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遗失的手电筒
千凝,身态娇巧,面容清秀,是个轻盈的小女人。
近来,她的男人常是彻夜不归或者深夜归来,每次都酒气熏天,都说客户第一,业务重要,这么三番五次之后,千凝也只好作罢,听之任之了。
千凝住在青溪苑。此地是多个事业单位的家属区,高楼林立,花草有序,整齐洁净,最有名的还是优越的地理位置。它南邻省内权威的市立医院,北靠市区最大的超市,东傍湿地风景区迎秀河,西连大型农贸市场——大江北。这地方一连几年被评为“省规范小区”,绝非浪得虚名。
大江北市场南北走向,串起青溪苑南区与北区。从南到北,摆摊的一户挤一户。早晨和傍晚,市场上鸡鸣鸭叫,攒动的人群肩膀碰着肩膀,脚尖踢着脚后根儿。生性温和的千凝,平日操持了所有家务,还做得一手好菜。这里又是千凝下班回家的必经之路,她逛菜市场也就成了每天顺理成章的事。
傍晚时分,太阳收敛了刺眼的光芒,市场渐渐嘈杂起来,一阵工夫便人声鼎沸。瞅瞅,张奶奶在买豆芽,为了砍下几毛钱,唾沫星儿漫天飞;眼疾手快的李大姐,见摊主秤完斤两之后,擅自给她调换了一个稍小点儿的西红柿而双手叉腰,争夺不休;旁边,豆腐王手握马尾甩,甩来甩去,赶得苍蝇没地儿落脚;南边的日杂摊上,一个看似很老道的买主,手擎铁盆,靠近耳边,铛铛敲击;油煎咸鱼的案子上,不时传来“吱啦——吱啦——”的声响,惹人的腥香四处飘动,吸引了一对对青年男女……
千凝提着刚买到的蒜苔,走到海鲜摊子前。
“哟!大妹子,今天约几斤?个个保活保新鲜啊。”海鲜贩子腰扎围裙,手拿笊篱,往铁箱子里一划拉,水中的花蛤触电似得地闭紧了外壳,有几只关地急,舌头都夹在了外面。千凝便称了二斤,随后,挤出了人群,辣炒花蛤是丈夫张凯越最爱吃的一道菜,再累她也乐得做。
张凯越的朋友来家中做客,常竖起大拇哥,夸千凝做得一出好菜,唯有张凯越不以为然,千凝自己倒也觉得没什么,一个主妇,该做好这些的。一会工夫,丰盛的饭菜便摆满了餐桌,搁在正北的是一盘鲜红的辣炒花蛤,那是张凯越的位置。
母女二人坐在餐桌前,说说笑笑,等了一会,张凯越没有回来。女儿贪婪的盯着桌上的菜,过了一阵,便开始吵着说饿了,张凯越还是没回来;女儿忽闪着眼睛看着她 ,她摸一下磁碗,紫菜蛋汤已经凉透了,就像她此刻的心。她瞅了一眼躺在桌上熟睡的手机,便拿起来拨了过去,谁知一句 “有应酬!”之后,电话被挂断了,千凝看了看手机,又看了看女儿,说:“宝贝儿,咱俩吃。”
待千凝收拾完餐桌,女儿做完了作业,已是很晚了,安顿女儿睡下,张凯越依然没有回来……
当张凯越习惯了彻夜不归,等待也就变成了千凝的习惯。
月亮悄悄爬上了阳台,市场上只剩下几户鱼贩子,“哗拉哗拉”冲洗着满地的鱼鳞。沸腾了一傍晚,市场终于“熄火”了。千凝家住在二楼,初来时,她嫌市场太吵,后来,若没有市场上的嘈杂声却无法安睡了。而此时,寂静又成了一条虫豸开始啃咬她的心。
“嘀哒 嘀哒 嘀哒 嘀哒 嘀哒 嘀哒……”夜深了,墙上的时钟才敢加重脚步。窗外时不时有车灯闪过,把时钟耀得铮亮。它是一个小丑,两只眼睛调皮机灵,随钟摆转动。女儿三个月大,第一次笑地“咯咯”响,就是因为在商场里看见了它,张凯越当即就买了下来。他曾说,要天天听到妻儿的笑。多年过去了,屋里的家什大多褪去了新意,唯独小丑的眼睛依旧炯炯有神,关注着房间的角角落落,甚至还有千凝那不为人知的心事。
一点多了,千凝仍无法安睡。看百页窗筛碎了树影,抖落了一地,有风吹过,沙沙作响。自从丈夫晚归,她便不再关紧百页窗,她怕黑暗肆无忌惮得闯入,膨胀,再膨胀,她会喘不过气。留一点点缝隙,可以遏制黑暗,可以瞭望夜空,还可以看夜幕如何被鱼肚白一点点稀释……
