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20年,官司打了7年,光亚学校最终败诉!判赔武侯区教育局118万!
作者〡高三学长 ID〡cdjxqz
新中国第一所民办学校——光亚学校跟武侯区教育局合作办学20年,教育局说不想合作了,要把幼稚园收回去。背后有怎样的真相?
长达7年的“芳草地光亚幼稚园”合作办学纠纷,近期有了结果。
在合作办学20年后,光亚学校无奈离场,其投资兴办的成都第一所涉外幼稚园,被武侯区教育局收回,改由另一个教育公司接着办。
一起来看看,这起备受关注的合作办学纠纷,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
这所幼稚园的历史,其实是20多年来,政府与民间资金合作办学的缩影。
小编长期观察光亚学校和武侯区教育局的这次合作,以及产生的纠纷。还原纠纷的由来。
1992年,南方画了一个圈,市场经济开始兴起。缺钱,就招商引资,用民间的钱,办政府想办的事。
那时候经济很不景气,政府一样缺钱,在教育上严重投入不足。为此专门出台文件,鼓励民间资金兴办民办学校,解决学位不足的难题。
高新区蓓蕾街47号的芳草地幼稚园
那时的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小区,有很多外国人员居住,美领馆也在附近,但外籍人士的难题之一,是子女入学难,找不到可以英语授课的学校。
在蓓蕾街47号,有一栋两层高的烂尾楼,是属于武侯区教育局(当时叫武侯区教委)闲置的房产。急百姓所急,武候区教委想到,利用这栋闲置房舍,兴办一所涉外幼儿园,为外籍人员子女提供入学机会。
兴办于1992年的光亚学校,当时名声很大,英语教学有特色,而且有外教,就成为武侯区教委招商引资的最佳候选对象。
1994年,武侯区教委时任主任张雨时,找到了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希望由他来办这所幼儿园。
1994年6月16日,双方一拍即合,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由武侯区教委无偿拿出蓓蕾街47号1100平米清水房,由光亚学校投资,兴办一所高档次的涉外幼稚园。
按照合同约定,除了场地以外,幼稚园的所有投入和运营等,由光亚学校负责,光亚学校还借款100万给武侯区教委(详见双方合作协议)。
“光亚学校此后投入了大量资金,把清水房改建成了一所高档次的幼稚园,开始办学。”
这是成都市第一家涉外的民办幼儿园,开学之时,各大媒体都对此给予了报道,成为武侯区教育业绩的一大亮点。
幼稚园的收费很低廉。当时每月380元,到2014年也只收每月1280元,仅比公益性幼儿园多200多元,可以说是一个公益性很强的幼稚园。
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说,幼稚园解决了很多外企人员子女的入学,也吸引了更多的外商到成都投资。我们坚持了20年,不仅收费低,而且社会口碑好,家长认可度很高。数千孩子在这里得到教育和培养。有两个国际象棋的世界冠军,就是我们的孩子。
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
但是,双方的合作办学并非一帆风顺。
2014年6月16日,是合作到期的日子,双方的蜜月期在这一天结束了。
20年过去了,武侯区教育局已经先后更换了五六位局长。新领导对原有合作协议不再认可,要求终止合作。
2014年,武侯区教育局时任局长潘虹(现任武侯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找到卿光亚,希望他退出幼稚园,区教育局要收回幼稚园。
卿光亚感到意外。幼儿园办得好好的,收费也很低廉,每月学费仅仅1280元,家长们对收费和办学质量没有任何意见。为什么要求退出?卿光亚提出,双方继续合作。
卿光亚说,幼稚园场地是教育局的,要收回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按照政策规定,对于合作办学到期的,应优先考虑由原投资者继续办学。
没得到同意,只能退出,教育局要收回。
卿光亚做了退步。他说,我当时提出,如果不允许继续办成民办园,可否把幼稚园转为公益园,由政府购买服务,由光亚学校继续管理。“当时很多幼儿园,都通过政策规定,转变为公益园,降低了学费成本,体现政府的责任。”
为了保持办学的持续性,卿光亚做出了很多努力,找到时任成都市委一把手恳求。“我们就是希望为280个孩子负责,不希望幼稚园动荡。一是因为已经办了这么多年,师资稳定,管理规范,家长认可;二是可以把学费降下来,每月按政策规定只收600多元,家长会更加满意。”
但同样没有结果。为什么?卿光亚猜测,可能是新任局长有其他想法,想把幼稚园交给其他人来办吧。
分歧依然没有解决。武侯区教育局随即向家长发出通知,表明幼稚园将更换举办者。家长们为此感到意外,很多家长为了幼稚园的稳定,向教育部门提出了抗议。
为确保孩子们的正常入园学习,光亚学校没有腾退幼稚园。
2014年7月10日,武侯区教育局把光亚学校起诉到高新区法院。官司先后多次开庭审理。
光亚学校学生
一审判决书显示,高新区法院认为,2014年6月16日合同到期后,光亚学校拒绝腾退。在双方不能继续合作的情况下,武侯区教育局作为提供房舍方,有权要求光亚学校腾退房舍。判决光亚学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芳草地(光亚)幼稚园,包含1幢两层的房舍(1100平米),及占地面积2448平米的场地。
光亚学校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生效后,光亚学校并没有腾退幼稚园。据说这让武侯区教育局领导有点生气,在时任局长陈兵的主导下,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6月26日,在法院的组织下,幼稚园被强制执行。光亚学校将幼稚园的房屋、场地以及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全部移交给武侯区教育局,退出办了27年的幼稚园。
“办学27年,幼稚园里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都是光亚学校投入的,全部无偿交给了武侯区教育局,教育局也没有进行补偿或者奖励。”
卿光亚说,这是一次通过法律方式,进行的一次挺漂亮的接管。
