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保的“漏洞”给堵上了

01
就是我们在购买各保险产品前都会被提示平台将记录投保操作轨迹
比如你现在打开支付宝的好医保投保页面,就会有下面这样的提醒:
这样的提醒在之前是没有的,并且不仅仅是有这个提醒,在投保流程上也有一些改动。
比如在健康告知环节,有二次提醒确认完整阅读了健康告知。
再比如,单独增加了免责说明环节,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相关内容在这个页面都有展示,并且强制要求阅读到页面底部才可继续操作投保。
不仅仅是好医保长期医疗险这一款产品,其他的网销保险在投保环节都有类似的改动。
02
这是什么情况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今年6月份的时候,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这个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然后就有了大家看到的这些改变。
按照《通知》的要求,从10月1号以后,我们在网上买的任何一份保险,都应该被详细记录投保操作轨迹。
监管为什么要求各保险机构记录我们的投保操作轨迹呢?
这个问题我在《网络投保的一个大Bug》跟大家有过分享,没有被记录投保操作轨迹的网络保单实际上有很大的漏洞。
最核心的,当消费者否认投保时有询问健康告知的相关内容时,保险公司如何证明在投保当时是向消费者明确展示并询问了健康告知的?
有伙伴可能会想到说电子保单上附的有健康告知内容,这就可以证明投保时有健康询问呀。
实际上是不够的,消费者可以说投保时并没有询问,电子保单上附加的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在生成保单时自己添加的,这完全有可能。
并且,不仅仅是健康告知,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要求,保险合同中所有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都应该对消费者明确说明。
但互联网保险在这一块做的并不是很好,互联网保险销售时强调“消费体验”,常常忽略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和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导致很多消费者糊里糊涂买保险,对免责内容并没有清楚认识。
这也导致了理赔纠纷暴增,官方披露了一个数据:
2019年,银保监会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1.99万件,同比增长88.59%,是2016年投诉量的7倍,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获得感。
所以,记录投保操作轨迹,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还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不仅仅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保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03
《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都有哪些具体要求呢?保险机构又会记录哪些东西呢?
详细的内容,建议大家去看原文通知,我就跟大家简单说说。
首先是定义:
本通知所称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是指保险机构通过销售页面管理销售过程记录等方式,对在自营网络平台上销售保险产品的交易行为进行记录和保存,使其可供查验。
通过定义我们能知道,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主要就两方面:销售页面管理、销售过程记录。
销售页面管理就是指保险机构应当保存销售页面的内容信息及历史修改信息,并建立销售页面版本管理机制。
这一点我觉得实在是太必要了,保险公司确实经常更改投保页面的内容及投保流程,比如说健康告知内容就经常被改动,这些改动理应被准确记录。
销售过程记录差不多就是记录何时进行了什么操作,以及在线客服的答复内容也在记录范围内。
保险机构应当将投保人、被保险人在销售页面上的操作轨迹予以记录和保存,操作轨迹应当包含投保人进入和离开销售页面的时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填写或点选销售页面中的相关内容及时间等。
保险机构应当记录和保存投保期间通过在线服务体系向投保人解释说明保险条款的有关信息
同时,《通知》要求,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资料应当可以还原为可供查验的有效文件,销售页面应当可以还原为可供查验的有效图片或视频。
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资料的保存时间要求是这样:
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5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10年。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的,应当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3年。
然后,《通知》对销售页面的展示也有一些具体要求,比如:
  • 销售页面的首页必须是提示进入投保流程页面。

  • 保险机构应当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其他明显标志,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内容进行逐项展示,并以网页、音频或视频等形式予以明确说明。

  • 保险机构应当对健康告知提示进行展示。

并且通知还要求这些内容要设置单独页面展示,并设置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主确认已阅读的标识。
我下午体验了几款产品,好医保目前的投保流程基本都是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来执行的,但其他平台的一些产品投保流程并不是很符合通知中的这些要求。
04
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有什么用呢?

很重要的一点,投保轨迹可能会成为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强有力证据。
比如我刚刚提到的,在《通知》中有一项明确要求:
保险机构应当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其他明显标志,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内容进行逐项展示,并以网页、音频或视频等形式予以明确说明。
要求在投保时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内容要单独设置页面进行逐项展示,也就是目前好医保长期医疗险新增的免责说明环节。
就我体验来看,目前很多网销保险在投保环节依旧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要求,比如说在第三方平台销售的尊享e生2020目前就没有单独页面展示的免责说明环节。
那在将来发生理赔纠纷时,投保轨迹就可以有力证明投保时保险公司没有按要求展示免责内容,没有对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说明。
依据《保险法》17条的规定: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未对免责条款的内容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的,不产生效力,这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另一方面,按照要求,从10月1号以后,记录投保轨迹就是保险机构的义务了,如果保险机构没有记录,那就是保险机构的过错。
虽然目前我们买保险都会被提示记录投保操作轨迹,但我并不是十分相信所有的保险机构都能把这件事做好,有可能一些保险机构只是在做一些表面功夫,表面上提示我们记录了投保轨迹,但实际上没有记录,或者说记录了投保轨迹但并没有很好的归档保存。
那在将来发生理赔纠纷对簿公堂的时候,保险公司如果拿不出投保轨迹,无疑也会对我们有利。
05
简单总结:
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实施,能使整个互联网保险销售都更加规范,它能如实记录保险公司与消费者是否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于消费者有利,与保险公司也有利。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