在外人的眼里,千凝是个幸福的女人。她的生活,符合幸福的标准: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乖巧的女儿,一位能干的丈夫。
她和张凯越原来同在一家事业单位当科员。新婚时,一提起他俩,同事纷纷竖起大拇哥,夸他们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张凯越脑子活,总对现状不甘心。尤其是女儿的到来,更让张凯按耐不住内心的激情。终于,他扔掉了铁饭碗,下海做了商人。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有人说,张凯越起高调了,扔了铁饭碗,那是断了自己的粮啊!有人说,张凯越被金钱腐蚀了大脑,社会又毁掉了一个有为青年;更有人直接开骂,张凯越是屎壳郎栓在鞭梢上,只顾腾云驾雾,不知死在眼前啊。
张凯越在商海里扑腾了几年,也着实让人看到了变化。他不但没断粮,反而扔掉了自行车,坐上了奥迪;脱掉了白衬衫,穿上了品牌西装;扔掉了红塔山,点燃了软中华。除了喜欢软中华的醇香味,他还陶醉于同事们接过软中华那“啧啧”的赞叹声。这个时候,他深感满足。他从一个小科员摇身变成公司的总经理。他的事业已到达登峰造极的程度,只有千凝不为这一切所动,依旧朝九晚五,兢兢业业。
公司的迅速壮大证明了他的实力!一个个被他击溃的败将,一场场没有硝烟的胜仗,一双双景仰且惧怕的眼神,无不让他心中大快。就这样,他昂起了曾谦卑的额头,就这样,他恋上了所向披靡的战斗。如今,对千凝——他曾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心怕丢,藏在心里依旧怕忘的爱人,也开始宣战了。无斗争不畅快,没有战斗哪会有激情?他把家,也变成硝烟滚滚的阵地。莫名其妙地发火、经常深夜不归、天天酩酊大醉,是他对千凝发出的,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书。
“嘀嘀嘀……嘀嘀嘀……”刺耳的车笛响起,惊醒了感应的路灯。传达室里,大爷按下开关,伸缩门应声而起,大爷拽了拽即将滑落的大衣,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自言自语到:“这下能睡个囫囵觉了。”话音刚落,车窗里探出一张陌生的面孔,“大爷,先别关门了,送完他,我接着就出去。”
楼道里,脚步声对话声,此起彼伏。感应灯一盏追着一盏,开始了接力赛。蜘蛛借着光亮,把墙角的罗网又补了一圈。看到男人倚靠在楼梯上,哇哇呕吐,蜘蛛才停了手脚。
“兄弟啊,坚持一会,马上到了啊。”
千凝心跳加速,冷汗打湿内衣,她再也躺不住了,索性披上睡衣,走出卧室。她走过客厅,桅子花香,浓郁扑鼻。“啪”门开了,深夜里,电流富足有力,直泄进来,映白了千凝的脸,照亮了桅子花瓣。
张凯越斜靠在一个男人的肩上,微眯着双眼,不停得打着酒嗝。一股酒气直冲面颊,千凝把脸侧了一下,赶紧冲那个男人笑了笑。这人叫陆一帆,是张凯越的同学,在一家星级酒店当老板。几年前,她和张凯越就是在他的酒店举行的婚礼。陆一帆扶着张凯越坐在沙发上,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悄悄地告诉她,张总一时兴起,多喝了几杯,嫂子多理解吧。临走时又叮嘱一次。
“这么晚了,真是太麻烦你了,路上慢点儿。”千凝面色微红,走出家门,目送这个男人下了楼。当她关上门,屋里已经荡起张凯越低沉的鼾声。
他锁住眉头,闭紧双眼,头枕在沙发的一端,右脚搁在沙发另一端,左脚耷拉在沙发边上。洁白的扶手已经被皮鞋蹭黑了,那皮鞋满载着食物残渣,散发出刺鼻的酒糟味儿。
千凝束紧了头发,俯下身去解张凯越的鞋带儿。张凯越一个激灵,把头抬了起来。“嗯,几点了?一帆走了?”他睁开双眼,两眼血红,像一对割裂的伤口。他眨了“伤口”把房间扫了个遍。