小编了解到,光亚学校2019年退出后,芳草地光亚幼稚园被武侯区教育局移交给成都高新区。高新区随即进行了招投标,北师大所属一家教育公司中标,来领办这所幼稚园,并更名为芳草街蓝天路幼儿园,是一家公办幼儿园。
武侯区教育局在接管幼稚园后,得到了回报。
一是赔偿金。成都市中院的终审判决书显示:光亚学校需向武侯区教育局支付房屋占用费118万余元。
二是房租。“如今,武侯区教育局每年在幼稚园办学上,会收到高新区支付的48万场地租金,这在以前是没有的。这对武侯区来说,是好事情,毕竟增加了收入。”
照理说,纠纷到此已经全部解决,幼稚园也平稳过渡,就没什么事了。
但是,2020年6月,光亚学校再次收到了高新区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卿光亚才知道,武侯区教育局再次把学校起诉到了法院。
“实话实说,我很意外。”卿光亚说。
“武侯区教育局再次起诉的理由是,光亚学校在2014年到2019年期间,没有腾退,继续运营幼儿园5年,占用了教育局的房舍进行办学,没有支付场地租金,因此,要求光亚学校对此赔偿240万元,否则就是国有资产流失。”
双方的第二次官司,从高新区法院打到了成都市中院。
先是一审。高新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光亚学校向武侯区教育局支付房屋占用费118万余元。光亚学校再次败诉。
光亚学校不服判决,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接着是二审。成都市中院2021年5月25日对此案公开进行了审理,驳回光亚学校的上诉,维持原判。光亚学校向武侯区教育局赔偿118万房屋占用费。
卿光亚说:法院判决我们赔偿武侯区教育局118万,我们服从判决,明天就去转账。但是,对于一个招商引资项目的幼稚园,运营了27年,收费合理、家长满意的学校,不仅无偿腾退,反而被诉赔偿。情理何在?
如今,正值新一轮民办教育变革之际,光亚学校和武侯区教育局合作办学的纠纷,再次引发舆论关注:民办学校的财产权如何保障?民办学校同样承担了教育的责任,政府应该怎样依法进行合理补偿?
事实上,光亚学校在2019年6月被强制腾退时,并没有带走幼稚园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做好了教职员工、学生的妥善交接和安置。
“不明白为什么还要赔偿武侯区教育局240万房屋占用费?”
卿光亚说,这240万占用费,其实就是房屋租金。至于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他听到法官的说法是,武侯区教育局认为:高新区在接手幼稚园后,每年向武侯区教育局支付了48万场地租金。光亚学校用了5年,也应该支付租金,总计刚好240万。
但卿光亚在法庭辩论时,对此持否定意见,法官没有采纳。卿光亚说,光亚学校跟武侯区教育局的合作办学协议里,并没有场地租金的约定。
“双方是合作办学,由武侯区教育局无偿提供场地。而且,幼儿园的场地是属于政府的公建配套设施,是政府本就不应该收取租金,高新区甚至也不该支付这笔48万的租金。如果政府都去追求利益,会把成本转嫁给家长,增加家庭的支出。”
“而且,武侯区教育局把本属于光亚学校的教学设备设施,用于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这怎样都说不过去。光亚学校没有要求你补偿,你反而还要求学校赔偿费用?”
对此,成都市中院认为,武侯区教育局主张的是房屋被占用5年的损失,其出租收取的租金,与本案争议无关。况且,光亚学校也对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等费用,向法院起诉武侯区教育局,故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看来,光亚学校与武侯区教育局,就幼稚园内属于光亚学校的设施、设备如何补偿,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的纠纷,还没有尘埃落定。
接下来,光亚学校起诉武侯区教育局一案,或许将成为“合理保护民办教育财产”的风向标。
实际上,光亚学校和武侯区教育局的纠纷,长达7年,涉及到一个近期很热门的话题:民办投资者的财产该怎样合理保护,才不至于打击民办投资者的信心,让公办民办能有一个公平的发展环境?民办学校同样承担了教育的责任,政府应该怎样依法进行合理补贴?
6月份以来,关于民办学校财产权的热议,一直没有断过。特别是民办学校被转为公办,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
6月份,位于眉山天府新区视高镇的民办学校——天府嘉祥学校,在招收了几百个学生之后,被撤销办学资质,回归公办。但投资方双林恒邦集团投入巨额资金修建了这所学校,其资产怎样保护?外界不得而知。
类似的案例,接下来会很多。
即将于9月1日生效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于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其实有很好的表述。但并没有明确“民办学校退出后的补偿或者奖励条款。”
这样的窘况,也体现在芳草地光亚幼稚园。“别说退出后的补偿了,民办校办学期间应该得到的财政经费,也没有兑现。”
卿光亚认为,解决这类问题,其实条例已经有规定,只是多年来都没得到贯彻实施。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民办教育家卿光亚
民办学校领到了政府的补助吗?没有。卿光亚认为:“这20多年来,民办学校并没有从政府部门得到生均经费的补助,反而自筹资金办学,替政府解决了入学难题。这不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对民办教育并不公平。”
在卿光亚看来,作为90年代成都教育改革开放成果之一的芳草地(光亚)幼稚园的结局,让人叹息。作为四川省政协常委、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卿光亚对民办教育的未来,感到忧心。
“我认为,教育要坚持公益性,不应该成为逐利场,教育主管部门更不该把教育当做赢利的手段。目前,关于民办教育一些政策,已经引发了教育界的担忧。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可以想见,民办教育投资者的信心将受到打击。”
“义务段民办学校应该和公办学校一样,获得国家经费资助。”
卿光亚连续几年在省政协会议上,提出了此类议案,现状依旧。