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府之败(资治通鉴卷二〇一之三)

龙朔三年春正月乙酋,唐廷任命李义府为右相,仍负责官员选拔的事。

右相、河间郡公李义府负责官吏选拔工作后,他依仗自己背后的靠山、皇后武则天的威势,卖官鬻爵,在选用官员是根本不考虑什么等次级别,弄得怨声载道,连唐高宗也有所耳闻。有一次,唐高宗从容地对李义府说:“你的儿子和女婿做事很不谨慎,做了不少违法的事,我还在替你遮掩,你要引以为戒。(卿子及婿颇不谨,多为非法,我尚为卿掩覆,卿宜戒之!)”李义府听后脸色一变,他涨红着脸说:“这是谁告诉陛下的?(谁告陛下?)”唐高宗答道:“你知道是我说的就行了,又何必向追问我是从哪里得知的呢!(但我言如是,何必就我索其所从得邪!)”李义府不愿承认自己的过错,缓步离去。唐高宗因此很不高兴。

有一个号称能望云气预言吉凶的人叫杜元纪,他对李义府说他的住宅有冤狱之气,应当积攒二十万缗钱来压制它。李义府相信杜元庆的话,于是搜括钱财更加疯狂。

李义府在为母亲守丧期间,每月的初一和十五朝廷都给他哭吊亡母的假期。这时,他总是换上平民服装和杜元纪出城东行,登上古墓观云望气。有人告发李义府试图窥测灾异,要图谋不轨。李义府又派儿子右司议郎李津找长孙无忌的孙子长孙延,在收了七百缗钱后,授给长孙延司津监的职位。右金吾仓曹参军杨行颖将此事告发。

夏四月乙丑,朝廷将李义府逮捕,派遣司刑太常伯刘祥道和御史、详刑寺官员共同审讯他,还命司空李世勣监督此案。后查证李义府所犯的罪行都属实。

戊子(初五),唐高宗下令消除李义府的官籍,流放巂州;将李义府之子李津削除官籍,流放振州;李义府另外的几个儿子及女婿,也被削除官籍,流放庭州。李义府倒台后,朝廷内外人人相庆。

多行不义必自毙,李义府迎合武氏,倒行逆施,得意之手更是无法无天,结果自己很快就黯淡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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