“人家送你回来就走了,还想叫他再陪你喝点?”千凝不抬头,继续解鞋带。他抬起左脚,用脚尖搓着后跟,很快就把鞋搓掉了,露出了被千凝洗得发白的袜子。
他揉了揉眼睛,清醒了几分,突然,面露难色,脸颊抽搐了几下,用双手把全身摸了个遍,似乎还不甘心,接着又摸了个遍。终于,他叹了口气,只掏出了面目全非的手机,向茶几狠狠摔去,“啪”,机身和电池劳燕分飞,各奔东西。
“你轻点不行吗?吵醒孩子!”千凝的声音很沉很低。
“妈的,气死我了……真他妈倒霉!”张凯越咬牙切齿,像嚼着一块没煮烂的肉筋。
“你今晚又喝了多少酒?” 她疑惑地看着他。
“妈的!气死我了……!”张凯越答非所问,继续嚼那筋头疤脑。
她预感到了什么,盯紧男人的脸,拼命搜寻着答案。
“我我,我把手电筒丢了!”男人索性说了实话,却更加抬高了额头,脸上并无愧疚之色。
“什么?你?我叮嘱过你的!”千凝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已经丢了,你想怎么样吧?!不就他妈一个手电筒嘛?!”张凯越若无其事的样子,像是他不了解这个手电筒的特殊意义。
“这是你的态度?你丢了我的东西!你心安理得?”千凝的脸已经落了血色,双唇微微颤抖。
“你的东西?什么东西是你的?看看这屋里……啊,你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老子辛苦挣的!就连你,都他妈是老子的!!”说罢,张凯越竟兽性大发,猛扑过来。
“啪!”千凝顿觉手心发热,把自己也吓了一跳,她起身进了卧室。丢下张凯越,摊坐在沙发上,成了木头人。
六年前,也就是张凯越辞职的时候,为了让千凝一个人安全的走过那片漆黑的工地,张凯越送给她那个小小的手电筒。长约十公分,黑色,钢壳,一头是铮亮的灯泡,一头是指南针。从那时起,只要晚上出门,千凝就把手电筒带在身上。多年来,小小的手电筒照亮了千凝的路,让她一直踏踏实实的走到现在。眼下,生活水平提高了,马路畅通,灯火通明,可千凝一直觉得,所有这些都不如手电筒的灯光温馨可靠!后来,小小的手电筒像退役的功臣,静静的躺在那二百零八封书信的周围,连同往昔的恋爱时光,一起被千凝珍藏了起来。
今天,在打扫房间的时候,若不是女儿执意要看一眼,她是决不肯拿出来的。仿佛这个家里,只有它,是她的私人财产,当然,她也只在乎它!
今晚的酒局张凯越本可以推掉的,可他,在事业飞黄腾达的同时,也对酒局着了迷,总说 “酒量与业绩是成正比的。”出门前,他为了争取到群众的力量,还答应回来时给女儿买芭比公主。女儿高兴了,将自己正玩耍的手电筒硬塞给他,说道:“爸爸,路黑,拿着手电筒,不要怕噢。” “还是女儿对我好哇!” 张凯越应了声,转身便去了。
想到这里,他的手又在身上摸索起来,这次只摸出了一只空烟盒,他攥在手中,揉成了一团,丢进垃圾桶。他叹了口气,向浴室走去。
他撕扯着领带,看了看永远定格在六十八度的热水器,想起千凝的话“泡个热水澡,解乏。”他用手捋了捋头发,扶着浴缸站了起来,顺势摸到了千凝放好的毛巾,永远都搁在他刚好触及的位置。这次,他却像被扎到一样,把脸深埋进毛巾里面。
走出浴室,千凝不在,他如梦方醒。他早已习惯她跟在身后喃喃自语,等照顾他睡下才离去。客厅里,被屏风挡住的地方有些黑,透出一种落幕后的惨淡。“哗啦啦……哗啦啦……”房间回响着充氧机的声音,张凯越点了一支烟,走近玻璃缸。缸里巴西龟探出了头,四肢像轮滑的船桨,将背壳撑在了水面上。这只巴西龟已经六岁了,结婚前,他与千凝都相中了它,把它带回家,那时不过才铜钱般大小,如今,快超过他的拳头了。他视它为知音,尤其在他商场得意内心虚空的时候。每当,向水中投食,它冲上来一口吞下,那稳准狠的气魄,不正像生意场上的他吗?
