教—农业式的中国完全可以做到自给自足,并不寻求扩张,自认并没有向海外国家销售产品或购买原材料的需求。儒教缺乏西方宗教的进击性动力,从不激励人们作为传教士出走国外令他人皈依;它满足于追求文明者应到中国来寻求同化的理念。中国人传统的待客之道是礼。皇帝回馈朝贡者的礼物往往远超朝贡产品的价值。但是,西方世界的殖民进一步说明一个现象,是授人以鱼,还是授人以渔?传统中国并无主权和属地管辖权的概念,和奥斯曼帝国或中世纪的欧洲一样,法律采取的是属人主义而非属地主义原则。关税限制、领事裁判权和最惠国待遇视作是对文明程度低的外国人的恩赐。在此,文明的定义再次得到不一样的诠释。追求利益者文明,还是追求尊重者文明呢?皇帝在是战还是和的决策上游移不定,是中国外交的根本弱点。康有为主张变法,曾向慈禧进言“变,则天下还是大清的天下,不变,是谁的天下就不知道了”。这句话,恰恰解释了我的困惑,日本成功转型为君主立宪制,摆脱了野蛮和未开,进入欧洲属意的文明世界的游戏规则,而中国又经历了近百年的动荡,才迎来今天百姓的和平稳定生活。读到《从万国公法到公法外交》(林学忠著),法是一门独特的语言艺术,近代国际法更是不同于西方文明的语言,动态变化的应用才能有利于国。佐藤慎一通过考察知识分子和外交官文明观的变化来探究近代中国国际秩序观,分为洋务(王韬、薛福成)、变法(康有为、梁启超)、革命(胡汉民)三个阶段。书中用另一种方式阐释了文明的意义:
至于如何从“野蛮人”之国进化为“文明国”,以享有国际上主权国家的完整人格,则可说是晚清以来中国人的最重要课题。要完成这个使命,大抵而言,方法有二:
1、进行法政改革,除了所谓富国强兵(发展现代工商业,提高国家的生产力,建立强大的军力)外,还须进行大胆的政治社会体制改革,建立一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改革司法制度以达到“文明国”的基准,争取主权平等的国际地位。
2、紧随西方各国,加入“文明国”的国际组织,成为“世界之中国”。上述方法,主要是日本所谓的“脱亚入欧”。实际上通过改革,使日本成为文明国,一方面以强大的军力做后盾,根据国际法的原则调整起与东亚其他地域旧有的关系(脱亚);一方面企图进身西方“文明国”之列,享受国际法上的完全人格(入欧)。事实上,见诸中日朝三国,是近代非西方国家迈向新时代的共同经验。
《国际法和晚清中国》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在18世纪,中国往往被伏尔泰、魁奈等人建构为一个政治开明、宗教宽容和思想发达的完美国度,这个理想国家总是被用来批判当时的欧洲政治。用瓦泰勒的话说:
让我们现在来明确地解释某种权利的性质,而这一性质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纠纷。你有权利去向其他人购买你想要的特定物品,而他们自己对这类物品却没有需求;你向我提出请求:我并没有义务将它们出售给你,只要我对它们还有任何需要的话。鉴于所有人都享有的自然自由,正是要由我来判断我自己是否需要它们,或是否可以方便地出售给你;而你也没有权利来决定我的判断是对或错,因为你并没有凌驾于我之上的权威。如果我不适当地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以一个公平价格将你需要的东西出售给你,我确实违反了我的义务:你可以对此抱怨;但你必须服从;而且如果你不是通过侵犯我的自然权利并对我造成伤害的方式,你就无法尝试强迫我如此而为。
在202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坦桑尼亚作家阿卜杜勒拉扎克古尔纳的小说《天堂》里,不同的世界和信仰体系发生激烈的碰撞,到底哪个地方可以安放那颗流浪的心呢,其实都是没有边界的村落,公法、私法均不如无法,依山而建屋,依水而栖息,随处都是家。当看到红尘中一抹倩影缓缓走出飞机,发表感言时,我知道,中国不仅已经走进这个国际大家庭,而且还能在这个大家庭中侃侃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