一支烟燃掉了一截,他就打算放弃了,他把烟头摁进了栀子花盆。像是触进了沸腾的油锅,又把手缩了回来。他想起,千凝已提醒过他多次,不许这样糟践她的花!刚搬回家的时候,千凝不会伺候,不停的施肥浇水,花儿却落净了叶子,是他上“百度”,求神医,给花补施硫酸亚铁和磷酸二氢钾,细心照料,才救栀子起死回生。如今,都生得这么粗壮了,叶面上还留有点点水珠,这些年,他的眼里已经没有这些了。
张凯越见卧室里黑着灯,在门外踌躇几秒钟,转身走进书房。他点燃了一根烟,烟雾一圈一圈,围着他不散。一根抽尽,又点燃了一根,烟雾渐渐变浓,溢满了书房。今晚,这就是他的卧室了。
“早报……早报……”窗外,又响起那个粗犷的嗓音。油窝里,油条已炸成金黄,被捞出来,放进漏框里。女主人嚷嚷着,一手接过钱,一手将油条称好,捆起来,递给排队的人。就这样,市场奏响了一天的晨曲。
千凝梳洗完毕,开始擦拭屋子。从卧室到客厅,从桌台到地面,她跪着,一处一处擦试。她蹑手蹑脚,轻拿轻放,还不时往书房瞅一眼。
忙了一阵,千凝把早饭端上餐桌,已经七点四十五分了,张凯越每天八点准时出门,而今天,都这个点了,还没有动静。她正纳闷,客厅里的电话响了,千凝走出厨房,撩起围裙,擦了擦手,然后接起了电话。电话是一帆打来的。他说张哥在下水道里,在摸什么东西哪。挂断电话,千凝快步走向书房。哪里还有张凯越的影子,只有一堆熄灭的烟头。
千凝赶到陆一帆的酒店。前台的服务员引她穿过大厅,走过长廊,越过了厨房,来到了酒店后面的一个棚子里。棚顶从厨房后门的房檐伸出来,有几十个平方大小。地面油腻滑溜,人在上面只能小步行走。这里有一条水沟,是从厨房的樯根下流出来,一直流向棚子外。酱色的水面上敷着厚厚的黄油。臭水沟的两旁摆满了大个的塑料桶,桶里面,鱼刺、骨头、剩菜……让厚厚的黄油浸渍着,发出一阵阵油腻的荤腥味儿,惹得一群苍蝇,没头没脑的乱撞。
几个女服务员皱着眉头,扎撒着沾有污泥的双手,站在陆一帆的旁边。见千凝来了,陆一帆笑着走过来,
“嫂子,张哥这是为的啥呀?不听劝呢。”
这时,千凝才看见张凯越猫着腰,挽起裤腿,卷着袖子,手拿铁笊篱,一丝不苟的在污水里捞着,他素日白净的脸上,已挂满了黑色的污泥斑点,活脱脱一个花脸老旦。
“刚才哪,把俺这几个垃圾桶都翻倒掏遍了,还让东西拉破了手。我叫几个服务员帮他找吧,他死活不让啊,怕人家找得不仔细。问他找啥,他又不说,一个劲儿闷着头找啊!”
陆一帆无可奈何的向女人抱怨着,突然,张凯越吼了一声,众人都吓了一跳,“我找到啦!我找到啦!”张凯越的声音夹杂着孩子般的欢喜。
众人一齐看去,张凯越抬起头,看到了千凝,他笑了,眼底下的几块泥斑,也让他笑裂开了。他一手拎着笊篱,一手递上来一个沾满油污的东西。一缕亮光,随着张凯越的手晃了一下,“老婆,我把它找回来了,你看,它没坏,它还亮着。哈哈哈”
张凯越又推了几下手电筒,声音却有些哽咽了,“它还亮着,它还亮着呢!”
千凝的眼里噙满了泪花,大步走过去,突然,一个趔趄,张凯越惊慌失措,他扔了笊篱,大踏出一步,揽住了千凝的腰:“地滑,小心点!”千凝注视着丈夫的眼睛,轻声说:“有你,我不会怕。”
她,紧紧地抓住了他那沾染着油污的手,紧紧地,没有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